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会计制度和税收政策,加强企业技术创新的(4)
2016-05-30 01:04
导读:具体来讲,我们建议采用提取“研究开发风险预备”的方法并改进相应的税收政策。 1、研究开发风险预备金的目的是补偿研究开发失败所造成的损失,类
具体来讲,我们建议采用提取“研究开发风险预备”的方法并改进相应的税收政策。 1、研究开发风险预备金的目的是补偿研究开发失败所造成的损失,类似于应收账款提取坏账预备的备抵法,可以由国家规定按照销售收进一定比例提取。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1)设置单独的核算科目,便于报表分析。设置“研究开发投资”项目,用来回集企业研发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支出,信息使用者可以从会计报表的“研究开发投资”中获知截至到某一时点企业投进研究开发支出的大小。设置“研究开发风险预备”作为“研究开发投资”的备抵账户,并在会计报表上列示研究开发投资净额,使报表使用者能了解已投进但尚未确定结果的研发资金数额。设置“研究开发用度”,用于单独核算当期研发用度的支出,以区别于其他治理用度,并在损益表上当期用度类增设“研究开发用度”一项,从而获知计进当期损益的企业研发用度的大小。为了不打破传统期间用度的项目,又可以清楚地了解研发项目的支出,也可以在“治理用度”下面设置“研究开发用度”二级科目,并在损益表中列示。
(2)根据重要性原则,不重要且金额不大的项目,予以用度化,并单独核算计进本期用度的研究开发支出,与其他治理用度项目分开;对重要的金额较大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各种支出进行回集。
(3)年末按照销售收进的一定比例补提或冲销研究开发风险预备;需要经常检查提取比例是否能足以反映企业研发活动的不确定程度,倘若发现过高或过低,应及时调整百分比。
(4)研发成功要同时转回所提研究开发风险预备;研发失败要冲销研究开发风险预备,并确以为长期待摊用度在5年内摊销。
中国大学排名 2、由科技主管部分对处于开发阶段的成果进行认定,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以根据认定结果,由税务部分核定资本化金额应该得到的税收返还。这样做不仅真实地反映了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同时也能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建议把这项具体政策纳进即将修订的《科技进步法》。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96)15号文件精神,盈利企业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用度,比上年实际发生额增长10%及以上,其中当年实际发生的用度除按规定据实列支外,年终经过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后,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由于10%的门槛过高,企业实际很难享受这个政策。笔者建议,盈利企业研发用度占销售收进的比重超过5%及以上的,给于税收优惠。
4、建立符合自主创新特点和适合高新技术产业的税收政策。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集中在企业所得税领域,对增值税、营业税考虑不够。现行“生产型”增值税导致部分高技术企业增值税税负偏重。例如,根据深圳市政府对“华为”、“比亚迪”等8家高技术企业的调查,它们的增值税占销售收进的比重为5.11%,而一般企业比重均匀为3.06%。因此,建议逐步实施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
我们这里提出的改进措施都要符合两个原则:第一,不违反国际贸易的公平、公正规则;第二,通过改善企业的外部环境来激发企业技术创新的内部动力,而不是仅仅给企业增加一些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