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策性金融演变
2017-09-29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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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政策性金融的
摘要 我国政策性金融的发展历程曲折漫长,本文主要就我国的政策性金融发展进行总结归纳,系统的对其演变过程进行综述。主要就三大政策银行的成立及发展进行分析,并对其目前的状况以及未来战略途径给出建议。 关键词 政策性金融;政策性银行
所谓政策性金融是指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资金配置活动及其体现的关系。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指由政府创立并投资,以国家信用为基础,不以盈利为目的,配合政府的社会经济政策和意图,在特定的业务领域,直接或间接从事政策性金融活动,进行宏观经济管理的金融机构,是国家宏观调控工具。我国政策性金融历史悠久,但由于政治、经济等因素发展缓慢。本文主要对我国政策性金融发展历程进行阐述,并对我国政策性金融的未来发展提出建议。
一、我国“超政策性金融”的形成与发展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人民银行和各国有专业银行都承办政策性金融业务。在这种“大一统”金融体制下,金融业务基本上都为指令性的政策性金融业务。这一时期的金融体制,是一个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高度集中统一的金融体制,因此称之为“超政策性金融”。1950年2月,交通银行成为我国第一家办理长期业务投资的专业银行。1954年9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成立,1956年该行试办了投资信用业务,在当时来说是一个很大的创举;1964年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开始发放小型技改贷款,主要是提高产品质量、提高企业的创造率以及治理“三废”和降低成本等;到1975年,建设银行开始主要向国家重点工程生产地建筑材料的集体所有制企业贷款。
“超政策性金融”在新中国计划经济体制下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然而向市场经济转轨时,却起到了极大的阻碍作用。1984年,国家几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全部由拨款改为贷款的暂行规定》,由1985年开始所有的拨款改为贷款,这是对“超金融政策”的一次巨大变革。然而,这次的改革还是不彻底的,还是带有缺陷的。1988年,国务院有颁发了《关于投资管理体制近期方案》,成立了中央基本建设基金,并同时成立了国家六大开发性投资公司,承担国家政策性投资的职能。这是我国政策性金融变革的另一个转折点。经济体制格局的变化,部分政策性贷款开始由银行利用信贷资金发放。以我国投资银行为例,到1988年末,该行发放外汇贷款13亿美元,发放人民币配套贷款18.99亿元,在全国设立28个分支结构,该行在1998年并入国家开发银行。
本文来自中国科教评价网 二、我国三大政策性银行成立与发展
政策性银行是由政府创立或担保,以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为目的、具有特殊融资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机构。我国 1994年成立政策性银行以来,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加大了对重点产业、基础设施、进出口企业和农产品流通等领域政策性信贷支持,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目前,我国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主要是1994年成立的国家开发银行、我国农业发展银行和我国进出口银行。
1.国家开发银行的成立与发展
1994年3月17日,我国国家开发银行成立,注册资金为550亿元人民币。国家开发银行的成立之初的主要任务为:集中资金支持基础建设、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大中型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项目及其配套工程建设,并对所投项目在资金总量和资金结构配置上负有宏观调控的功能。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促使国家开发银行对自身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1998年,国家开发银行开展了以控制增量风险为核心的第一次信贷改革;1999年1月,开展了以化解存量风险为重点的第二次信贷体制改革;2000年11月,提出了与国际接轨的“八项标准”,进行了第三次信贷体制改革。到2002年,国家开发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为1.78%,主要经营指标达到国际上较高水平。基于当前我国金融状况,目前国家开发银行的主要任务除成立之初时的范围外,还明确提出:积极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中低收入家庭的住宅、欠发达或不发达地区的发展,维护金融的安全与稳定。主要任务的进一步扩展,充分显示出国家开发银行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并且从真正意义上实现国家开发银行本质上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