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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周易的作者、制作年代及其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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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论述,我们先作一约定:此后出现的“《周易》”指通行本《周易》,包括狭义《易经》和狭义《易传》;“《易经》”指狭义《易经》,即《周易》古经;“《易传》”指狭义《易传》,即《十翼》;“帛书《易经》”指帛书《周易》古经;“帛书《易传》”指帛书《易传》六篇;“汉简《周易》”指安徽阜阳双古堆出土的汉简《周易》;“楚简《周易》”指上海博物馆购藏的战国楚简《周易》。
关于《周易》的作者与制作年代,传统的说法是《汉书·艺文志》所谓的“人更三圣,世历三古”。唐代训诂学家颜师古(581~645)注曰:“伏羲为上古,文王为中古,为中古。”就是说,伏羲氏(中国古代传说中的人类始祖)始画八卦,周文王(西周奠基者,儒家推崇的圣君)演为六十四卦并作卦爻辞,孔子(公元前551~前479)作《易传》以昌明《易经》。这种观点在汉代广为流行。至晚成书于西汉末年的《易纬·乾凿度》亦云:“垂黄策者羲,益卦演德者文,成命者孔也。”东汉马融(79~166)又提出周公(西周初年著名的家,周文王第四子,儒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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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崇的圣人)制作爻辞的观点,遂有南宋大家朱熹(1130~1200)的“人更四圣”说。北宋欧阳修(1007~1072)作《易童子问》,开始对上述传统观点提出质疑,认为《易传》中的《系辞》、《文言》、《说卦》、《序卦》、《杂卦》不是一人所作。此后,疑古学风渐起。至清代,崔述的《考信录》、姚际恒的《易传通注》、康有为(1858~1927)的《新学伪经考》等均认为《易传》不是之作。
到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周易》的作者和时代问题成为学术热点,主要倾向是否定上述传统说法。关于《易经》,顾颉刚(1893~1980)、余永梁等人认为非伏羲、文王之作,而为西周初期作品;李镜池等人认为编定于西周晚期,非一人之作;郭沫若(1892~1978)认为作于春秋以后,作者是孔子的再传弟子馯臂子弓。关于《易传》,郭沫若推测《易传》的大部分是楚国的荀子(约公元前313~前238)门徒们作于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31年)后;钱玄同认为汉初田何传《易》时只有《易经》和《彖》、《象》、《文言》、《系辞》,西汉中叶后加入汉人伪作的《说卦》、《序卦》、《杂卦》;李镜池认为《彖》、《象》作于秦汉间,《系辞》、《文言》作于汉昭、宣间,《说卦》、《序卦》、《杂卦》作于汉昭、宣后。上述观点虽然也有可取之处,但多有疑古过勇之嫌。
此后,关于《周易》的作者和时代问题又有许多人作过探讨,但至今仍未取得一致意见。其中较为通行的看法是:《易经》作于西周初年,《易传》作于春秋战国时期,均非一时一人所作,而是历经多人多时陆续编纂而成的作品。
《周礼·春宫·宗伯》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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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卜……掌三《易》之法:一曰《连山》,二曰《归藏》,三曰《周易》;其经卦皆八,其别皆六十有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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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经学家郑玄(127~200)注引杜子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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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宓羲;《归藏》,黄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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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经学家孔颖达(574~649)的《周易正义·序》引郑玄《易赞及易论》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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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曰《连山》,殷曰《归藏》,周曰《周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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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海》引《山海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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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羲氏得河图,夏后因之,曰《连山》;黄帝得河图,商人因之,曰《归藏》;列山氏得河图,周人因之,曰《周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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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这些文献记载,结合1980年左右张政烺等人对商周甲骨文中的“数字卦”的研究成果,我们可以推断:八卦和六十四卦的创成当在西周以前非常远古的时代;西周以前即有与《周易》相似的典籍《连山》、《归藏》;西周以前占筮活动即已盛行,并留下大量文献记载;殷周之际周文王、周公等人顺应时代要求,根据文献重新制作了一部系统化的典籍,即《易经》,这大约是在公元前十一世纪。
关于《易传》,我们可以推测:《易经》形成后,人们在长期的应用实践过程中,不断赋予《易经》以新的内涵,逐渐学会以《易经》来人生,而不是把它仅仅当作一部单纯的占筮之书;尤其到春秋末期,孔子等人对《易经》及前人对《易经》的阐发作了整理、研究,并作出自己的解释,传之于弟子;后来主要由孔门的弟子在战国时期完成了对《易经》解释的系统整理,汉代学者将它们编辑在一起,即为《易传》,也称《十翼》。
总之,《周易》的形成经历了远古时代至春秋战国的漫长历程,是“人更多手,世历多代”的集体作品。[10]
关于《周易》的性质,也有不同观点:有人说《周易》是占筮之书,有人说是哲学著作,有人说是历史文献,有人说是百科,有人说是规范,有人说是人生指南,……我们说,这些观点看似相互矛盾,实则都从一个侧面揭示了《周易》的内涵、性质。
要分析《周易》的性质,必须先了解它的来龙去脉,并要对《易经》和《易传》分别加以考察。
《易经》最初起源于占筮而又基本应用于占筮,是一部系统的占筮之书。《周礼》所说的“太卜掌三《易》之法”,《左传》和《国语》所记载的诸多占筮史实,孔子说的“不占而已矣”,[11]帛书《易传》中的“观其德义”和“无德而占,则《易》亦不当”,[12]及荀子说的“善为《易》者不占”[13]等论述,从正反两方面都充分说明《易经》是占筮之书。南宋朱熹指出:“《易》本为占筮作。”[14]此论至为精当。
现在关键是如何看待占筮。西周时期及西周以前的“占筮”是否就是孔子、荀子眼中的“占筮”,是否就是我们所见的地摊算卦之类?《周礼》的“太卜”是否就是《左传》、《国语》中的那些为人占筮的人,是否就是我们现在遍地的“半仙”?显然不是。
《周礼·春宫·宗伯》曰:“凡国之大事,先筮而后卜”。“筮”即占筮,指用《易传·系辞上》“大衍之数五十”一类的操作方法揲蓍求卦,再以《易经》推断人事吉凶。“卜”即龟卜,指用龟骨或兽骨钻孔火烤后出现的兆纹判定人事吉凶。“卜”的历史要比“筮”悠久,在古人心目中“卜”也比“筮”神圣灵验。故古人说:“筮短龟长,不如从长。”[15]可见,在那个垄断的文明初期,卜筮是一种用来决定国家大事的重要政治形式,是一种由极少数人(太卜等)操纵的至为神圣的文化行为,是一种古人赖以沟通天人、指导人事的重要方式,是统治阶级用以教化民众、“神道设教”、“通其变,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16]从而巩固其统治地位的重要手段。另外,《易经》是中华古人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积累的对宇宙人生丰富体验的历史结晶,因而可以用来指导人事,启迪人生;是一个由复杂的象数符号系统和古奥的符号系统共同构成的理论体系,因而可以用来锻炼思维,益人神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