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性、专有性与企业制度(6)
2017-08-14 05:35
导读:但是企业家要想将理想中的企业变成现实,首先必须筹集到足够的资本。由于那些处于创业阶段的企业家的才能或创意所包含的实际贸易价值很难被普通资
但是企业家要想将理想中的企业变成现实,首先必须筹集到足够的资本。由于那些处于创业阶段的企业家的才能或创意所包含的实际贸易价值很难被普通资本家充分识别和认同,结果这些资本家要么根本就不愿投资,要么就是要求获得高额的包含风险佣金的保存资本收益,以至于超过了该项目潜伏的价值而不被企业家接受。所以创业阶段,企业家很难利用资本市场低本钱融资——但这并非由于市场上资本短缺。这时,那些能够识别企业家才能并能够提供资本的风险投资家就成为创造组织租金的另一种“专有性”的资源。企业家和风险投资家将构成企业建立的两种最为重要的“专有性”资源,相互依靠,相互合作,共同分享创业利润。同时,假如资本家没有廉价的退出机制,企业资产的形式就是资本家财富的存在形式,这使得资本家的财富具有高度的专用性而缺乏活动性,因此资本家要求获得足够高的风险佣金和控制权,以至于一般的企业家难以满足上述要求,只好将包含所有组织租金的企业剩余索取权交给资本家,独立的企业家难以存在。这就意味着,只有那些盈利潜力巨大的创业项目才会得到(风险)资本家的资助,并且只有这些企业家才会在谈判中占有上风地位。因此,对于那些有资本的企业家来说,他们的上风并不是由于“资本是显示他们才能的信号”(张维迎,1995),而是他们不需要向资本家证实自己的才能和创意,因此可以独享组织租金。当然,假如组建或经营团队的知识近似公共信息,所要求的企业家才能很低时,那么资本就将成为组建和维系该团队生产的惟一“专有性”资源,此时富有的资本家将独享组织租金。
当企业度过创业期,企业的贸易远景已经在相当程度上成为公共信息,投资风险大大下降,此时普通资本家所要求的参与条件大大弱化。假如资本市场比较发达,企业家和风险资本家(尤其是后者)就可以通过资本市场出售部分股权将未来的组织租金收进流资本化或变现,企业家也可以实现扩股增资满足事业的需要。此时,固然资本仍然为企业生存发展所必须,但是特定的(尤其是中小)资本家却丧失了“专有性”地位,在相当程度上已不再是企业必须依靠的对象,由于他们的参与或退出对企业的存在和发展都没有太大。同时,固然企业的财务风险仍然由特定时点上资本家的集体共同承担,但是单个资本家的资产专用性已经不再等同于企业非人力资本的专用性,这使得单个资本家要求获得资本服务的保存报酬和控制权大大下降[11]。发达的资本市场也使得资本家在竞价购买企业股权的过程中自动显示自己对该股权的保存报酬信息,结果资本家表面上获得了企业的剩余索取权,但是实际上却只是一个不包含组织租金的保存收进,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被雇用者”。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编辑) 当企业已经建立,企业家的使命就大致完成了,维持企业正常运行的任务就交给了企业经营治理者。固然经营治理者的才能和努力程度对企业十分重要,但是他们当中除少数人有较强的专有性外,大多数人都具有相当的可替换性,特别是随着治理日益成熟,经营治理越来越具有工程性质和科学性质。在这种情况下,固然重要的企业经营者仍然具有一定的专用性并因此获得不少的组织租金,但是却没有实力将大比例的组织租金回为己有;同时分散而缺乏“专有性”地位的股东也难以获得余下的组织租金,结果大量的组织租金就更多地以维护股东长远利益的名义被“企业法人”所拥有。不过在现有法律框架中,假如企业的大量股权把握在少数几个资本家手中,那么这些资本家将对企业经营者有很强控制力,从而迫使企业经营者把相当部分的企业组织租金分配给资本家。
企业的发展、知识的扩张和市场竞争的发展,企业家人力资本(或经营治理者)和生产者人力资本两分法将越来越脱离现实,由于前者不再垄断地拥有经营治理企业的所有知识,很多中高级员工把握了和企业组织租金密切相关的专有性且具有通用性的技术和知识,使得这一部分人有实力要求分享组织租金。尤其是在知识经济,把握着核心技术的人有实力获得大量的组织租金,各个企业都试图将他们制度化为本团队的专用性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