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与禅学毕业论文(9)
2014-10-02 01:15
导读:众所周知,中国古诗都是表现性的、而非摹仿性的,田园山水诗人在诗中描写山林之景,其意并非只在模山范水,而在于传达自己欣赏自然时的美感体验,
众所周知,中国古诗都是表现性的、而非摹仿性的,田园山水诗人在诗中描写山林之景,其意并非只在模山范水,而在于传达自己欣赏自然时的美感体验,宋人张戒谓陶渊明的诗,意在抒发田园之趣而非以咏田园(见《岁寒堂诗话》),正说的是这个意思。而作为美感体验的“趣”,在性质上与作为传统诗本体的“情”已不是一回事,诗人观物而起情,不过是以他既定的“我”改变了物本身的性质和意义,使之完全变成映照自己心灵的镜子。例如“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花开鸟鸣作为自然现象,本有它们自身的客观存在和价值,但诗却以自己的悲凉心境同化了它们,使之与感时、恨别的心境溶为一体。一句话,在诗人的情感体验中,其物我一如实质上是“我”吞饼了“物”、溶化了“物”。而美感体验则不然,它是一种物我双泯、能所双遗、主客相融而俱化的感受。关于美感体验的这种性质,中国古代艺术理论中已多有论及,如宋人曾无几说自己画草虫时的感受是“不知我为草虫,草虫之为我”,清人石涛说自己观山是“山川脱胎于予,予脱胎于山川,予与山川神遇而迹化也”,都说的是画家的美感体验,而王夫之所谓“心中目中,与相沦浃”,佚名《静居绪言》所谓“天机题心,悠然冥会”,王国维所谓“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都说的是诗人在观物时所发生的美感体验,诗人通过诗将这种体验传达出来,读者亦能获得同样的感受,陆游赞隐逸派的诗“读之遗声利,冥得丧,如见东郭顺子,悠然意消”(《渭南文集》卷十五、《曾裘父诗集序》),胡应麟赞王维的诗:“读之身世两忘,万念俱寂”(《诗薮内编·绝句》),他们都是从欣赏的角度上来说明美感体验的性质的。
禅宗作为中国的大乘佛学,是在道家、玄学的温床上培植起来的。从根上来说,佛禅所标榜的主客平等一如的“般若”之知,“三昧”之境,诸如僧肇所谓“于外无数,于内无心,彼此寂灭,物我冥一气,黄檗所谓“与山河大地,无彼我相”,希迁所谓“境智不二”’慈照所谓“天地与我同根,万物与我一体”等等,都是对道家所说的“与天地精神相往来”的“物化”境界的继承,只不过禅家把这种境界本体化了,在总的理论体系上也更加精微而巳。而无论是道家的“物化”境,还是禅家的“三昧”境,从主观感受上说,与物我双遗的美感体验实无区别。宗门禅与以前的禅法有一个显著的不同,以前的禅法强调的是以与世隔绝的宴坐暝想来进入三昧,宗门禅则与此相反,他们攻击以坐禅来求道是“磨砖作境”,而主张悟道之契机遍于十方世界,此所谓“水鸟树林,皆演法音”、“森罗及万象,法法尽皆禅”,于是学人以行脚的方式去悟禅的很多,禅师有观桃花、闻击竹而得道者,实际上就是在特定外境的触发下陷人物我双遗的体验。禅师表达悟境时常有许多美妙的写景诗,对于这些诗,我们不能象读一般的偈语那样去苦求它的微言大义。因为如果以知解之见去深文周纳地把它强拉到抽象的禅理上去,我们就把诗中所传达的那种活泼泼的感受弄死了。而我们如果从容涵泳于诗境之中,就会发现这种活的感受与美感体验并无不同。比如法眼文益诗:“幽鸟语如簧,柳摇金糠长。云归山谷静,风送杏花香,永日萧然望,澄心万虑亡。欲言言不及,林下好商量”,它所传达的,正是作者在静观鸟语花香的景致时使自我与外境溶为一体的那种无可名言的体验,它与陶渊明静观南山、飞鸟时所谓“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的感受是一样的。只不过在禅家那里,这种感受不是对美的感受,而是对真如本体的印证,它不是偶或一遇的心灵状态,而是永恒自性的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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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过头来我们再看明清人的诗禅相同说,尤其是结合他们所举的具体诗例来看,其论断不但可以说是合理的,而且是深刻的。我们责怪它,只能责怪它以偏概全,抹杀了在本体上与隐逸派的山水田园诗不同的社会诗的存在,从而犯了绝对化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