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引导下的政治理论[下]—对政治哲学、政治生(4)
2014-09-04 01:50
导读:四、方法的意义 为什么政治学研究的方法的意义值得我们特别强调呢?这是因为,从二十世纪50年代前后,那些接受并实践实证主义、客观主义或者行为主
四、方法的意义
为什么政治学研究的方法的意义值得我们特别强调呢?这是因为,从二十世纪50年代前后,那些接受并实践实证主义、客观主义或者行为主义的政治研究方法的政治理论家们,在研究中所产生的认知区别、甚至态度差异,仍然是因为他们自觉或不自觉遭遇到了选择规范的、或者实证的方法,只要寻求理解当代政治生活,便都会发生可靠性的歧义这一难题。于是,这样的探问就提出来了:究竟是实证主义、还是规范的政治学研究方法,更能够帮助我们清楚地认识现代政治生活?换言之,哪个更可靠?抑或是将实证方法与规范方法结合起来,达到一个对于现代政治生活的可靠理解?这样,就将政治学方法论问题的重要性凸显出来了。
但显然这是一个困扰现代政治理论家的问题。如果撇开具体的规范主张不谈,仅从政治学方法论的角度看问题,在斯特劳斯、伯林他们看来,没有政治哲学、政治理论奠基的政治科学是虚弱的。因为,政治活动的基石应该建立在正当性和合法性的基础上,而正当性和合法性在什么情境下才能提供得出?必须要在政治哲学、政治理论提供了善的、正当的、应该的、好的这些价值论证的基础之上,政治理论才能成为我们解释日常社会政治生活的正当工具。而实证主义、行为主义政治科学理论建构所设定的政治学研究基础是什么?却是数据的库藏。这些数据能够说明什么?不能够说明什么?只要我们试图在数据背后追问价值蕴涵,它就无能为力了。作用于现代政治理论研究的两种主流方法,似乎使得我们陷入了可爱与可信的死结之中。
解开这个方法死结的关键问题何在?解开这个死结,关键的问题是找出死结的结点。这个结点,简单地讲,就是在发现规范方法与实证方法之间是否有一个结合点的基础上,指出结合两种方法的前提条件下面,为当代政治理论研究寻找到一个健全的政治学方法论基础。其实,将规范方法与实证方法结合起来的结合点,就是促使支持两者之一的方法立场的研究者,意识到这两种方法的良性互动之必要。结合两种方法,那就是现代政治的实证理解方法和规范的政治理解方法携起手来,在政治问题的研究中,在政治生活的解读中,交互使用以便建构更为强大的政治理论,更富有解释力度的政治理论,来为我们理解当代政治生活提供工具。
(转载自http://www.NSEAC.com中国科教评价网) 这中间当然有一个可能性问题。我们质疑源自传统人文学的规范方法,与源自现代科学技术的实证方法,能否结合得起来,是有充分理据的。因为,只要指出一个政治生活的解读者,一个政治问题的研究中,是很难具有两种知识传统的深厚修养一点,就足以说明这种结合的难度。况且不说具体的研究者始终只能从一种方法切入问题,他才可以指望获得满意的研究成果。这似乎是现代政治理论思想史给我们的方法训示。
其实,思量一下,这一结论也未必尽然。在现代政治思想史上,像罗尔斯、哈耶克、诺齐克这类政治哲学家,像亨廷顿、达尔这些政治科学家,他们这样一系列著名的、二十世纪后半期的政治理论家在方法上,是既采用了精确的分析研究方法,为行为主义和实证主义政治学提供了智慧之宝。同时,也采取了规范政治学的分析方法,为现代政治学提供了价值规范的论证范例。比如罗尔斯之成为罗尔斯,一方面,是因为他借鉴了规范政治学的三位大师的思考方式,承接了他们的思想主题——在洛克、卢梭、康德的思想丛林中穿行后,他利用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来论证自由主义的正当性,利用洛克的宪政权力的原则、生命财产自由与宪政制度对公平的分配的享有,来论证自由主义政治制度安排的合理性,同时利用康德的先验主义方法从一个抽象的道理出发演绎出一套复杂的正义理论。另一方面,他特别引入了数学的思考方法来对公平的分配加以深入的研究。经济学家们在经济数学的基础上,对罗尔斯的数量分析方法基础上的分配公平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其他各种学科的专家对罗尔斯正义论的规范蕴涵或实证分析的深入研究,以致于产生了庞大的“罗尔斯产业”——现在西方有很多政治学家们靠着罗尔斯吃饭。这有如中国的“鲁迅产业”——中国的鲁迅研究是一个庞大的行业,如果一脚踹出去,会有很多教授和博导被踹中的。直到现在,罗尔斯还受到来自左冀、以及右冀的政治学家们的挑战。但是以现代政治理论应用于解释现代政治生活的可靠性和有效性来衡量政治来临的建构,罗尔斯是空前的,起码暂时没有人能够超过他。为什么?一是因为罗尔斯的解释在整体上,较有厚度。二是因为罗尔斯的方法具有力度。这就是方法的意义。罗尔斯把行为主义的观察和分析的方法,以及数学的精确性的思想混合起来,在这种方法指引下解释当代政治生活,可靠感自然会得到加强。同时,在罗尔斯的政治哲学中,规范的方法得以很好的运用。两者的交替使用,产生一种交替化的方法论。这使得罗尔斯足以对于现代政治生活进行具有说服力的研究——该精确的时候,可以精确到科学家认同的程度。该规范的时候,对于价值问题的言述又足以让人感佩(认同还是不认同,则是另外一个问题)。现代政治哲学的基本问题,在罗尔斯那里,都有非常好的理解以及推论。所以如果要评选20世纪伟大的政治哲学家,罗尔斯起码应在前三位,他的《正义论》,他的《政治自由主义》,他的《万民法》,对于二十世纪的政治生活,尤其对于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反复争论的问题,以及对分析方法与综合方法,规范方法和实证方法,都进行了比较好的融合。罗尔斯的理论,一方面宣告了实证政治理论的方法的效用,另一方面又宣告了规范政治理论的复兴。[22]这比之于上个世纪50年代呼吁政治理论(政治哲学)复兴的政治理论家们(如前述斯特劳斯、伯林等)在方法上要高明许多,因此获得的认同程度也就要高出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