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人文教育及其实施探析(1)(2)
2017-09-16 05:23
导读:他说:“学、问、思、辨四者所以穷理也。若夫笃行之事,则自修以至于处事接物,亦各有要。”为此,《白鹿书院揭示》对生徒的日常行为规范也有相当
他说:“学、问、思、辨四者所以穷理也。若夫笃行之事,则自修以至于处事接物,亦各有要。”为此,《白鹿书院揭示》对生徒的日常行为规范也有相当严格的规定,在修身方面,要求生徒“言忠信,行笃敬,惩忿窒欲,迁善改过”;在处事方面,要求“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在接物方面,要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行有不得反求诸己”。为达到学规中的各项要求,朱熹强调自我主观努力的作用,他说:“则夫规矩禁防,岂待他人设之后有持循哉?”与此同时,他认为学规还有警示作用,对于生徒的道德教育必须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指示生徒严格遵守这一学规,“诸君其相于讲明遵守而责之于身焉……其有不然,而或出于禁防之外,则彼所谓规者,必将取之”。《白鹿书院揭示》不但规定了人文教育在书院教育中的地位,而且还提出了具体的实施办法。
与《白鹿书院揭示》强调主观自觉性不同,在同为南宋著名学者的吕祖谦为丽泽书院制定的《规约》中,则强调外部力量的强制性在人文教育实施过程中的作用。在道德教育方面,《规约》主张建立书院与社会的互动关系,将社会舆论作为人文教育的重要手段。他认为生徒违反道德准则之后,要先对其进行劝勉。如果劝勉无效,则要对其进行严厉的谴责。如果谴责仍然无效,则需要公之于众,借助社会舆论的力量来促使其悔过。对于那些屡教不改的生徒,书院应当开除其学籍。为使人文教育落到实处,《规约》要求生徒使用日记簿,将每天所学的内容和疑问记录下来,“肄业当常有,日纪所习于簿,多寡随意。如遇有干辍业,亦书于簿”。等到生徒聚会探讨学术时,各自提出自己有关于经书的疑问,互相商榷。对懒惰不愿意写日记的生徒,应当“共摈之”。我们认为朱熹和吕祖谦的学规在开展人文教育方面,各有特点,朱熹重视生徒的道德自觉性的培养,而吕祖谦则重视舆论的监督与强制作用。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尽管实施人文教育的方式不尽相同,但书院利用学规开展以儒家道德伦理为核心的人文教育的传统为后世所继承,只是在不同的时候和不同的书院根据实际情况补充一些大同小异的条目而已,使书院的人文教育在强调道德自觉和舆论强制方面走了调和的路线。
清代岳麓书院山长王文清于乾隆十三年(1748年)制定的《岳麓书院学规》,现仍刊在岳麓书院讲堂东墙之上。这一学规延续了书院重视人文教育的传统,从孝、忠、庄、俭、和、悌、义等方面对生徒作出了严格的要求,学规的前半部分为:“时常省问父母,朔望恭(谒)圣贤;气习各矫偏处,举止整齐严肃;服食宜从俭素,外事毫不可干;行坐必依齿序,痛戒讦短毁长;损友必须拒绝,不可闲谈废时。”不但保持了历代学规对儒家伦理道德进行严格要求的传统,它还将儒家道德伦理规范贯穿于日常行为中,力图使生徒养成良好的素养和人格形象。因此,这一学规使书院的人文教育更加易于落实,也使得书院人文教育效果更易于考核。
除学规之外,书院人文教育实施的方式还有很多,如书院内部环节的创设与祭祀是最为典型的。书院建筑的总体布局是遵循儒家纲常伦理的,内部环境的布置也时刻彰显出道德教育的重要性,采取类似潜在课程的方式实施人文教育。如岳麓书院讲堂的布置就十分具有代表性,讲堂东、西两墙上嵌有朱熹手书的“忠、孝、廉、节”和清代山长欧阳正焕手书的“整、齐、严、肃”八个大字,集中体现了岳麓书院的院风和人文教育传统。这种布置使书院生徒置身于浓厚的儒家伦理道德氛围之中,时刻警醒他们保持对儒家伦理道德的体悟和追求。
书院祭祀也是实施人文教育的重要途径之一。书院祭祀是中国古代庙学体制的延伸,并结合书院的需要形成了自身的特点。除与官学同样将孔子等先圣、先师、先贤作为祭祀对象之外,书院还供奉本院学派的创始人或代表人物以及与本院息息相关的人物,其目的在于一方面彰显本院的学派学风和旨趣,另一方面意在将这些人树立为本院生徒,甚至成为书院所在地的道德和学术的榜样。通过开展祭祀礼仪,向生徒与地方民众传达书院的道德与学术追求,使生徒与地方民众受到儒家人文精神的浸染。
