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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选制和专职代表制:构建人大代表选举监督体(3)

2016-05-02 01:05
导读:从角色定位来看,在兼职代表制下,人大代表容易发生经常性的角色冲突,无法对代表身份形成稳定的角色预期,故而在实践中往往导致代表身份的符号化

从角色定位来看,在兼职代表制下,人大代表容易发生经常性的角色冲突,无法对代表身份形成稳定的角色预期,故而在实践中往往导致代表身份的“符号化”;而在专职代表制下,人大代表必然会对其代表身份形成较为稳定的角色预期,容易产生较强的角色认同感,从而在实践中保证代表身份的“实质化”。同时,兼职代表制通常同地域代表制相关联,人大代表常常面临本地域多元利益之间的张力,进而产生无法表达的困境。随着现代社会发展的高度专业化分工,较之于先前的地缘关系,业缘关系将更易整合,而专职代表则更能适应这种发展趋势,进而成为特定职业群体的利益表达者。当然,要成为特定职业群体的利益表达者,并不一定要具有该职业身份或归属于这个职业群体,关键是要有选民自主选择代表的制度,在这一制度保障下,选民完全可以委托专长于问政的外行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从动力机制来看,在兼职代表制下,由于选民和候选人双方都缺乏利益动机,选民与代表之间没有形成一种稳定的利益关系,往往导致人大选举流于形式。而在专职代表制下,专门的履职角色本身就是对人大代表的硬性的、持久的利益驱动机制,人大代表对其勤勉履职具有足够的内在动力,因而容易达到人大代表“权责对称”。选民与代表之间的关系其实是一种典型的委托—代理关系,如果存在激励不相容、信息不对称和权责不对等情形,代理人便极有可能采取追求自身利益的机会主义行为,从而产生权力变异、腐败滋生、效率低下和内部人控制等问题,损害委托人的利益[9]。因此,制度设计必须首先在总体上符合作为理性的代表的自利倾向,惟此才能保证代表的履职行为成为一种主动的自觉的行为,进而使选民的意志得以最大限度地表达出来。

从博弈类型来看,由于代表身份的非实质性和未来角色身份的不确定性,兼职代表制往往使选民与代表候选人之间形成一次性博弈,也易于诱发代表候选人的机会主义倾向,因而无法在根本上防范当选代表的“道德风险”。在实践中,往往表现为人大代表“惟上”、“惟我”,而无“反哺”选民之心,因而也就无法在根本上保障选民权利。相反,在专职代表制下,基于对未来角色身份及其收益的相对稳定的预期,代表候选人同选民之间能够建立重复博弈,因而能够最大限度地防范当选代表的机会主义行为,并最终有利于造就人大代表个人的信誉机制。一旦代表形成了良好的信誉机制,就意味着选民与代表之间达成了合作的默契,可最大限度地降低相互监视和设防的成本。专职代表制有利于形成选民与代表之间的低成本的利益交换机制,能够从根本上保障选民权利的实现。

从监督模式来看,在兼职代表制下,由于人大代表履行代表之责乃是其“副业”,是从属其主业的,因而,当人大代表同时从事其“副业”时,选民或其他监督机构基本上无法对其进行常规化和制度化的监督,也就无法防范代表的“偷懒”行为。而在专职代表制下,代表的履职行为原本就属于代表的“主业”,是代表自身的根本利益之所系,专门的、日常化的履职状态使人大代表成为“月光下工作的代表”,这使得人大代表常常将自身嵌于制度化的、公开的监控网络之中。同时,由于实行专职代表制所必然导致的代表数量压缩和会议会期延长[10],这既有利于减少选民对代表的监督成本,防止出现“规模难题”(即代表人数越多,每一普通代表的声音就越弱,作用就越小,而会议召集者或主持人的声音就越强,作用就越大),而且还有利于专门监督机构以及新闻媒体对代表进行经常性的、常规化的监督。这样,选民或其他监督机构对代表的监督不但是可能的,而且也是可操作的。至于人大代表的数量压缩到多少为宜,应从人大会议能够充分展开辩论和代表权利最大化两项因素的综合需要来考量,而不应笼统地进行总量控制。

从总体上讲,当前在县乡人大推行专职代表制的条件已基本成熟。但是,还要清楚地看到,在某些方面,特别是相较于县级以上的人大代表的专职化,乡镇人大代表的专职化面临着更大的阻碍。首先是乡镇人大任期过短的问题,会影响乡镇人大代表形成相对稳定的履职预期,进而使专职代表制的推行缺乏社会心理支撑。实践中,不少县和乡镇普遍反映:乡镇人大三年任期偏短,换届频率过高,造成乡镇干部“一年看,二年干,三年等着换”的现象。从实际效果看,乡镇人大任期过短不利于乡镇工作的开展,乡镇干部的短期行为是难以避免的。再从社会成本来看,频繁换届选举,会增加乡镇财政负担[11]。其次是在现有的“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之下,乡镇人大代表的专职化在欠发达地区面临着经费上的困难。再次是专职化以后的专业化问题。虽然目前有地方人大常委会通过给兼职委员配备法律助理的做法来解决“外行立法”等问题,但这也仅限于个别发达地区的省(市)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解决乡镇人大代表的专业化问题似乎还是一个较为遥远的梦想。因此,对于县乡人大代表的专职化,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要循序渐进、因时因地制宜,不可能一蹴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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