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新高职教育管理体制的思考(1)
2017-09-28 05:18
导读:教育论文毕业论文,关于创新高职教育管理体制的思考(1)样式参考,免费教你怎么写,格式要求,科教论文网提供大量范文样本:
摘 要:高职教育管理体制是连通发展理念和发展实践
摘 要:高职教育管理体制是连通发展理念和发展实践的重要桥梁,管理体制创新是实现高职院校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在明确宏观和微观层面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应该贯彻依法治教的方针,正确处理几对关系,明确管理体制创新的主攻方向。
关键词:高职教育;管理体制
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是关于高等教育事业的机构设置、隶属关系和职责、权益划分的体系和制度。主要反映高等学校与社会、政府三者之间的关系,并与社会经济、政治、科技、文化等都有密切关系。它包括两个层次:一是宏观管理体制;二是微观管理体制。相应地,高等职业教育的管理体制是指与高等职业教育有关的组织制度、隶属关系、职权划分等方面的体系和制度,也包括宏观管理体制和微观管理体制两个方面的内容。作为高等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高职教育,由于其兴起的时间较晚,发展的速度迅猛,其管理体制相对而言更加灵活和可变,更需要研究和探索。
一、高等职业教育宏观管理体制现状及问题
(一)宏观管理体制
宏观管理体制指的是中央、地方两级政府对高职院校实施管理的体制。建国以来,我国高职教育宏观管理体制虽几经调整,但基本是中央实行高度集中管理,地方政府管理的自主权非常有限。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这种管理体制造成的问题和矛盾已经日益显现出来,很难与社会发展相适应。不管是理论界,还是实践界,改革这种管理体制的呼声都很高。改革的方向,主要是扩大地方政府对属地高等教育的管理权,建立以省级管理为主的高职教育宏观管理体制。国家权力下放,确立了省级政府的高职审批权;高职专业的设置、招生计划等均由省级政府管理,这对于原来中央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来说是一大突破。但是在现实中,高等职业教育宏观管理体制改革仍显得力度不够,不能很好地适应高职教育的发展现状。在办学主体方面,应该实现多级办学、分级管理、以省为主,应允许各级地方政府在不违背国家教育方针的前提下,根据当地实情,自主制定地方高等教育发展规划,确定高校布局、规模、结构、专业设置等。在投资体制方面,除了部分民办高职院校外,由政府出资主办的高职院校也可以变为有多个投资主体、投资者参与决策、专家管理、对市场有更强适应能力的办学实体,允许进行股份制资产管理模式和董事会决策管理方式等多种体制的实践探索,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人才需求变化的多样化的现代高职教育管理模式,使高职院校可以吸收更多的社会资金,改变政府作为唯一投资主体所带来的经费紧张和决策迟缓的局面,引进与产业属性相适应的管理机制,更灵敏有效地适应市场的需求,推动办学主体多元化、投资主体多元化和办学方式多元化的高等教育新格局的形成。在政府管理与调控手段方面,要改变目前这种仅仅通过一系列文件进行管理的单一方式,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评估等多种手段。在教育立法方面,政府应尽快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从制度上保证高职教育的地位;从国家和地方层面,应分别建立高职专业设置、人才需求等信息平台,为高职教育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方向提供全面和详尽的信息指导;在高等教育质量评估方面,应充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体系,特别是做好高等教育分类评估、分类指导工作。
(二)微观管理体制方面
微观管理体制指的是高校内部的管理体制。相对于其他类型的院校而言,高职院校的内部管理改革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目前高职院校的管理体制由于投资和办学主体的不同,呈现出较多的差异性。但就公办高职院校而言,在学校内部的领导体制上,与普通高等学校的模式基本相似,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学校管理体制中,由于规模一般较小,主要实行校、系两级管理模式。当前,随着一些高职院校规模的扩大,部分院校也开始实行校、院、系三级管理模式。在机构设置中,高职院校多数采取直线—职能制;内部管理正逐步从过程管理向目标管理过渡、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过渡;在管理模式方面,实行规范岗位,明确职责,全员聘任,严格考核等方式。
当前,高职院校微观管理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现行一些高职院校自身发展定位不明确,或盲目攀高升格、办学向学科型靠近,没能体现出高职鲜明的办学特色,阻碍了高职教育的发展。还有,虽然我国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几经改革,并逐步形成今天的政治管理、行政管理、学术管理三大管理,但这三大管理系统不仅各自存在不适应现代高等学校组织结构的地方,而且相互之间很不协调。
二、关于创新高职教育管理体制的思考
管理体制创新是我国高职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高职教育管理体制创新的主体包括政府、社会、学校和市场,它们在高职教育管理体制创新中充当不同角色,相互关联并各自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高职教育管理体制创新中,政府是推动者,市场是调节者,社会各界是中介,主体是高职院校。
(一)依法治教是高职内部管理体制创新的必备前提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经过多年的改革,我国高职教育管理体制中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分级管理以及条块结合的体制已经初步建立。然而,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政府高等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习惯于用计划手段和行政审批方式直接管理高职教育事业,很难用法律的、经济的、政策的、信息的方式实行宏观调控,从而造成管理中的缺位、错位、越位,管理效率低下。因此,宏观管理体制创新的方向是政府从直接的行政管理向间接的宏观管理转变,这不仅涉及责、权、利关系的调整,也将引起政府管理手段和方式的革新,而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尤其具有特殊的意义。只有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上,高职教育管理体制创新才能走上规范化的轨道。加强政府的宏观管理,就是要求政府坚持公平与效率的原则,适当应用市场机制进行管理,追求管理的效率和效益最大化。要将高职院校作为公共管理领域而不是政府的职能部门,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保证其办学自主权;要制定和执行市场准人与市场运行准则,规范市场运作,发挥市场对高职教育的适度调节作用。
共2页: 1
论文出处(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