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损有余而补不足”的生态伦理观(1)
2017-08-08 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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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伦理思想上,老子认为伦理的本质即是“法自然”。本
摘要: 在伦理思想上,老子认为伦理的本质即是“法自然”。本文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阐述:一、“道为万物母”的本体论;二、“道法自然”的伦理观;三、“损有余而补不足”的平衡观。汲取老子的生态智慧,对于当今人类保护环境的主题思想和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以及实现生态文明,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和应用价值。 关键词: 老子;道;自然;伦理
老子是道家学派的宗师,有十分丰富的生态伦理思想。[1]《老子》总结古代诸家的论道观点,提出“道法自然”的理论。正如美国当代著名人文主义
物理学家卡普拉说:“在诸伟大传统中,据我看来,道家提供了最深刻并且最完善的生态智慧。”[2]在伦理思想上,老子认为人类道德生活的本质即是“法自然”。《老子》一书提出了“道生之、德畜之”,“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道法自然”,“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老子》77章)的观点。
一、“道为万物母”的本体论
道家和道教认为天地并不是最根本的,最根本的是“道”。这个“道”是在天地万物产生之前就有了的。在老子
哲学中,“道”成为最高和恒常的存在。而且这种恒常之道又是宇宙万物的本始和本根。尽管老子从其本意来阐释世界上的一切,包括天地万物和人,都是从这个“道”产生的。这就是《老子》所说的“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老子》1章)也就是说,“道”,说得出的,它就不是永恒的“道”。“名”,叫得出的,它就不是永恒的名。“无名”是天地的始,“有名”是万物的根本。老子在这里第一次提出了常道的概念,并将“道”规定为天地的原始存在,从而正式拉开了道论的序幕。“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老子》25章)在序语中,老子引出了天地之始的问题,于是将人们的眼光转向道的超越领域。道的超越性是道论的主旋律之一,因此,老子是反复强调的。也正是因为这样,老子才有可能不断地去增设道的玄秘性,并紧紧扣住道的超然的创生力。老子是以“玄之又玄,众妙之门”及“玄牝”象征道所具有的超然的创生力的。玄牝是象征着深远的、看不见的生产万物的生殖器官。可见老子是欲将“先天地生”、“万物之宗”、“可以为天下母”的道再冠之以“玄之又玄”的光环,其目的是使道的超越无法再被超越,这样也就牢固确立了恒道的本根性。[3]在老子的这些写状中,“道”是天地最初之本始,是宇宙最高之母力,是万物最根本之宗奥。可见老子多是从起始和派生方面去宣扬道的超越性,并将这一超越性的存在赋予无声无形而不可见的属性。
(科教作文网http://zw.NSEaC.com编辑发布) 这个“先天地生”的“道”,是如何产生天地万物和人的呢?《老子》对此阐述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42 章) 表明“道”为宇宙万物之本原。
以上几段话表明了“道”的本体意义。“道生万物”、“为天地母”表明了“道”具有宇宙本原的意义。道在老子那里,是一最高的绝对本休,它既莅临宇宙万物之上,又存在、渗透、流行于万物之中,从而体现出老子道论的宇宙本体论特色。既然如此,以道为体的“自然”逻辑地具有了绝对本体的意味。“反者道之动”的规律性使宇宙万物都融入大化流行之中。因此,归本返极,回真返朴的回归旨趣,自然成为“道法自然”思想的题中之义。既然有回归问题的提出,那就说明有本体被遮蔽、本然被破坏、真性被损益,一句话,有自然之性丧失的情况存在,因此也才有回归自然的强烈意间、需要和渴望。老子呼唤 :
见素抱朴。(《老子》19章)
复归于婴儿。………复归于无极。……复归于朴。(《老子》28章)
生人皆孩之。(《老子》49章)
听从老子的召唤,那将进入一个未经雕刻、无意识、至真至极的绝对之境。这就是人与道的契合,人与自然的合一。[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