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理学与东南家族社会经济变迁简论(1)(6)
2016-07-24 01:06
导读:方氏义墪的教材,除读书识字的蒙学教材外,儒家经典和理学家的著作,占了相当比重。民国版福州《候官云程林氏家乘》卷十一《家范》亦有涉及读书的
方氏义墪的教材,除读书识字的蒙学教材外,儒家经典和理学家的著作,占了相当比重。民国版福州《候官云程林氏家乘》卷十一《家范》亦有涉及读书的规定:
一.凡子孙之冠,须于十五岁以下,先令讲说经书,使略知为人子、为人臣、为人弟、成人之道,方许依礼举行,毋徒虚文,而不求实义。
一.子孙四岁以上,令观祭祀学礼,七岁以上令入小学,讲孝经四书,十五岁以上令入大学,习书史经传,必之孝悌忠信为主,期闻大道。若二十以上不通一经大义,业无所就者,令习理家事,练达世故,治农理财,专务一业,以为仰事俯育之资。
一.女子十岁以上,不得随母归宁,始就姆教学书算,诵说孝经、烈女传、小学,凡织纴中馈蚕桑针线,并令习之,违者责其母。
值得注意的是,家族教育已不仅仅是针对本族的男子了,女性的伦理教育也被纳入家族教育的范围了。
东南有些家族甚至将儒家礼义教育看得比科考重要。江西万载《黄茅周氏义门录》的《家训》:“子弟首以读书为重。……语云:岂为功名始读书?朱子格言云:子孙虽愚,经书不可不读。合此而论,是教读欲其明理,非必求其得名也。”[36]福建连城四堡《邹氏族谱.家训》(民国版)亦曰:“立学,语曰:人不学,不知道。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畜。学之一道,尽可忽乎哉?吾家人醇俗朴,半读半耕,一脉书香,绳绳相继者,其来久矣。……继自今为父先者,必于嬉嬉童稚中,择其不甚顽钝者,束之于党塾,聘名师,招益友,俾之磨砻砥砺,相与以有成。将来出为名臣,处为名儒,大为深山邃谷间生色。即不然,知书识字之人,纵置身农工商贾之途,亦有儒家气象,庶不辱我诗书礼义之乡。”“置身于农工商贾之途,亦有儒家气象”,家族教育,其实也是种人格教育。在这个意义上,家族教育无疑比庙学教育能给予学生更多的人文的熏陶。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总之,透过家族教育机构及家法族规的训诫,理学的宗法伦理观念进一步渗入到东南家族组织及及庶民之家,从而主导着家族文化的价值趋向。
五、理学与东南家族商人的经济伦理精神
德国
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曾提出,西方清教主义的特征是对追求利润的行为进行理性的和伦理上的限制,以强化勤勉苦劳的人生态度,故新教伦理孕育着近代的资本主义精神。相反,讲礼仪和重和谐的儒家或儒教,却不能逐渐形成带有新教意义上的资本主义精神。针对韦伯的命题,人们提出了种种的反驳的意见。如余英时就认为,若按韦伯的推论,理学和禅宗的伦理其实也包含着构成所谓的资本主义精神的要素,如禁欲的精神、苦劳的精神等,故问题就错在韦伯的提问方式本身。有关儒家(包括理学)的伦理精神是否构成中国近代资本主义发展的人文动力问题,终究属于宏观的“理想型”的讨论,并非一时能道出个寅卯来。但韦伯命题无疑给人们一个启示:我们应该重新估计儒家的思想和其他的思潮在中国社会经济变迁中的作用,特别是在东南家族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功能表现。
中国古代社会的传统一直是以农立国,在长期的思想意识形态领域,一贯奉行荣宦游而贱工商的伦理规范。社会各阶层士农工商,等秩俨然。但到了近世的明清时期,随着东南社会经济的发展,传统重农主义的伦理规范受到了很大的冲击,“工商皆本”的重商主义的思想交汇迭起。许多商人以及商人世家,都为提高商人的社会地位而大声疾呼,甚至把为商之道与儒家的伦理道德、天道相提并论[37]。如出身新安商人的汪道昆,便是明中叶江南新兴商人阶层的代言人。他称“大江以南,新都以文物著。其俗不儒则贾,相代若践更。要之,良贾何负闳儒”[38],“藉今服贾而仁义存焉,贾何负也?”[39]认为或商或儒并无所谓的贵贱之分,良贾也能和儒者一样具有仁义精神。而一些从商者,特别是弃儒投贾者业已自觉地用儒家(包括理学)的伦理精神来指导自己的从商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