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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宗教发生说
实际上这一说法从柏拉图的“灵感说”已露出端倪,他认为诗的灵感实际上源于一种“神灵附体”或“神灵凭附”,而灵魂在他看来则是一种具有神性的东西,因此“诗人只是神的代言人”,这便已具有一定的宗教意味了。德国批评家赫尔德也认为,诗歌是“唯一通向灵魂的美的艺术”,是“灵魂的音乐”,德国美学家格罗塞在《艺术的起源》中则更是将艺术近乎等同于宗教了。而原始宗教对于武术活动的发生也具有深远影响。因为原始武术活动的形式及内容不少是借鉴于原始宗教中的象征功能与模仿功能,由于中国的宗教原来带有很浓厚的哲学意味,如“天人合一”、“五行说”、“阴阳观”等思潮,便也成为武术活动的发生及发展变化的重要因素之一。
3.游戏发生说
康德是较早系统阐发这一说法的学者,他认为,艺术是“自由的游戏”,其本质特征就是无目的的合目的性或自由的合目的性,实际上这种说法是针对文学活动非功利性的特质而言的,即文学发生的过程及目的的审美特性。还有德国学者将游戏解释为不仅是一种过剩精力的发泄,更隐含着一种内在潜藏的实用目的,艺术活动是一种“内模仿”,本质上与游戏相通,这与亚里士多德的“陶冶”说也有相通之处。游戏说对于武术活动的启发更具有艺术性,即强调武术的审美观照功能,重视它的非竞技性和非实用性,因此可以解释武术为什么在中国会形成一种循环,从最初的“重技轻道”,到长期传统中的“重道轻技”,到近现代的“技道合一”,即关于武术中的“道”与“技”之间的问题。
4.劳动说
劳动说依据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劳动促进社会变革,强调社会时代变化与文学发展的联系。《乐记》中有:“声音之道,与政通也。”刘勰在《文心雕龙》中也提出:“文变染乎世情,兴废系乎时序”。维柯在《新科学》中就曾阐述并对应了人类历史发展与文学艺术的联系,尽管具有唯心主义的局限性。而泰纳则提出与文学有关的“时代、环境、种族”三要素。实际上,这种强调社会环境与文学发展的紧密联系,注重的是文学活动的实用性及目的性的一面。劳动不但是文学活动的前提条件,产生了文学活动的需要,并且形成了早期文学的形式与描写的主要内容。在《吴越春秋》记载的《弹歌》中写道:“断竹,续竹,飞土,逐肉”。简洁明了的描写了原始人制作武器和狩猎的过程。这实际上也是一首具有“原始特征” 的诗,即最早的文学体裁。这种形式的诗,往往是诗、乐、巫三位一体相结合,既可以吟唱,又可以配合以舞蹈,一方面是原始人生存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原始人的一种精神审美表达。但如果我们换一个角度来看这首诗,可以发现,这种原始狩猎实际上已经带有一种“武”的性质,可以说,尽管是没有形成自觉意识,这本身就是一种原始形态的武术活动。
(二)原始形态中武术活动与文学活动的同质关系
武术实际上是武学的源头与根本,武学是由武术文化逐渐演变而来,两者相互联系又各不相同。如果要阐明武学的相关问题,首先要弄清楚武术的产生及发展等有关问题。以下我们将重点论述这个问题。
武术与文学类似,最早是作为一种人类活动而存在。同样,武术活动与文学活动都发源于原始社会物质生产活动。也就是说,在原始人类为了生存与自然界的斗争中而产生。因此,武术活动在原始社会中,最重要的特点是杀伤性,它的根本特点表现为一种搏杀技能,这也是一种最基本的生存能力,带有鲜明的实用性。而这种技能应该如何实现?徒手搏击应该是最初的实现形式。云南的沧源崖画上,就有人与野兽搏打的描绘。西藏各巴人有集体搏兽的传统。《毛传》有:“暴虎,空手以搏之。”《论语·述作》记:“暴虎冯河”。《史记·律书》载:“夏桀、殷夫纣手搏豺狼,足追四马,勇非微也。”[5] 都是对于徒手搏斗的描述。
当然,手搏也不限于野兽,人与人之间也同样存在。有学者指出,后者更具武术性。与此同时,另一更为广泛的表现形式——通过制作武器实现搏杀,正如上文所引《弹歌》所描述。在旧石器时代,由于原始人类制作的工具十分简单,且其功能也有限,多用于采集与狩猎,还未形成真正的武器。进入新石器时代,随着私有制的发展,原始氏族战争频发,大量的生产工具转化为具有杀伤性的武器。《史记·五帝本纪》载有黄帝与炎帝及蚩尤的残酷战斗。《庄子·盗拓》中也有所涉及。这些传说至少从侧面反映了原始战争的激烈。正是由于战争的需要,人们的生产技能逐渐转化为军事战斗技能。借助考古学发现,可以证实在新时期时代已出现了弓箭、锤、矛、戈、匕首等武器。尤其重要的是,出现了原始的军事训练活动,并形成军事武艺的萌芽。不过,这种训练活动最早表现为一种“武舞”。“武舞”发源于原始宗教,最初有巫术的性质。既是对自然的神化与恐惧,又是一种力图超自然的象征与发泄。如古老的仿兽舞、猎舞和战舞等形式。主要反映的是人与兽斗或人与人斗,是狩猎或战争场面的再现。如在云南沧源早期壁画中则有不少模拟战争的舞蹈形象。随着原始战争的发展,武舞逐渐成为部落军事训练的内容。如羌族有“大葬舞”、傣族有棍舞、布朗族有“刀舞”、景颇族有“盾牌舞”等等。同时,由于宗教观念的存在,它时常以载歌载舞的形式表现,因此“舞”与“乐”时常也是相联系的,如《百夷传》记:“百夷……村甸间击大鼓,吹芦笙,舞干为宴。”也就是说,“武舞”实际上是由“武”、“舞”、“乐”三种要素构成。联系上文所述的文学活动,我们可以发现最初的文学实际上也是由诗、舞、乐构成。《礼记·乐记》载:“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本与心,然后乐器从之。”而劳动是共同的前提,“舞”与“乐”实际上是沟通了两者之间的重要中介。因此,“武”与“诗”的构成要素已具有了某种同质关系。由此我们至少可以看出,在文学活动与武术活动发生之初就具有某种天然的联系。杨乃乔教授在论述学科交叉关系中时说从全球的整体视点来看,人类文化是一个自稳自足的大系统,学科与学科之间的专业划分形成了这个大系统之下的无数子系统,并且互为对象,然后他引用美国学者欧文·拉兹洛在《系统、结构和经验》一书中的话:“其中每一格系统的环路必须在某些方面对其对象来说是‘开放的’”,根据这一说法,杨乃乔教授进一步解释,子系统之间最终无法回避学科的边缘性交叉,学科之间的交叉研究被称之为科际整合。[6]而我们这里所说的文学与武学,正是在中国文化母体系的大背景之下的两个具有交叉关系的子系统,只是武学具有一般学科所不具有的特殊性,需要借助于“武术”这一具有悠久历史与文化作为中介,这在西方文明体系之中却是难以想象的,因此理论上是具有一些实证性的困难,但仍具有一种可能性,因为二者从形式与内容之间都体现出了一种从原初状态开始形成的一种交叉互渗的天然同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