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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左翼文学而引起的思考(1)(2)

2017-08-08 05:17
导读:这里我们可以再看一个事实。十年之后,1932年10月,陈独秀在上海租界被捕,后关押南京。此次被捕非同十几年前国民党尚未当政之时的前几次被捕可比,

这里我们可以再看一个事实。十年之后,1932年10月,陈独秀在上海租界被捕,后关押南京。此次被捕非同十几年前国民党尚未当政之时的前几次被捕可比,此时共产党已处于匪徒的地位,而陈独秀被视为赤匪之巨魁。起初国民党是要按军事法庭特别审判的,后迫于朝野的强大压力——当时蔡元培、胡适、翁文灏、傅斯年、章士钊等都进行了营救,国民党当局只得放弃秘密审判。1932年10月22日蒋介石致电翁文灏并转胡适等,特别告诉他们:“陈独秀案已电京移交法院公开审判矣。”(《胡适来往书信选》中册,中华书局1979年版)这样就使得当局不能秘密对陈独秀下毒手了,至少不会像一年多前在上海龙华警备司令部被秘密杀害的二十多位烈士那样,无声无息的离开了人间。
陈氏非常清楚这次坐牢一时是难脱羁绊的了,他甚至做好了“大辟”的准备。此时他本能的恢复了学者的原貌,他把监狱当作研究室,竟然继续从事他的社会科学研究工作了。他在狱中写信给胡适,开了书单:
英文《原富》,亚当斯密的
英文李嘉图的《经济学与赋税之原理》
英文马可波罗的《东方游记》
崔适先生的《〈史记〉探源》
此外,关于甲骨文的著作,也希望能找几种寄给我……
存尊处的拼音文字稿,我想现在商务可以放心出版了,倘商务还不敢出版,能改由孟真先生在研究所出版否?弟颇欲此书能早日出版,能引起国人批评和注意①。
这真正是一贯彻底的实行了自己的信念,他说:“世界文明发源地有二:一是科学研究室,一是监狱。我们青年要立志出了研究室就入监狱,出了监狱就入研究室。这才是人生最高尚优美的生活。从这两处发生的文明,才是真文明,才是有生命有价值的文明。”(《研究室与监狱》,1919年6月8日《每周评论》第25号)由此可见陈独秀是一位地地道道的政治家兼学者而非政客加流氓。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这之后陈独秀还请胡适物色可靠的翻译家组织翻译《资本论》。胡适回信说:
仲兄:
手示敬悉。
《资本论》,此间已托社会调查所吴半农、千家驹两君合译,已脱稿的第一册有三分之二了。第一分册已在四月前付商务排印。此二人皆极可靠,皆能用英德两国本子对勘。……②
此事在陈独秀说来,这种直接传播马克思主义的工作,如果不是极可信任、极为博学的朋友是可以轻易就委托他去做的吗?就像当年他向蔡元培推荐胡适到北大做教授时一样的信任,这里丝毫没有什么“左翼”或“右翼”一类的顾忌;而对于胡适来说,这种极不合时宜的、具有相当风险的文化传播工作,如果不是自己对于西方政治经济学有相当的认识,如果不是对于委托人怀有十分的敬意,并且不是一位交谊甚深的非常具有才学的政治活动家朋友的委托是可以随便就接受承应下来的吗?何况此时陈独秀已陷囹圄,势利胆小之人应该是避之而唯恐不及的。
陈独秀在狱中除了读书从事研究之外,而且在法庭上与当局进行了坚决的斗争。在庭审时他宣称中国托派(中国共产党左派反对派)的最终目的是:“世界革命,在中国需要解放民众,提高劳动者生活。关于夺取政权,乃当然的目的。”(《陈独秀被捕资料汇编·陈独秀开审记》,河南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转引自王观泉著《“天火”在中国燃烧》,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他在《辩诉状》中写道:“半殖民地的中国,经济落后的中国,外困于国际帝国资本主义,内困于军阀官僚。欲求民族解放,民主政治之成功……只有最受压迫最革命的工农劳苦人民和全世界反帝国主义反军阀官僚的无产阶级势力,联合一起,以革命怒潮,对外排除帝国主义的宰割,对内扫荡军阀官僚的压迫,……”这完全不是在为自己辩护,而是利用合法权利毫不畏惧的在敌人的法庭上传播马克思主义,宣传反帝反封建的共产主义者的主张了。1933年4月,他以共产党要犯身份,以文字作叛国宣传等罪名被判处了八年徒刑。虽然他没有为自己争得自由,但是作为一个革命家,他竟在失去自由的情况下,利用敌人的法庭打了一个漂亮的胜战:他将这次审判文件编成一本《陈案书状汇录》交老友汪孟邹的亚东图书馆私下出版。这本非法图书,收录有:《检察官起诉书》、《陈独秀自撰辩诉状》、《章士钊律师辩护词》、《南京中央日报论文》、《章士钊答中央日报》、《江苏高院判决书》等案卷材料及文章,当时是具有轰动效应的,甚至上海一些大学法学系将此作为教材的案例。虽然中国的托派的对敌斗争已经被摒弃于中国共产党政治斗争史之外,思想文化领域里的抗争也不属于左翼文学运动之范畴,但遍观左翼文学运动史,能与《陈案书状汇录》一样的与国民党统治集团进行这么尖锐的正面斗争的具有历史意义的革命文献实在是少见。当代中共党史研究家对于陈独秀审判案卷汇编的评价是:它与1848年《新莱茵报》事件中马克思所撰的《揭露科伦共产党人案》,与1933年“国会纵火案”中季米特洛夫在莱比锡法庭上抗辩的《控诉法西斯》一样,均是利用敌人的法庭传播共产主义思想的经典文献。(参阅《天火在中国燃烧·陈独秀的国势调查与新文化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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