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话的平等与自由——评郎咸平的“蝴蝶效(2)
2016-12-15 01:06
导读:这是对话吗?恐怕连形式平等的对话都算不上!平等的对话首先要求主体在人格和尊严上的平等,其次才是话语权的平等,而这些他们从来没有使用过。在
这是对话吗?恐怕连形式平等的对话都算不上!平等的对话首先要求主体在人格和尊严上的平等,其次才是话语权的平等,而这些他们从来没有使用过。在太多的中国人眼里,尤其是那些朴实的农民眼里,舆论所宣传的“公仆”和官老爷并没有本质上的差别,是得罪不起的。目前全国各地积压的各类“民告官”案件,案件一拖再拖,久久不能宣判,迟迟无法执行实在让人无法相信这些事实可以推翻我的观点。
如果我们把目光转移到目前学术界的研究和争论来看,问题同样存在。在我写这些文字的时候,最近学界正在针对香港公司财务专家郎咸平教授指责TCL、海尔和格林柯尔三家国内知名在改制中有“侵吞或稀释国有资产”的事情争论不休。
在我看来,郎咸平的观点所引起的争论多少有些“蝴蝶效应”。
国企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一个难题,但至少在是否要改的问题上界并不存在争论。大家有一个一致的声音:必须改。但是如何改是分歧的直接的根源和焦点。
郎咸平的指责和置疑,是基于他领导研究的对三家公司财务的研究报告。尽管报告中有些言词从学术角度判断缺乏严谨,其推测性的结论也更接近和符合关心国有资产改革问题的民众心声,支持率较高。但国内以张维迎、周其仁、赵晓等人为代表的反对派,纷纷就朗文发表评论和批评,一场关于国企改革中国资流失的争论由此展开。
严格的说,这次争论只能界定为一次学术争论,本质上应该是对学术观点的交流和探讨。蹊跷的是争论中反对者多半似乎都有些“顾左右而言他”的迹象。如赵晓在一篇题为《不要冒然引爆仇恨国资流失情绪——兼评郎咸平国企改革言论》的针对性文章中指责郎咸平时,明确指出了一个“谁有发言权”的问题;此后不久,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周其仁教授也在《我为什么要回应郎咸平》一文中提出了一个关于“说话资格”和“背后的目的”的问题。
复旦大学张军教授在发表于《外滩画报》上的《学术的边界》一文中也指出:“如果是纯粹出于学术的目的的话,那么研究的方式和论文的表达方式就应该是不包含价值判断的,在涉及一些具体的被研究对象时,也应谨慎处理,如不使用公司的真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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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似争论,在本文中应该列为“学术对话”,但似乎名不副实。以上争论并不是就观点和内容本身,而是更多的纠缠于郎教授的行为。我本人同样是研究经济学的,但我无意在这里去趟这趟混水。我只是想谈谈关于对话的平等与自由问题。
郎咸平有无发言权呢?这一点根本就无需指出,赵晓的文章发表不久就在网上遭到围攻的结果,不难看出答案。作为一个中国公民和从事公司财务问题研究的学者,郎咸平的发言权首先是不容置疑的。我们都无需惶论什么学术职责和学者良知甚至社会正义感了。从对话本身来看,引起对话者和加入对话者之间,后者根本就不可能去怀疑前者的发言资格问题。无疑后者有一种先入为主的观点,就是“我才是更应该就此发表观点的人,而不是引起对话的人。”这种看法其实刚一入场就“犯规”了。后面的对话又如何在平等和自由的的原则下进行呢?
其次,郎咸平关于讨论国有企业改革的“资格问题”和“背后目的”的问题同样不是周其仁教授个人可以或是有资格置疑的一个问题。从他的文章题目《我为什么回应郎咸平?》可看出,他显然没有打算就观点上正面进行对话,而是试图就“回应”行为本身的原因做一个解释。从对话的实质来看,这只是一个附加的注释性的说明,并不是对话的正式内容,即使在文章中涉及了问题本身,那也只能算作评论甚至是先入为主的观点,而非争论或是探讨。
再次,从对话的目的来看,根据行为心理学的解释是指:“让某人参与到交流中来,就意味着控制他的注意力并对他的思想施加影响,以实现人与人之间的渗透。”(《群氓的时代》,【法】赛奇·莫斯科维奇,2002,P239)周教授在文章中指责郎咸平教授的“背后目的”显然有些妄测之嫌了。何况就如张维迎在《要善待为社会做出贡献的人》一文中所言:“不要动辄说这个学者有“良知”,那个学者没有“良知”,因为这样只会扼杀的学术争论,而无助于社会的进步。可能你们认为有良知的人正是最缺乏良知的人。中国有那么多的学者20多年来冒着政治风险探索改革的道路,献计献策,怎么能说他们都是没有良知呢?真正的良知不在于批评谁,而是批评的是否有道理,是否对社会有一颗善良的心。”如果周教授不反对张维迎的观点,那么是否可以推论他在怀疑郎咸平教授的人品问题了?这让我突然想起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用过的一个词语“坏心恶意”,当然我是有些浮想联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