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传统价值观在现代广告中的运用(1)(2)
2016-01-14 01:03
导读:亲情与仁爱是最容易引发广告受众的共鸣感的,这也是广告创意“共鸣论”的基本主张,其根源在于它能引发人们的“善端”,触动受众的情绪,在一种氛
亲情与仁爱是最容易引发广告受众的共鸣感的,这也是广告创意“共鸣论”的基本主张,其根源在于它能引发人们的“善端”,触动受众的情绪,在一种氛围中加深受众对广告诉求信息的印象或达成一种观念的认同。
二、权力至上、君权至上的价值观念影响广告受众的价值心态。
1.由“从势”而形成的价值心态——“权力至上”,“君权至上”
儒家在“尊道”的同时,还提出了对“势”的看法,这里的“势”是指
政治权力。“道”与“势”是一对矛盾,儒学的先知者顺时应变,在处理主观情志与外部环境的关系上审时度势,以一种灵活变通的价值观念来化解“尊道”和“从势”这对矛盾。基于这种灵活变通的价值观念,孔子及其门人都重视出仕,孟子认为尽管天下无道,仍然赞同出仕。在某种意义上,这种变通观念往往造成了后世的“时者”或“识时务者”以权势为轴心,审时度势,权衡利弊,屈从和恐惧于权力、权势的消极影响。
同时以儒家为首的大多
数学派不但反对法治也反对神治,在中国产生了影响几千年封建历史的把君父视为神的传统政治
哲学,即所谓的“君权神授”,君、父、神三位一体,体现这三者统一的是君王,君王作为天的代言人—“天子”,有着至高无尚的地位。受儒家传统价值观和几千年来封建政治体制的影响,中国人的价值观中明显带有“权力至上”、“君权至上”的浓厚色彩,并让普通老百姓形成了一种惧官、怕官、逆来顺受的心理,“官”即代表着权威,代表着权势。这种心态发展到现代社会,影响仍然是深刻的,只不过,“官”的内涵更多的是指代表着权力的政府机构。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2.“君权至上”、“权力至上”的价值心态在广告活动中的运用
(1)“权力至上”——广告表现形式迎合受众价值取向的根源
广告传播活动过程中,“权力至上”的心态常被借用来帮助商品的诉求,以迎合普通老百姓的心理价值取向。通过商品曾获得的奖项及荣誉来塑造商品形象是广告的一种常见表现手段,这样的证明体广告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中国广告界曾风靡一时,一时间“省优、部优、国优”满天飞,或者是其产品得到某政界要人的亲切关怀、指导以及某某国家权威部门郑重推荐。在老百姓心中,权力机构、权威部门认可或推荐的商品,自然是信得过的商品。
1995年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开始实施,条文规定:“不得以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做广告”,该法律条文的出台,其目的就是保护消费者的权益,避免让普通老百姓过多地受到“权力至上”价值观的影响,在选择商品时误入歧途;同时也避免了广告滥用国家权力机构、权威部门的名义,从而影响国家政府部门的形象。
(2)“君权至上”的传统价值观突显商品的价值,延伸受众满足自尊需要的价值心态
限于《广告法》的规定,与“权力至上”价值观此密切相关的“君权至上”价值观开始作为广告的诉求点亮相于各种广告媒体。虽然,真正的帝王在中国早已成为历史陈迹,但皇帝作为权力、尊贵的象征,依然对普通百姓的心理影响巨大。帝王和与此相关的形象频繁作为广告诉求点来帮助突出商品的特征,塑造商品的形象。“曹操”、“唐明皇”卖酒,“慈禧”卖养颜保健品,“乾隆”卖食品,一时之间的电视广告中,各位帝王粉墨登场,你方唱罢我登场。而“御用”、“宫廷”等沾有“皇气”的字眼也频频出现在各种食品、药品广告中,大有持续发展的趋势。这样的广告表现形式,在于突显商品的尊贵价值,在价值理念认同的基础上,以达到满足受众自尊需要的目的。
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吕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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