谈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3)
2016-06-29 01:01
导读:兼顾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合理途径 针对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的难点问题,发挥政府统筹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作用,必须通过合理的途径加以解决。
兼顾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合理途径
针对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的难点问题,发挥政府统筹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作用,必须通过合理的途径加以解决。
(一)完善对企业的约束机制
政府缺乏一套对企业的约束机制,企业就会选择把工业废水倒入河流湖泊,而不会花钱去净化处理;就会选择把废气排入大气,而不会花钱购买除尘设备。阻止企业污染环境,政府必须建立对企业的有效约束机制。
1.完善法律约束机制。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企业,依法严格追究其法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政府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造成土地、森林、草原、水、矿产、
渔业、野生动物等资源的破坏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
2.建立排污权制度约束机制。建立排污权约束机制,包括不可缺少的三个环节:政府完善排污权制度。以法律的形式规定,购买了排污许可证的企业才具有向指定地域排放污染物的权利;政府确定合理的排污总量指标。根据确定的排污总量,政府发放一定数量的排污许可证,发放排污许可证是旨在建立以排污申报为基础、排污许可证为主线的环境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排污单位的排污行为,落实总量削减目标,最终实现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建立污染权市场。污染权市场是指当企业被允许购买和出售政府颁发的授权持证人发生一定数量污染的许可证时,由此引起的许可证买卖市场。在市场上,企业可以选择买卖排污许可证。如果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就可以将一部分排污权指标出售给其他企业,从中获利;如果企业污染物排放增加,就必须从其他企业那里购买一部分排污指标,从而成本增加。在这种制度压力下,企业权衡成本——收益,自觉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科教范文网 fw.nseac.com编辑发布) 3.建立监督机制。政府可以设立环保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举办环保举报有奖活动,鼓励全社会举报、曝光一些企业违反环境保护法律的不法行为。鼓励公众、舆论参与监督建筑工地扬尘、汽车尾气、工业废气、废渣排放等情况。从而形成开放透明、集中民智、代表民意的环保监督机制。
(二)建立对政府部门的约束机制
没有一套对各政府部门的激励、监督、惩处机制,政府部门就会
放松监管,甚至大搞地方保护主义,庇护企业。因此,改变政府部门自身在环保监管方面的失职行为,发挥政府统筹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双重目标,政府必须建立对各政府部门的激励、监督、惩处机制。
1.完善政府绩效考评激励机制。完善政绩考评制度,将生态环境保护指标纳入政府政绩考核指标,以激励政府部门重视环境保护。下列指标应列入政府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绿色GDP。绿色GDP,即现行GDP总量扣除环境资源成本和对环境资源的保护服务费所剩下的部分,即GDP总量-(环境资源成本 环境资源保护费用)=绿色GDP。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的设计,绿色GDP的衡量指标要将公众环境质量评价、空气质量变化、饮水质量变化、森林质量覆盖率、环保投资增长率、环境诉求事件发生数量等指标纳入有关政府官员考核标准。
社会综合资产指标。社会综合资产指标,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历年所积累的所有国民财产和自然资源的总和,反映社会财富的存量。国民财产包括过去积累的有形生产资产、无形生产资产和消费资料等。它既包括国有企业资产,又包括个人财产,还包括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价值(如城乡基础设施、地产、文物、人居环境、政府信誉等);自然资源则包括土地、森林、矿产、水利等,以及由这些资源形成的生态环境。它弥补了GDP、绿色GDP都只能反映社会综合资产的增量而不能反映社会综合资产的存量的缺陷,利于防止地方经济发展中掠夺性使用资源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