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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认识与措施(4)

2017-08-08 05:18
导读:(一)建立和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充分发挥其各自的工作职能 (1)强化国家有关的政府部门和非政府标准化机构的职能,对所有政府或非政府的认证、安

    (一)建立和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充分发挥其各自的工作职能
  (1)强化国家有关的政府部门和非政府标准化机构的职能,对所有政府或非政府的认证、安全许可、质量许可和所有的合格评定机构与部门进行授权,明确其各自的工作范围和职责;要进一步梳理中央与地方在制定、采用和实施有关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方面的文件与规则,并通过官方渠道与刊物对外公布;同时,通过WTO,详尽地了解各成员尤其是我国出口产品的主要成员国在技术法规、标准和各个评定程序方面的有关情况,并提出合理的咨询与请求。(2)按照WTO的要求,建立国家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咨询机构。一方面对外传递我国制定、采用和实施的有关技术性措施的信息,接受合理的咨询;另一方面也要与国外的咨询机构加强联系,建立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数据库,及时向国内企业发布预警信息。(3)就是要充分发挥我国驻外经商机构、出口商会、经贸研究机构和有关大学的作用,加强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问题的研究。对我国主要的受限出口产品和受限市场国的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列出《出口受限目录》,提出相应的对策与措施;出口企业本身也要加强对此类问题的研究,对自身的出口产品和主要出口市场国的技术受限标准与发展情况做到“胸中有数”,以能知己知彼,适时应对。
    (二)实施国际标准化战略,不断提高我国的出口产品质量和企业资质
  我国一些产品在外“碰壁”受限,主要原因还是其内在的弱质性,而弱质性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国际标准化程度比较低。一个产品的国际标准往往是一种在国际上被普遍认同而应达到的先进的技术标准,它代表着产品应有的质量与水准。因此,我们认为实施国际标准化战略,是跨越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最有效的措施。根据WTO的要求,(1)我们要认真研究和积极推广使用国际标准。包括积极考虑或采纳其他成员国的先进的技术标准,并以此来确立企业生产与技术改造的方向和目标,推动企业相关技术的进步,进而提高企业的产品质量与生产水平。我们不能总是强调“客观条件”和“原有基础”,总是抱怨“国外的标准太高”。你既然要“走出去”,将产品打到国际市场上去,那你就要按照国际标准与国外市场的要求来组织生产,提供合格的产品与服务。(2)积极参加有关的国际标准化机构或体系,参与有关国际标准的制定、修订或协调工作。作为成员方,这既是WTO的要求,也是我们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需要。目前国际上所采用的国际标准大多都是发达国家和地区以及一些国际大企业制定的标准转化而来的,这显然不利于一般发展中国家及企业。因此,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参加国际标准化机构与体系,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修订或协调工作,不仅能使我们及时地了解有关国际标准的变化与动态,而且也可以将我们的意见和合理要求包括我国先进的技术标准纳入到国际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协调的工作中去。这样既履行了我国在WTO中应有的义务与职责,也有利于我们突破技术壁垒的限制,推动我国企业生产与对外贸易的发展。(3)积极开展国际认证工作。开展国际认证是一项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重要的标准化工作。按照现代国际贸易的发展,一个企业的产品要进入国际市场,既要有产品认证,也要有体系认证,譬如企业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认证。这些都是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身份证”。因此,我们应高度重视积极开展企业的国际认证工作,提高企业的资质。并根据WTO的要求,加强与其他成员国之间的在相互认证方面的协商与谈判,允许国外的标准化机构和合格评定机构参与我国的标准化和合格评定程序。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三)充分利用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对发展中国家成员的特殊与差别待遇,保护我国正常的对外贸易
  我国是一个贸易大国,但又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我们在依循WTO-TBT协议尽我们的义务与责任的同时,也应充分享有WTO给予发展中国家的特殊与差别待遇,利用例外条款,来处理外贸中“面壁”与“碰壁”的问题。其中包括:(1)在积极考虑采纳国外先进技术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同时,可利用WTO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的例外条款,根据我国的发展、财政与贸易的发展需求及相关的自然条件和基本技术状况,在制定、采用和实施有关技术标准时,提出“不一致”的合理请求,并做好过渡期的安排。(2)就是要加强与有关成员国的磋商。对于我国有特殊利益的一些大宗出口商品的技术标准,若发生争议,可向有关国际标准化机构提出审查、确认和有差别对待的合理请求。与各成员尤其是我国主要的出口产品市场国加强技术性协调,尽量避免因“碰壁”而发生激烈的贸易冲突。(3)若因“碰壁”发生贸易纠纷,或因有关国家采取明显的歧视性技术措施,造成我国的正常贸易受损,我们则应充分利用WTO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维护我们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应有的权益,而不能总是采取“绕壁”而行的消极避让方法来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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