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理学与东南家族社会经济变迁简论(1)(5)
2016-07-24 01:06
导读:四、理学与东南家族之文化教育 唐末五代以降,世家大族式的家族组织渐趋瓦解,新型的家族制度在宋元之际逐步形成。与此相应,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
四、理学与东南家族之文化教育
唐末五代以降,世家大族式的家族组织渐趋瓦解,新型的家族制度在宋元之际逐步形成。与此相应,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私学――家族教育也获得迅速的发展。宋仁宗皇元年(1049),范仲淹在吴县设“义田”,以养济族众;办“义学”,以育宗族子弟。随后,各地的家族组织也纷纷捐资、集资创置田,创办各种规模的家塾、族塾、私塾、学馆、义学、社塾、书屋、书堂、书院等,以使本族子弟(常包括乡邻子弟)能够接受教育。有宋一代,经济和文化都相当发达的东南地区,家族教育已达到了相当普及的程度。而历代的理学家,除自办书院讲授理学外,也相当鼓励家族办学。如闽中延平府,在理学的影响下,史称“建学独先于天下”,“五步一塾,十步一庠”,“朝诵暮弦,洋洋盈耳”[26]。江西饶州,“为父兄者以其子与弟不文为咎,为母妻者以其子与夫不学为辱”[27]、江西南城吴姓家族,甚是推重理学,甚至“以钱百万创为大楼,储书数千卷,会友朋,教子弟”[28]。明清是东南家族组织发展最快的时期,几乎每一家族都设置有学田和族塾,故即便是贫无力之子弟亦得以肆业于中。甚是普及的家族教育,为理学的文化理念向东南基层社会的深层次渗透提供了可能。
在科举取士的社会里,一个家族的社会地位的高低,常以该家族科举及第和入仕的人数以及入仕者官阶大小为衡量标准。而透过族众的入仕,家族组织也能加强与国家政权的联系,并能获取社会经济上的实利或特权。故科举入仕常是东南家族教育的热点。为了推动族人积极参加科考,东南家族常订有物质和精神奖励措施。如东粤宝安南头黄氏对获得功名的族人予以重奖[29]。闽北朱熹族裔,订“学规”对参加科考族人给予经济资助。闽西中川胡氏家族给有功名的族人立“功名柱”[30]。由于重视科举,部分家族教育的内容也惟场屋应用之书是瞻。如“明代科举之书,尽出建阳书坊”[31],建阳的各刻书家族曾刊刻了大量的八股文选本,虽不为官学和书院所收,却是家族子弟中从事科考者的抢手货。为此,弘治十二年(1499)明吏科给事中许天锡曾上疏请禁建阳书坊的八股科本,认为“梓者以易售而图利,读者觊侥幸而决科。由是废精思实体之功,罢师友讨论之会,损德荡心,蠹文害道。一旦科田致身,利禄入手,只谓终身温饱,便是平昔事功。安望其身体躬行以济世泽民哉?”[32]理学正是通过科考文本的方式,广泛地渗入东南根深叶茂的家族教育网络之中。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发布) 当然,家族办教育也并非“特发科举,高门第也”,让本族子弟“读书明大义,识道理,即经营生理,明白者自不至于受人之愚”[33],也是家族教育的一大目的。如何“明大义,识道理”呢?一是学习家训家规。这些家法除在祠堂上由宗子或族长宣讲之外,也在家族教育机构中让本族子弟学习与实践,理学家鼓吹的宗法伦理及礼仪规范始终贯穿于其中。司马光的《居家杂议》、朱熹的《朱子家礼》、黄佐的《泰泉乡礼》的基本精神都被广泛吸收消化于东南一带的家族的家范之中。如福建的《候官云程林氏家乘》,便依理学的宗法伦理观念设立了36条家范。宋濂参与规定的“江南第一家”――浙江浦江“义门”郑氏的家法,对家族的蒙学和科考教育都有所详细的规划,强调族内子弟入小学或大学,须“聘致明师训饬,必以孝弟忠信为主,期底于道”,“子孙为学,须以孝义切切为务。若一向偏滞词章,深所不取。此实守家第一事,不可不慎。”[34]二是修习先秦儒家及宋明理学家的经典,除期许科举之用外,亦以强化本族子弟的人格教育。如浙江镇海桕墅《方氏师范堂义墪规则》曰:
墪中初学其书,以《三字经》、《弟子职》、《夏小正》、《鉴略》、《孝经》、《朱子》、《小学》为善,次则《千字文》、《百家姓》、《神童诗》等、或其家沿习俗见,必欲读之,无妨听焉。至此数种后,即应令读四子书,读四子书须先《论语》、次“三孟”、次《大学》、《中庸》,以其讲解明,得渐次深入也。此后五经,先《诗》、次《书》、次《易》、次《左传》、次《礼记》。或将业商者,不复研经,则四书之外,如《孝经》、《朱子》、《小学》、《幼学琼林》,俱不可不读。[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