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赈务评价分析研究
赈务作为社会慈善事业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国家和社会保障的重要补充,也是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重要力量。
民国前期短短16年间,湖南社会动荡,兵燹不断,匪盗猖獗,经济萧条,灾荒连年。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湖南赈务完成了由传统向近代的嬗变。湖南赈务所取得的进步和为社会做出的贡献是应该予以肯定的。尽管此间投入灾害救济的团体和个人终极目的不尽相同,或出于行善积德,或出于互助互爱,或出于人道主义,或出于经济利益,或因政治需要,或为沽名钓誉,但共同的救灾行为为官赈、义赈和个人私赈提供了一个合作舞台,使他们走到了一起,各种赈济模式互为补充,最终促使了湖南赈务的进步。对广大民众来说,不管是官赈还是义赈,在客观上都解救了民生疾苦,成为了这段不幸年月中众多灾民籍以存生的希望所在。就整个社会而言,赈务事业在一定程度上充当了民国前期动荡社会至关重要的减震器,消除了诸多社会乱象,在维系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就此而言,民国前期的赈务事业是一种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
当然,由于时代局限,无论是发展水平,还是赈灾实效,民国前期的湖南赈务又带有严重的局限性。
就发展水平来说,理想的赈务格局中政府与慈善机构应是伙伴与合作的关系,即财政主导、工作合作,但民国前期湖南赈务却与此相去甚远。在民初的传统赈务传承阶段这无从谈起。义赈兴起后,特别是华洋筹赈会存续期间,在形式上,官方与慈善团体可谓是伙伴与合作,但在实际运作中却貌合神离,政府根本不是华洋筹赈会的财政主导。在实际的赈灾活动中,政府行为是一柄双刃剑,赈济与破坏并存,其多年传承下来的腐败便是华洋筹赈会心力交瘁的根源。即使在多元化发展阶段,双方几近各行其是,离理想赈务格局同样相距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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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前期湖南都督(督军、省长)更易表[83](P727)
姓 名 任职名称 任职时间
谭延闿 都 督 1911年10月─1913年10月
汤芗铭 都督—将军 1913年10月─1916年7月
曾继梧 代理都督 1916年7月5日─7日
刘人熙 代督军兼
代省长 1916年7月─1916年8月
谭延闿 省长兼都督(督军) 1916年8月─1917年8月
傅良佐 督 军 1917年8月─1917年11月
谭浩明 湘粤桂联军总司令 1917年11月─1918年3月
张敬尧 督军兼省长 1918年3月─1920年6月
谭延闿 督军兼省长 1920年6月─1920年11月
赵恒惕 省 长 1920年11月─1926年3月
唐生智 代省主席、省主席 1926年3月─1927年11月
由上可见,短短16年,掌握着湖南实权的最高军政长官共更替了11人次,几乎不到1年半就更换1人次。其中除赵恒惕督湘稍有时日外,其余均未及3年。刘人熙不到1月即被解职,曾继梧任期仅2日便已去职,谭延闿更是三起三落,所有这些无不反映出当时湖南政局之剧烈动荡。争权夺利如此之激烈,不可能要求政府重视赈务、潜心救民。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兵事连年不断必然影响赈务。16年间,湖南先后经历了辛亥革命、“二次革命”、反袁驱汤(汤芗铭)、护法战争、驱张(张敬尧)运动、谭(谭延闿)赵(赵恒惕)战争、援鄂之役、唐(唐生智)叶(叶开鑫)之战、北伐战争等。兵事不断,百姓遭殃。1922年的晃县,先后有杨柏舟之北伐军、唐继尧之攻铜军、王文华之护国军、王华裔之游击营及李协和所统之滇军经过县境,年内仅招待费资就高达85万元以上[84]。1923年的谭赵战争,蹂躏30余县,死伤万余人,耗资200余万元[85](P76-77)。而护法战争更为惨烈。据1918年《醴陵灾户调查总表》记载,醴陵县灾户总数为47901户,被杀22542人,受伤1917人,焚毁屋宇14752栋,荒田户数达10490,财产损失高达19 410 281元[36](P139)。株洲在1918年4月底5月初的6天内,百姓被杀1200余人,烧毁房屋940余户[83](P771-773)。宝庆境内,“南北五陷五复,往来十决十荡……商业凋残,士民流离……户少炊烟,路断行人,伤心惨目,天日为暗。东城一带,烧杀尤甚,人民转徙流离,极形痛苦。现已逃亡尽净,城中几无一人。……东门外一带,因战事发火,所有铺户悉为灰烬,并毙百姓千余名,血流成渠,其祸不下株、醴”[36](P163-164)。在如此短暂的时段内兵事如此之密集,这在当时中国社会中无疑是罕见的。此起彼伏的战乱直接破坏生态环境,破坏社会防灾设施,使为数不多的财富或被充为军需,或被付之一炬,大大削弱了社会防灾能力,加上征兵拉夫、伤亡导致劳动力大量减少,土地大片荒芜,人民的贫困程度大大加深。从这个意义上说,战争是灾荒的动因,灾荒是不断扩大和持久的战争日益蔓延的结果。因此,大兵之后,必有灾年。
匪患异常猖獗必然影响赈务。“军兴以来,全湘七十五州县,乃无不有匪,而匪无不炽”[36](P165)。辰邑十一区,被匪焚掠者,达七、八区之多,纵横二百余里,寂无人烟[86]。对此,熊希龄深有感触:“吾湘所受痛苦者,固属荒灾,而土匪实亦历来致祸之源,扰乱乡里,民不安居,马牛抢尽,无以为耕,积久乏食,农亦生变……因土匪横行,道路为梗,即有中外慈善团体自愿捐款来赈者,亦将裹足不前,即有官绅能自筹款采办粮米者,亦将扼于交通不便,此为赈务之致命伤也”[87](P1680)。同时,匪患还直接破坏赈务。辛酉旱灾期间,对于湖南方面的求赈,北京赈务处就曾指责:“地方土匪未清,以致米价日腾,贫民无所得食,萑苻遍地,散赈救荒无从着手”[88],这使得湘省赈款大受影响。芷江大旱期间,评议员朱德全披露:“芷江旱灾固有之,然以人祸为最烈,因土匪遍地,如我欲赴芷,须有一连人保护,故不能前往”[89],土匪为害赈务由此可见一斑。匪盗啸聚山泽,扰乱乡里,勒捐强劫,对灾民来说犹如雪上加霜,其御灾能力也进一步弱化,赈济难度因而大大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