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轨与开放背景下中国外汇市场的演进:理论与(5)
2017-10-08 03:18
导读:3、在市场组织形式上,实行统一的外汇市场实行会员制,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国家外汇管理局准许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经外
3、在市场组织形式上,实行统一的外汇市场实行会员制,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国家外汇管理局准许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经外汇交易中心审核批准后,均可成为外汇交易中心的会员,会员分为自营会员和代理会员,自营会员可兼营代理业务,而代理会员只能从事代理业务。
4、在交易方式上,中国外汇交易系统实行分别报价、撮合成交的交易方式,交易员报价后,由计算机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对外汇买入和卖出报价的顺序进行组合,然后按照最低卖出价和最高买入价的顺序撮合成交。
5、在清算方式上。中国外汇交易系统实行本外币集中清算,本币实行二级清算,即各分中心负责当地会员之间的清算,总中心负责各分中心的差额清算,人民币资金通过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的人民币帐户办理;外汇资金实行一级清算,即总中心负责各会员之间的清算,外汇资金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在境外开立的外汇帐户办理。
总之,我国外汇市场的运行机制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市场机制取代了计划管制,成为人民币汇率形成和外汇资源配置的主导力量,这是和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要求的市场作为配置经济资源的基础性手段相适应的,同时促进了我国外向型经济的发展,为外汇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奠定了基础,具体表现在:首先,统一了人民币市场汇价,全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实行联网运作,改变了以前各地调剂市场分割带来的人民币市场汇价不统一的局面,有利于企业的经营运作和进一步利用外资,同时也使中国在外汇管理方面更符合国际惯例,促进了我国经济与国际经济的接轨。其次,为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提供了可能,中央银行与外汇指定银行之间外汇市场的建立使中央银行可以以普通会员的身份入场交易,以此调节市场供求,稳定汇率,从而在外汇领域基本形成了国家间接调控下的市场机制。第三,有效保障了银行和企业结售汇业务的正常开展和新汇制的运行。应该说,1994年的外汇体制改革是我国外汇市场发展过程中的里程碑。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总体上看,我国1994年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建立初步建立了规范的外汇市场的一套基本的规则和惯例。从1994年至今,随着开放型事故经济的不断完善,我国对外汇市场采取了一系列完善措施:
1、在交易品种上,1994年仅开办人民币兑换美元和港元的交易,1995年3月1日又推出了兑换日元的交易。
2、在市场范围上,1994年底中国外汇交易系统已连通上海、深圳、北京等22个中心城市,1995年有3个,1996年有12个,
3、在会员数量上,1997年底中国外汇交易系统会员数量已达411个。
4、在交易主体上,1994年我国只允许中资企事业单位、机关和团体到银行结售汇,1996年6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将外商投资企业也纳入了银行结售汇体系。
5、在具体的外汇管制措施上,在1994年的外汇体制改革中对中资企业实行了银行强制结汇制度,1997年10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允许部分中资企业开立外汇帐户,保留一定限额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这使中资企业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自行决定保留或卖出外汇收入,促其成为外汇市场的间接参与者,活跃了外汇市场的运作。
6、在外汇立法上,1996年1月29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并与1997年4月14日对其进行了修改,为我国人民币经常项目自由兑换提供了依据。
三、开放型市场建立和完善进程中的外汇市场及其演进
中国外汇市场的建立和运作已经成为我国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它越来越明显地着我国的经济运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此相适应的我国外汇市场的目标应是人民币可自由兑换条件下的、充分市场化的、能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外汇市场,为实现这个目标,需要我们在巩固现阶段外汇市场基础上的进一步探索和,也需要我国对国际成熟外汇市场经验的吸收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