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银行业务营销是我国商业银行(3)
2013-08-22 01:10
导读:资咨询、资产及基金、资产化、创新 等,是名副其实的“金融大超市”----打破网点传统的柜台服务模式,开创开放式、一站式、分区式、差别化的全新金
资咨询、资产及基金、资产化、创新等,是名副其实的“金融大超市”----打破网点传统的柜台服务模式,开创开放式、一站式、分区式、差别化的全新金融服务模式,金融超市除了经营传统的商业银行产品和服务外,还必须集合金融服务领域的其它更多产品,并且与中介机构、公司、、信托公司等密切合作,设置不同的业务区域,如自助服务区、现金业务区、非现金业务区、洽谈区、客户休闲区、VIP等功能区域,满足不同客户的服务需求,实现业务的规模化经营。金融超市还应该为VIP客户配备专职客户经理,提供一对一的专业金融服务,为客户量身定做个性化理财方案,让客户独享专属的理财空间等等。
近20年来,随着国际全球化、全球经济一体化步伐的加快,银行业在全球的竞争日益激烈,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开展的投资银行业务逐渐形成明显的国际化、多样化、专业化和集中化的发展变化趋势。
2.2 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分析
我国投资银行业产生、发展的历程很短,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目前只能说刚刚开始,在渐进式银行业管制放松的思路下,也不可避免地带上了浓重的计划经济色彩。制度供给的贫乏与频繁的制度变迁,也必将在未来严重影响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行为和经营模式。分析我国商业银行拓展投资银行业务的环境离不开证券公司已经走过的投行之路。
2.2.1 现状
笔者以为对于商业银行而言进入资本市场的路未必多么平坦而笔直。因为我国整个资本市场:
u 是一个环境与制度建设相对滞后的市场。中国资本市场在十几年的发展历程中,法律环境和制度环境一直是制约中国投资银行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从1984年飞乐音响股份成立开始,关于资本市场和投资银行方面的立法就一直没有能够跟上市场的节拍,更不要说去引导市场了。目前情况虽然已有改变,但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必须要清晰认识到: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发布) ü 商业银行面临金融混业经营的一系列法律障碍;
ü 由于法律、制度的不配套,造成许多在国际上通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在中国无法开展,致使商业银行结合传统业务进行投资银行产品创新的空间极其有限,很多在世界上已经十分成熟的新金融品种及利率为基础的、期权、远期合约、掉期、互换交易、资产担保证券等很难在使用;
ü 《破产法》、《公司法》等法律已经不能适应中国宏观经济发展的要求,但因为它们的约束造成商业银行在兼并收购工作中步履为艰;
ü 由于法律与制度的相对滞后,中国的资本市场和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还必须依赖国家的指令来引导。在中国资本市场中,“有一只无形的手”仍然在牢牢控制着市场节奏,这只“手”不是市场调节,也不是法律规范,而是行政干预。
u 是一个高度管制的市场。中国整个金融业无论货币市场还是资本市场从发轫之日起,就一直长期采用以额度管理为特征的计划指标模式。证券发行进行实质性审核,从而金融工具的创新受到极大限制;同时,管制几乎是无处不在的,商业银行的经营及其创新行为受到严格高度管制;价格受到管制和压抑,如发行市盈率、经纪手续费、发行价格区间限制、担保的禁止等等。所以说管制的普遍存在,是中国投资银行业面临的基本市场环境。在金融管制下,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目前严重趋同化,资本实力和行政分割成为决定市场份额的首要因素。随着市场化改革的进展以及金融深化步伐的加快,管制将逐步趋向宽松。
u 是一个寡头垄断的市场。审批环境里,与发行主管部门和政府以及发行主体的沟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而那些政府关系背景深厚、资源配置能力强的商业银行必将在市场中居于主导地位,形成寡头垄断的体制;同时在资本成为稀缺资源的短缺经济环境里,加之发行价格长期受到压抑,发行市场几乎无风险,因而在额度的行政分配模式下,行政力量也在配给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市场份额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从而呈现出寡头垄断与行政分割并存的市场格局。随着商业银行货币市场业务与资本市场业务、信托业务的不断交叉和混业经营的不断频繁,又从另一方面加剧了已占据商业银行货币市场份额最大的几家银行寡头间投行业务竞争的激烈程度。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发布)
u 是一个竞争不足与竞争过度同时存在的市场。管制起着重要作用时,市场理念、产品、工具、技术、模式等领域的创新必然受到限制,因而竞争明显不足;而在领域之外,则存在着过度竞争,表现为投资银行的竞争对象集中于少数业务领域,竞争手段充斥着大量惰性和不正当行为,最终导致市场秩序紊乱、上升、效率下降等。
u 是一个非价格竞争策略始终居于优先地位的市场。表现为行政关系资源以及融资承诺和担保安排等等。在行政配给力量逐步弱化,同时,融资承诺及担保被商业银行视为风险时,提供更为满足客户需要的个性化服务和更优质的服务,成为投资银行间激烈竞争致胜的武器。
u 是一个割裂且发展不均衡的市场。突出表现为债券市场被分成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所市场发展要快于银行间市场。但两者各自的优势也很明显,银行间市场一开始就比较规范,没有包袱,交易所市场机制较好,市场流动性水平高,存在较大互补性。在当前,银行间市场需要大力发展,交易所市场需要规范、解决历史包袱,还无法发挥整体的联动和协调效应,实现融合发展也不现实。
2.2.2 曙光
我国金融业长期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监管体系。但是,近年来监管当局对金融分业经营的政策进行了适当调整,限制商业银行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政策也逐渐开始松动:
u 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并颁布了《证券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基金管理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同年,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又同意保险基金进入股票市场;
u 2000年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证监会又联合发布了《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获准以自营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券作为抵押,向商业银行借款;
(科教作文网 zw.nseac.com整理)
u 2001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明确商业银行在经过人民银行批准以后,可开办代理证券业务、金融衍生业务、投资基金托管、顾问等投资银行业务,除股票发行和经纪业务外,投资银行的其他业务都已纳入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
u 2005年2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和中国证监会共同颁布了《商业银行设管理办法》,自此商业银行可以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
u 2005年5月开始,中国人民银行先后陆续批准中国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4大国有商业银行,以及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等股份制商业银行从事短期融资券承销业务,企业短期融资券是中国人民银行继金融债和远期债券之后,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又一创新力作。而截止目前近1200多亿的发行全部由商业银行来承销,这无疑充分显现中央银行对于银行管制的趋向。
这些政策措施的出台不仅仅是“金融业分业框架下业务交叉发展”的探索问题,而是从操作层面开始具体实施金融混业经营,更从制度上为商业银行向投资银行业务等混业经营领域进军进行了积极的创新。
2.2.3 条件
从我国实际国情来看,商业银行作为存款性开展投资业务是有其现实条件的。这主要是因为现阶段我国的证券业还称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投资银行业,券商与客户的关系只是简单的代理关系,或提供顾问业务,不能直接为企业提供资金融通,也很少能够在企业的发展潜质方面作出深刻的分析。而我国商业银行在长期经营过程中形成的资金实力、客户资源、机构网络、对外信誉等优势,是其他金融机构所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