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现代文学“自由”话语的理论建构学毕(3)
2014-10-19 01:03
导读:但是,强调自由的个人性以及自由对于群体、国家的对立和反对,即坚持西方原本意义上的自由主义精神和价值观,这只是中国现代自由主义的一方面。另
但是,强调自由的个人性以及自由对于群体、国家的对立和反对,即坚持西方原本意义上的自由主义精神和价值观,这只是中国现代自由主义的一方面。另一方面,中国现代自由主义又把个人主义相反的内涵即国家主义、民族主义等包容进来,并在独立、自主、自由的意义上把二者整合起来。也就是说,中国现代自由主义同时也重视群体,重视国家和民族的独立与自由,并把它纳入自由主义的范畴。以李大钊为例,如上所述,他在多处地方强调个人自由以及自由主义的个人优先性原则。并且,他也清楚地看到了个人主义与群体主义之间的矛盾:“极端主张个性权能者,尽量要求自由,减少社会及于个人的限制;极端主张扩张社会权能者,极力重视秩序,限制个人在社会中的自由。‘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可以代表前说;‘社会主义’(Socialism)可以代表后说。”但是,另一方面,他又试图对二者进行整合:“个人与社会,不是不能相容的二个事实,是同一事实的两方面;不是事实的本身相反,是为人所观察的方面不同。一云社会,即指由个人集成的群合;一云个人,即指在群合中的分子。离于个人,无所谓社会;离于社会,亦无所谓个人。故个人与社会并不冲突,而个人主义与社会主义亦决非矛盾。”“我们所要求的自由,是秩序中的自由,我们所顾全的秩序,是自由间的秩序。只有从秩序中得来的是自由,只有在自由中建设的是秩序。个人与社会、自由与秩序,原是不可分的东西。”[17]在李大钊看来,个人与社会具有矛盾的一面,但也有相谐和的一面,而相谐和不是在利益的层面上,而是在权利与责任的关系的层面上,而后者则是西方自由主义在19世纪之后所一直强调的。所以,李大钊的观点实际上反映了中国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从中国具体语境出发对西方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的某些反思。哈耶克说:“自由不仅意味着个人拥有选择的机会并承受选择的重负,而且还意味着他必须承担其行动的后果,接受对其行动的赞扬或谴责。自由与责任实不可分。如果一个自由社会的成员不将‘每个个人所处的境况乃源出于其行动’这种现象视为正当,亦不将这种境况作为其行动的后果接受,那么这个自由的社会就不可能发挥作用或维持自身。”[18]把李大钊的观点和哈耶克的观点进行比较,我们可以看到二者之间的某些相似性。
中国大学排名 在自由主义思想史上,胡适是一个具有代表性的人物,他的自由主义思想比较典型地体现了中国现代自由主义思想的特征,对中国现代自由主义文学深远。
由于长期的
留学生活所接受的西方的结果,胡适对西方个人主义有着非常深刻的理解和体会,所以他对西方个人主义的认识应该说是比较原本的。胡适对个人主义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且大力提倡和宣传个人主义。他推崇易卜生对个人的肯定,认为:“最大的罪恶莫过于摧折个人的个性,不使他自由。”他对易卜生的
戏剧进行了个人与社会关系的解读:“易卜生的戏剧中,有一条极显而易见的学说,是说社会与个人互相损害;社会最爱专制,往往用强力摧折个人的个性,压制个人自由独立的精神;等到个人的个性都消灭了,等到自由独立的精神都完了,社会自身也就没有生气了,也不会进步了。”胡适并且引了易卜生书信中的一段话为证:“我所最期待于你的是一种真益纯粹的为我主义。要使你有时觉得天下只有关于我的事最要紧,其余的都算不得什么。……你要有意于社会,最好的法子莫如把你自己这块材料铸造成器。……有的时候我直觉得全世界都像海上撞沉了船,最要紧的还是救出自己。”[19]所以他认为:“真实的为我,便是最为有益的为人。”[20]和陈独秀、李大钊、鲁迅等大多数五四知识分子一样,胡适也非常重视个人的社会终极性,也就是说,上他认同发展个人的最终目标仍然是发展社会这一观点,他说:“把自己铸造成器,方才可以希望有益于社会。”“欧洲有了十八九世纪的个人主义,造出了无数爱自由过于面包,爱真理过于生命的特立独行之士,方才有今日的文明世界。”“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争你们自己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隶才建造得起来的。”[21]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本质就是“文化救国论”,而文化的深层基础是人,所以“为个人”也是“为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