(转载自http://www.NSEAC.com中国科教评价网) 这些实施人文教化的方式多是重在对于人文教育的第一个层面——完善自我道德修养的要求,而对于第二个层面——治国、平天下的方面则显得相对忽略。这与儒家认为道德修养是承担社会责任的基础的思想是一致的,加之书院作为教育机构,强调个体道德教育亦在情理之中。
三
尽管如此,书院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对生徒参与社会政治的实际运作也是相当重视的,这使得书院人文教育的内涵进一步拓展。书院不是修道院,不以培养清心寡欲的儒学教徒为目标;书院亦不是纯粹的文官训练营,不以培养追名逐利为终生目标的势利之徒为任务。书院教育应该通过完善生徒道德,进而实现全社会道德的完善,以此充分体现出儒家所要求的人文精神。
为此,书院学者们往往将这种人文追求与社会政治、日常人伦结合在一起。而在传统中国的政治体制下,科举是几乎将儒家经典知识权力化的唯一制度,也是士人将文化话语权转化为政治话语权的必经之途,书院与社会政治的结合往往表现为对科举仕进的追求。因而,为实现个体道德完善与“治国、平天下”的理想,大多数书院都将道德教育与应试教育统一起来,目的在于培养“德业”与“举业”并重的人才。书院大师们认为士人必须在研习儒家经典的基础上,将儒家思想内化为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崇高的品格,而不是片面追求科举之学,即所谓立志。朱熹说:“若高见远识之士,读圣贤之书,据吾所见而为文以应之,得失利害之度外,虽日日应举,亦不累也。”明代王阳明的高足王畿亦持基本相同的观点,认为“举业”与“德业”并不是对立的双方,二者是相互促进的,他说:“是非举业能累人,人自累于举业耳。举业、德业原非两事……其于举业不惟无妨,且位有助;不惟有助,即举业为德业,不离日用证圣功,合一之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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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不少书院的创建者或修复者则进一步认为生徒努力学习“有本之学”,不仅能提高自身素质,而且还能提高科举及第的机率。广西洛江书院要求生徒全面研习《易》、《书》、《诗》、《礼》、《春秋》等儒家经典,将学习心得付诸实践。这样不但自然会形成观察社会的独特视角,而且还能在场屋竞争中稳操胜券。饶拱辰创建巴东信陵书院以后,反对书院生徒“惟是习文艺、取科第为富贵资”,注重在讲明义理和提高自身修养上下工夫,使自己成为学问淹通、修身慎行的君子,这样能使“其文艺必能卓然自树立于流俗之外”,在科场竞争中脱颖而出的机率自然也更大,即使“不得科第,亦能为乡党所倚赖而矜式”。
书院教育的这种转变,使得科举应试知识与人文教育结合在一起,成为实施人文教育的主要资源了。乾隆五年(1740年)制定的台湾(海东书院学规)云:“‘六经’为学问根源。士不通经,则不明理。而史以记事。历代兴衰治乱之迹柢,亦胥在焉。舍经史而不务,虽诵时文千百篇,不足济事。”以科举考试所必须掌握的基本知识与人文教育结合起来,将人文教育寓于科举应试教育之中,应该说这是书院科举化背景下,书院人文教育的一种自我调适,以适应生徒普遍读书应举的要求。
正因为如此,在明清社会科举化的背景下,书院依然能在人才培养方面独树一帜,不仅造就了诸多学术人才,也培养了一批德才兼备的治术之才,正如邵廷采所言:“自帖括义兴,学校之设名存实微,若夫求论几深,征核日用,动静有养,德艺不遗,其人其学多出书院。”
书院不仅将以儒家伦理道德为核心的人文教育提升到绝对主导的地位,并将其贯彻到书院的各个层面,使书院教育呈现出典型的人文特质。书院教育强调生徒道德的完善和治国、平天下能力的统一,培养了不少德才兼备的人才,他们在各个历史时期都发挥了中流砥柱的作用,这充分表明书院所倡导的人文教育是有着旺盛生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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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出处(作者):李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