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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村民委员会 选举 问题 对策
论文摘要:村民委员会选举是广大农民当家作主的具体表现。从现实情况来看.虽然(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早已生效,但在具体实施过程当中仍然问题多多,不容乐观,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农村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将会受到严重影响。
农民对自己权利的运用首先体现在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使上。但就目前农村的实际来看,农民要真正地通过民主选举。选出自己的“当家人。却并非一件易事。
一、农民无法左右选举
有人埋怨甚至指责农民不珍惜手中的选举权利。可能这些人从没有农村生活的经历,不了解农村的现状。其实.农民比谁都渴望能有一个贴心人.替自己说话,为自己办事。但是.他们更清楚田问行使劳动的权利是有回报的.而选举的权利是虚的.农民本身根本无法左右选举,没有人尊重那神圣的一票.在选举中是不能选出称心如意的。带头人的,选举过程的不规范甚至舞弊行为极大地伤害了农民参选的热情。从选民登记开始的整个选举始末,农民只是在现场投票中才显示了自己的存在。由乡政府一手操办的选举中,其实选票的多少是没有说服力的。很大程度上.选举只是个必不可少的程序。只具象征意义。
毫不夸张地说,权力在农村是支配一切资源的绝对力量。虽然.在我国.村还算不上行政单位,但村干部确实拥有实质性的权力。他们本身的行为就代表着政府。村干部也是“官 !自古以来的官本位思想深深扎根于国人的灵魂,自然,农民也不例外。对于权力的渴望和热衷,在农村也表现的尤为突出。因而。在以小农经济为支撑的农村社会里,也就逐渐形成了一支“离土不离乡的村官阶层,目前,这一阶层逐渐固定化,形成了一个特权群体,自然,这些人就可以在“有油水可捞 的职位上一千就是多年,也不用担心垮台。由于村干部手中的权力足以影响村子里的一切。可以动用村子里所有资源,村委会换届则意味着某些人要丧失赖以生存的权力,恋权的村官是不会将手中的权力拱手相送的.所以,换届不换人的选举在农村还很普遍。对于权力的迷恋。也已改变了村民自治制度的初衷。 您可以访问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查看更多相关的文章。
在我国,人民当家作主.在农村自然也就是村民当家作主了,可是,农民在选举中还是做不了主。还有一个原因是,基层政府对于村民选举态度暖昧,各方监督不力现在的村干部大都扮演着收税催费等替政府分忧的小伙计形象,只要农民没意见.况且他们的意见也不会有人听的,即使有。也会“说服教育的。因而,基层政府不会设身处地的为农民着想。近年来,媒体对于选举的监督似乎也没有制造多大的轰动效应对于此类事情对于国人也失去了新鲜感,充其量也只是引起了一定范围内的关注。还没有形成一股推动村民自治制度规范运作的有效力量。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一个村,本身地域小。人口流动很少,是个典型的熟人社会,在人们相互间的日常交往中,彼此都十分了解。分歧是难免的.但也很容易达成一致。在选举中,村民也会有彷徨,他们也不说不清谁会是合适人选。加之,村干部一直以来都口人难以信任.。选谁都一佯”。所以。农民用手中的选举权催生一个权力班子(村委会)的时候,很多人选择了弃权.这符合农民这一群体的行为逻辑。
其实,农民并非纯悴不问政治,他们在吃饱穿暖的同时,自身民主意识也在提高而且,农民参选率低也不是民主意识低造成的,选举中的诸多弊病挫伤了农民参选的热情。无庸置疑,农民是这个社会的弱势群体。农民自身权利受到不法侵犯时常见诸报端,在选举中,农民亦是如此,在广大农村最广大的人民群众里,很多人都不参选,漠视选举权也不是没有道理的.那实在也是无奈之举。对于选举,我们有法律和制度的保障,只要在实际中加以落实并逐步完善,完全可以改变现在这种不合理现状,解决这一同题其实并不难。选举,对于农民来说是个美丽的谎言,农民也很尴尬.于是很多人放弃参选。如果说一个法治的社会体现的是对于个体权利的尊重和保护,无疑,现在的农民还没有体会过真正做人的权利。要实现村民自治,就必须保护农民的权利意识.尊重农民的选举权利。 (科教范文网http://fw.ΝsΕΑc.com编辑)
二、确保农民选举的真实有效的几点措施
法制社会要求依法行政,没有法制做后盾的选举只能是小孩子过家家,只能是一场游戏。因此,农民选举也应纳入法制轨道。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为此,我们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好工作:
一是要积极推行村民委员会直接选举。村民委员会直接选举的实质是还权于民,这一选举方式将给农村经济、社会、政治等带来巨大的变化。首先,改革开放不仅增加了农民的经济收入.提高了农民生活水平,而且农民的思想也受到了外部世界现代文化成果的感染,广大农民开始渐渐地关心自己的民主权利,参政议政的意识已经初见端倪。村民委员会直接选举,可以使农民充分行使和享受法律赋予自己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必然带动全体村民积极主动地学习法律,关心国家大事,从而使民主法制观念慢慢的深入人心,借以提高农民行使权利的能力。其次,农村社会最突出和影响全局的矛盾是农民与村干部的矛盾。推行村民委员会直接选举,村干部的任命和罢免将由大多数农民的意愿决定,权力是村民赋予的.村干部只有一心一意地做好本职工作,替群众着想,为群众谋利益,才能赢得广大村民的拥护和支持。同时,直接选举也并不是终身制,对表现不好的村干部,村民可以及时罢免。这样在任的村干部就会有一种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他们就会加倍地努力工作以取得好的政绩。可见,村民委员会直接选举是化解农民与村干部矛盾.促进农业发展,确保农村稳定的有效途径。再次,通过直接选举。可以把真正有能力、素质高的农民选进村干部的队伍。村干部是代表村民利益为村民办事的“当家人”,因此,多数村民会以极其负责的态度对待选举的,经过直接选举而产生的村干部。群众对他们的信任感和认同感也较强。村干部的威信自然也高,工作也容易开展。当然作为农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一件新事物,实现村委员会直接选举在给农村社会带来好的变化的同时.具体操作时也难免会出现一些题和阻力。农村社会中普遍存在的宗族、派系之间的矛盾和不同利益群众的差异性农民整体文化素质不高等等.都会对村民委员会的直接选举带来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