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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群体性事件报道的回顾与反思-新闻传播毕业(3)

2013-08-12 01:03
导读:从总体上看,当前我国群体性事件报道还存在着种种不足,归纳起来,主要有三个明显的缺陷: 1.权威机构发布的新闻稿信息量不足。群体性事件爆发后
从总体上看,当前我国群体性事件报道还存在着种种不足,归纳起来,主要有三个明显的缺陷:

  1.权威机构发布的新闻稿信息量不足。群体性事件爆发后,网络等新媒体会最先流传出各种版本的消息,人们自然十分期待权威机构及时发布翔实可靠的信息。然而,群体性事件发生地的政府所发布的新闻稿,提供的信息十分有限,不仅没有告知公众真相,反而官腔十足。陇南事件发生后,落款为“陇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的情况说明函写道:武都城区部分群众上访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煽动利用,信访干部公安干警出面劝导遭一些不法分子殴打致伤,导致60多名干部群众和公安干警受伤。与此同时,甘肃省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该事件是一次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群体性事件。并表示将组织工作组深入街道、乡镇开展工作,通过宣传让群众了解事件真相,教育群众,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7]像这样并不面对群体性事件的原因,又未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空洞信息,在地方政府应对群体性事件的信息发布中,具有相当的代表性。

  2.群体性事件报道的意识形态化倾向明显。由于群体性事件往往被地方政府认定为少数别有用心者煽动、利用部分不明真相的群众所致,媒体又往往追随或不得不跟随地方政府的信息发布,必然导致新闻报道往往带有一种明显的“偏见”,视群众为“敌对一方”,将群体性事件政治化或意识形态化。譬如,瓮安事件发生第二天,新华社通稿《贵州省瓮安县发生一起打砸烧事件》写道:“一些人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冲击县公安局、县政府和县委大楼。随后,少数不法分子趁机打砸办公室,并点火焚烧多间办公室和一些车辆。”事实上,每当群体性事件发生,诸如“一小撮”“别有用心”、“煽动”“不明真相”“不法分子”“恶性势力团伙成员”“刁民”等话语,往往充斥于群体性事件报道。其实,这种报道实乃因袭50年代~70年代末所谓“群众闹事”、“聚众闹事”的思维模式,在阶级斗争的思维惯性中去看待群体性事件。显然,这种高度意识形态化的报道已经不合时宜,只会引起人们的反感和不满。云南省委宣传部的通知,正是对群体性事件报道中这种弊端的深刻反省。

  3.媒体调查不深入,不能及时呈现事实真相。面对群体性事件,一些媒体记者往往依赖官方的“通稿”,不作深入的调查采访,失却了及时呈现事实真相的机会。通常情况下,群体性事件现场混乱,情况复杂,要探寻事件真相,记者不仅要深入现场获取第一手资料,了解事情的细节,还应深入调研,在采访不同对象的过程中不断求证。但是,有些记者在没有深入采访的情况下,就相信当地有关部门的片面之辞,作出不符合实际的报道。这种不尊重事实真相的做法,不仅不能引导舆论,稳定社会,反而会激化矛盾,阻碍问题的解决。大公网网友评论称:“‘不明真相’的群众似乎越来越多,越来越容易被煽动,而没有一家电视台和其他媒体对真相有深入的报道。”[8]这充分体现了人们对媒体采访不深入的不满,也反映了人们希望媒体在关键时刻能够提供可靠新闻报道的迫切愿望。

  三、产生群体性事件报道缺陷的原因

  分析群体性报道存在的缺陷,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改进与完善群体性事件报道。应当看到,群体性事件报道之所以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缺陷,原因是多方面的。概括地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某些地方政治权力对群体性事件报道进行强有力的操控。时至今日,一些地方官员仍然错误地认为,群体性事件报道是负面信息,是“家丑”、“污点”,在由来已久的“阶级斗争”惯性思维模式下,这些官员在处理群体性事件的过程中通常会压制或隐瞒信息的传播,禁止媒体报道,严防走漏消息。当然,也有一些地方官员认识到群体性事件深层次的根源,是当地政府的施政出了问题,但由于担心事情“曝光”后会影响自己的仕途与前程,就故意回避事实真相,把群体性事件的产生归因于“少数恶性势力”,以此推卸责任。正如有评论指出的那样,“在地方政府的信息发布中,无一例外地成为少数别有用心者煽动利用部分不明真相的群众所致。‘少数人’、‘别有用心’、‘不明真相’、‘煽动利用’,是其中不可或缺的关键词。”[9]这样的信息来源,必然导致群体性事件报道产生偏差。

  其次,是旧的传媒管理体制制约着群体性事件报道的立场。我国的媒体是党和政府的“喉舌”,也是人民群众的“喉舌”。但是,长期以来,一些党政机关片面强调媒体要“听招呼”,服从“管理”,忽视传媒的公共服务性,致使一些媒体在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功能单一,成为党和政府的“传声筒”[10],忘记了媒体作为“群众喉舌”的历史使命。从近年群体性事件处理的成功经验来看,正是媒体实事求是地报道群体性事件,才卓有成效地推进了群体性事件的成功解决。厦门PX事件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2007年6月1-2日,厦门市民通过和平、理性的“散步”方式,强烈地表达了“反对PX,保卫厦门”的民意。对此,国内不少媒体给予了充分关注和及时报道,促使厦门PX项目最终在各方社会力量的推动下迁出厦门。因此,在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特别是在面对群体性事件的时候,新闻媒体如何真正成为党和人民的喉舌,是不能不深入思考的重大问题。

  再次,是一些媒体自我禁锢,为了政治安全,忽略新闻报道告知公众真相的本质。面对群体性事件,“‘你让我说我才说’、‘你叫我说什么我就说什么’成为一些媒体领导追求‘政治安全’的两条‘真经’。”[11]尤其是一些地方性党报,唯“当地政府”之命是从,没有命令就不敢有所动作,不敢发布群体性事件的真实信息。在巨大的行政阻力面前,一些记者知难而退,乖乖地退出报道,一些习惯于“听招呼”的媒体甚至形成了惯性思维,遇到群体性事件,稿件中的“套话”“官话”一大堆。其结果,必然是主动放弃舆论引导的责任。当网络等新媒体上的传言满天飞舞之时,由于传统媒体没有做出深入而详尽的报道,自然也就无法用真相来击退谣传。美国《侨报》2008年8月30日发表评论指出,“说得不客气一点,就是一些地方的所谓正统媒体在有关民生事件方面,已完全丧失了本应具有的客观公正、追本寻源、揭示真相的新闻价值观和媒体精神,早已成了不食人间烟火的‘怪物’。”[12]

  四、做好群体性事件报道的努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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