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人文教育及其实施探析(1)
2017-09-16 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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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人文教育渗透到书院活动的每一个环节之中,既体现在
[摘 要]人文教育渗透到书院活动的每一个环节之中,既体现在学规之类的制度化文件中,亦在书院内部环境的创设、祭祀等方面鲜明地体现出来。为使人文教育得到落实,大多数书院都重视解决人文教育与科举应试之间的矛盾,使二者统一在书院的教学之中。
[关键词]书院;人文教育;学规;科举
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大学将进入社会的中心,直接参与经济活动的运作,这使得大学的功利趋向愈来愈明显,直接影响到大学人文教育的实施,甚至因过分强调科学教育,使得大学沦为职业培训机构,这既不利于大学生的全面发展,也不符合大学自身的发展逻辑。人文教育是中国古代书院教育的主要特点,并形成了实施人文教育的较为完备的制度,挖掘古代书院人文教育的理论是构建当代大学人文教育理论的重要基础。本文主要从探讨儒家人文精神出发,对书院人文教育进行分析,力图管窥书院人文教育的一斑,以为当代大学人文教育理论建设提供些许借鉴。
一
北宋以降,书院逐渐发展成为传承、创新和普及儒家学说的重要机构,在中国传统社会的文化发展中担当了举足轻重的角色。可以说,书院是儒家文化传播、创新和普及最有力的推动者,也是儒家精神的有力践履者。
儒学是以人为本位的学说,主要表现为在对人的价值和人格肯定的同时,也强调人应该具备社会责任心,并认为这二者之间存在前后依存的关系,即中国传统思想中的“内圣外王之道”,通过“正心”、“诚意”、“修身”、“格物”、“致知”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达到“内圣”的境界。在此基础上,儒家学者通过自身的努力实现“齐家”、 “治国”、“平天下”的社会责任,即所谓的“外王”。这种由内圣走向外王的思想,即是儒家人文精神的主要内涵。换言之,儒家人文精神包含着两个相互关联的层面:其一,士人通过忠实践履儒家的道德规范,并将其内化为自身人格、价值的追求方面,使个体道德达到完善的境界。其二,儒家人文精神的理想在于将儒家的道德要求付诸实践,最终实现“天下大同”的理想。儒家将这种人文精神渗透到教育的各个环节,使中国古代教育呈现出典型的人文特色。书院教育不仅将以道德养成为核心的人文教育摆在首要位置,而且按照儒家的理想来设计人才培养模式,使其人文精神得到贯彻落实。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整理) 作为宋代儒学的集大成者,朱熹一生创建、修复并讲学于多所书院,在长期的书院教学生涯中,朱熹将培养书院生徒的道德品质作为首要任务,他在《白鹿书院揭示》中指出:“熹窃观古昔圣贤所以教人为学之意,莫非使之讲明义理以修其身。”在朱熹的设想中,道德养成被视为人才模式的核心,他说:“而其所以教之之具,则皆因其天赋之秉彝而为之品节,以开导而劝勉之,使其明诸心,修诸身,行于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之间,而推之以达乎君臣上下、人民事务之际,必无不尽其分焉者。”他的这一人才模式的基本内涵与儒家道德所信奉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念是完全吻合的,道德培养被提高到首要地位。
不惟朱熹如此,几乎所有的书院大师都强调儒家人文精神在教育活动中的绝对地位。长期主讲南宋长沙岳麓、城南二书院的著名学者张拭则认为书院应该“传道而济斯民”,将以儒家道德为核心的“道”作为教学的主要内容。明代心学的代表人物王阳明的为学之路虽然与朱、张二人明显不同,但在书院人才培养模式的选择上,却是与二人一致的,对书院人才培养的首要标准也是“明人伦”。在(增修万松书院记)中他指出:“今书院之设……士之来集于此者……而进取之心,自吾所汲汲,非有待于人从而趋之也。是必有进于是者矣。是固期我以古圣贤之学也。”而“古圣贤之学明伦而已。”所谓“明伦”就是要精通儒家的伦理道德,并将其内化为信念,进而外化为行为准则。此外,王阳明还将书院的道德教育与自己的学术主张结合起来,认为书院教育应启发良知、培养圣人,即所谓的“致良知”。
尽管明清代大多数书院是以培养科举人才为主要任务,但书院仍然重视人文精神的灌输,强调良好的道德素养和扎实的儒学功底是科举应试的前提条件。道光中叶,主讲庐州泾川书院的著名汉学家胡培晕认为:“国家设立书院造就人才,原欲其讲明修己治人之道,备他日任使,非徒以膏火月廪周其空乏,亦并非望其博取科第为一身之荣已也。”许完寅认为当时书院教学的主要弊端是“聚诸生课文词,为科举而已”。尽管他也承认“当今之世,士之起于乡也以科举,势不得不专于文词”,但他还是认为片面追求科举文词会妨碍道德水平的提高,他说:“然而循习之深,则得于心者亦不自知其所至,其有道德而能文词者如彼也,其文词当于理而进于道者又如此也。夫何有今昔之异哉?”因此,他要求桐乡书院的生徒通过潜心学习儒家经典,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他说:“吾愿吾乡之士,讲习于其中,无诱乎功名名利而存苟简之心,相与究孔孟之遗,为修己治人之大,勇于自立,而以积久持之,待其学之成履之为德性,发之为文章,举而用之为丰功伟业,斯所谓人材于此出,斯所谓造士于此始矣。”嵩阳书院的执掌者耿介也认为从事举业的生徒要重视“有本之学”的学习,他说:“今日论学,不必烦为之辞,即于举业加一行字,使修其辞为有德之言见诸用,为有本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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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不同历史时期、不同书院对人文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尽相同,甚至沦为科举附庸的书院对人文教育相当不重视,但人文教育贯穿于书院千余年的发展始终,成为其区别于中国古代其他教育机构的显著特征。
二
由于人文教育在要求生徒掌握儒家经典知识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将儒家人文精神内化为道德品格,因此不但要求书院重视教学环节的人文精神培养,而且将人文教育渗透到其活动的每一个环节之中,既体现在学规之类的制度化文件中,也从书院内部环境的创设、祭祀等方面鲜明地体现出来。
学规是规定书院的办学宗旨、办学目的、教学内容及其学习方法等方面内容的制度性文件,书院的人文教育也在学规中得到充分的表现。在中国书院发展史上,朱熹所制定的《白鹿书院揭示》是最有代表性、影响最大的书院学规,不仅为历代书院所采用,而且还成为南宋中后期以来官办教育机构的规范性文件之一。《白鹿书院揭示》将儒家的道德规范作为书院办学指导方针,首先就提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为获得这些道德规范,《揭示》认为掌握儒家经书是关键,朱熹说:“圣贤所以教人之法,具存于经。有志之士,固当熟读而问辨之。”为此,他提出了“为学之序”:“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从这个“为学之序”来看,朱熹要求生徒学习儒家经典的最终落脚点就在于笃行上,即将道德规范转化为行为实践。在朱熹看来,行为实践更多地会表现在日常行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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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出处(作者):李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