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首页哲学论文经济论文法学论文教育论文文学论文历史论文理学论文工学论文医学论文管理论文艺术论文 |
金融监管与改变理念
自2009年6月奥巴马政府金融监管改革《多德-弗兰克法案》出台以及欧洲理事会通过《欧盟金融监管体系改革》方案以来,西方国家走上金融监管改革之路已两年有余。美国主要在资本充足率、“大得不能倒”的金融机构以及OTC衍生品交易等监管方面有所进展。在二十国集团和金融稳定理事会的推动下,巴塞尔框架下的一系列金融改革也先后出炉,这些改革致力于增强银行资本的数量和质量,降低杠杆比率,引进流动性比率,以期形成一个更详尽的监管架构和更稳定且富弹性的金融体系。到目前为止,监管改革已经得到大众的普遍关注,并取得了一些显著的成效,如透明度得以提高,国际监督合作得到加强,巴塞尔协议III得以达成。
但是,监管改革仍然存在诸多不完善的地方,值得我们关注。最根本的问题是,上述监管改革主要局限于金融领域,而事实上本次危机产生的根源还是极端自由主义市场理念的泛滥。危机发生前,在新自由主义理论指导下,美国过度依赖金融业来创造经济增长,忽视了实际部门生产活动才是最终扩大物质财富的根本,导致金融资源脱离了生产性领域虚拟运行,并没有使资源得到优化配置从而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危机发生后,也没有及时总结以市场原教旨主义为代表的自由主义市场理念的教训,而是单纯地加强金融监管,这只是治标不治本的做法。
加强监管与保持金融活力
关于如何推进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建议要考虑三个方面的要素。
1.差异监管
为保证全球金融体系的安全和完整,监管改革需要国际协调与合作,但推行全球统一标准有待商榷。各国金融市场所处的初始条件、发展阶段、对经济的支持力度和方式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其监管理念、方法也应该有所不同。
本次危机发源于美国,其根源在于新自由主义市场至上理念的泛滥。因此,欧美国家加强监管与改变市场原教旨主义必须同时进行。但这不意味着全球都要执行统一的监管标准。
众所周知,各国的情况千差万别。不少发展中国家面对的是金融压抑、金融市场发展不充分、金融创新不足,在这种情况下套用全球统一的标准,就可能导致发展中国家的金融业发展不充分,对经济的支持力度不足,不利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和摆脱贫困,最终还是会影响到全球的金融稳定。
因此,对于发展水平和金融环境不同的国家,实行差异化的金融监管标准,才会促进共同发展,缩小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差距。
2.适度监管
政府和市场都是调节经济的手段,各有利弊,关键是要再二者见寻求平衡。本次金融危机暴露出一些发达国家金融监管上的缺失,对这些国家来说,适当加强监管是必要的。
我们不赞成原教旨主义的市场经济理念不等于我们反对市场经济。既然要实行市场经济就要给市场充分的活力、让市场调节发挥主导作用,在没有出现市场缺失时不过多地干预市场的运行。
不能把金融机构和市场管死。不能从放任自流的极端走向金融监管机构管制一切的另一个极端。
3.平滑监管
由于金融从业者的创新动机远强于监管者,激励的不对称导致监管者往往落后于从业者。从历史上看,经济危机周期性发生,是市场经济的一个元素或固有特征。因此,金融监管不能保证未来不发生经济危机,关键是要发展、加强金融业抵御危机的能力,即减少危机发生的频率,一旦危机出现可以从容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