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主创新题目研究(2)
2017-04-23 01:10
导读:二、 企业创新中的“自主”的基本意蕴 保罗·克鲁格曼(1979)在其关于国际贸易和国际收进分配的经典论文中指出国际贸易和经济增长模式主要受两类活动
二、 企业创新中的“自主”的基本意蕴
保罗·克鲁格曼(1979)在其关于国际贸易和国际收进分配的经典论文中指出国际贸易和经济增长模式主要受两类活动支配:创新和技术传播。似乎一个后进国家经济发展和竞争实力可以通过从发达国家获得技术创新资源来获得支撑。但是技术进步上的“日韩道路”与“拉美道路”告诉我们,经济主体是依靠别人创新成果,还是依靠自己主动地进行创新来进步自己竞争力,终极结果显然是完全不一样的。前者是在吸收别人的创新成果基础上进行主动的再创新,并且成功地实现了由后进国家向发达国家转型,步进世界和技术强国行列。而后者则被动的吸收别人技术成果,结果仍处于落后的状态。二种技术进步策略的比较结果告诉我们,经济主体必须自主创新。
所谓自主创新,简言之,就是经济主体自己主动开展技术创新活动。从本质上讲,自主创新中的“自主”是创新中一种战略选择,其基本的利益指向是本国和本国国民的利益,而不是全球或外国人的利益;是国家的长远利益,而不仅仅是眼前利益。因此,从中国国家整体利益角度上讲,自主创新就是指在中国资本控制下的本土企业群体所进行的主动型创新活动。基于这种利益取向,自主创新可以进一步地分解为如下三个层次上的指向:
1. 创新主体指向:中国资本控制下的本土企业。从主体上讲,自主创新是相对于他人创新而言的,所以,自主创新在主体上就是指我国资本控制下的本土企业群体。这是开展自主创新的基本条件,只有中国资本控制下的本土企业群体创新,我们才能拥有创新成果的自主知识产权,才能使我国在全球新的分工结构中处于“大脑国家”地位。
,在世界范围内已经逐渐形成了“大脑国家、躯杆国家、手脚国家”的分工,并由此决定了不同国家在国际竞争中的地位。“大脑国家”是以技术创新为基本战略,以生产知识与输出知识为主的国家,其共同特征是:其一,创新投进高,国家的研发投进占GDP的比例一般在2%以上;其二,进步贡献率高达70%以上;其三,自主创新能力强,国家的对外技术依存度指标通常在30%以下;其四,创新产出高。美国、日本、芬兰、韩国等20多个国家属于这类创新型国家。这些发达国家利用已有知识积累和科技领先地位及现有上风产业基础,处于“大脑国家”的位置,生产知识与输出知识,再一次站在新的发展起跑线的前端;大多数后起国家由于缺少科技实力和知识积累及上风产业,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继续处于“躯杆国家”或“手脚国家”的位置,只是接受知识或应用知识,终极只能跟在发达国家后面进行更艰难的追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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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目前总体情况看,我国仍然处在“躯杆国家”的地位。截至2005年,我国国内申请人获得的发明专利数目仅占发明专利授权总量的37%。在汽车、飞机、仪器仪表、信息、生物、新材料等“含金量”较高的领域、我国授予的专利多为外国公司所拥有。这表明技术创新的主体不是我国本土企业,别人生的孩子终究是别人的,这就谈不上自主创新。因此,夸大自主创新,从主体上讲,就是中国资本控制下本土企业自己进行创新。只有自己企业进行创新,才可能拥有相应的创新成果的自主知识产权,否则只能处于世界“食品链”的底端。
2. 创新性质指向:本土企业的积极主动型创新。从创新的性质上讲,自主创新是相对于技术进步中的“拿来主义”而言的。技术进步中的“拿来主义”表现为对技术成果“不求所有,只求所在”,具体表现为:一是简单跟进型:单向引进——消化,对外国技术亦步亦趋,逐级跟进。二是被动引进型:就是通过购买外国先进设备、专利、图纸等技术创新成果直接投进生产,不进行消化和“进口替换”。三是合资引进型:就是试图通过“以市场换技术”策略,以期达到外资企业的“本土技术溢出”效应。这三种形式实质上是被动型技术进步战略,技术成果主导权把握在外国企业手中。在过往相当长时期,我国一些地方或行业,习惯于采取这种技术进步策略,结果是使我国某些行业陷进“引进—落后—再引进—再落后”的泥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