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障碍及对策(3)
2017-10-25 02:57
导读:1.科学选择代理银行 在改革初始阶段,为减少改革本钱,要充分利用现有贸易银行的系统。确定代理银行,原则上要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引进竞争机制,通过招投
1.科学选择代理银行
在改革初始阶段,为减少改革本钱,要充分利用现有贸易银行的系统。确定代理银行,原则上要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引进竞争机制,通过招投标进行。根据目前我国实际,应选择国有贸易银行作为财政日常支付业务的代理银行。对一些单项支付业务,也可以指定资金实力雄厚、运行安全、清算系统发达、网络服务设施健全的其他贸易银行负责代理。
2.解决国库支票
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中,应引进国库支票这一新型的工具。这种以财政资金作保证的金融工具,资信程度高,在支付过程中可以跨行、异地通兑,活动性强,易于为接受。但在国库支票流通过程中,要有安全保障措施,需要制定《国库支票治理办法》和相应的《专用支票治理办法》。
3.进一步规范集中核算制度
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要充分发挥原有会计工作站或会计核算中心的作用,在此基础上应尽快制订使原会计集中核算和现国库集中收付衔接的相关规定和办法,重新明确各预算单位的会计主体责任和义务,以进步其加强财务治理的责任感,有效防止各预算单位转嫁财务违规风险。同时还要建立区域网络,实现信息共享,巩固公共支出改革成果,加快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