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农业的改造——以江西为视角的分析(2)
2013-08-09 01:05
导读:劳动力就业结构上则是直接从事的劳动力显著减少,而为农业服务部门的劳动力显著增加。在美国,目前两者的比例是1:8.5。农业生产过程分工和专业化的
劳动力就业结构上则是直接从事的劳动力显著减少,而为农业服务部门的劳动力显著增加。在美国,目前两者的比例是1:8.5。农业生产过程分工和专业化的结果是,促进了每一个环节的技术深化和效率的提高,以及各种新的发明的产生,从而推动农业在种籽、病虫害防治、农产品加工、储运等方面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效率的不断提高。
规模化经营表现为土地等生产资料的集中。这个过程的发生是基于这样两个条件:一是如上所说的农业生产过程分工和专业化。因为,只有在分工专业化基础上形成发达的农业化服务体系,经营大规模土地才会在技术上是可行的,在上是合理的。二是城市化的发展。
因为,只有在城市化发展,相当数量农业移居城市,并成为城市人口之后,土地才可能走向集中化和规模化经营。因此,农业规模化经营作为一个过程,是农业生产过程分工和专业化过程和城市化过程的产物。但在人均耕地资源拥有量不同的国家或地区,规模经营的程度是不同的。人均耕田拥有量较高的国家或地区,一般土地集中经营的规模较大。反之,则较小。中国由于人多地少,目前60%多人口尚居住在,户均耕地只有0.54公顷,合8.1亩,因此,至少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不可能发生像美国那种大量土地集中于少数家庭农场的典型的规模经营。更多的可能是,在维持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发展小型的家庭农场以及多种非纯粹的土地规模经营的形式,如土地的"反租倒包"、土地的连片作业等。
工厂化生产是指种植业中的蔬菜、
园艺等作物及养殖业等在人工中,按照生产的方式,如统一化、标准化等进行产品的生产。这种生产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自然过程的限制,如通过人工室内控温进行反季节的生产;通过统一的标准化的,如种植业中的统一化和标准化的施肥、给水,养殖业中的统一化和标准化的饲料和管理方法等,最后实现产品统一化和标准化生产。但是工厂化生产不太可能推广到大宗农产品的生产。因为,如我们前面指出的,农业中利用自然力是的。如果大宗农产品的生产置于人工环境而不利用自然力,那么显然是极不经济的。另外,自欧洲等地发生疯牛病以来,人们发现,凡采取放牧而非圈养的,几乎不发生疯牛病。因此,有人提出,养殖业应回归自然放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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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生产过程的生态化和可持续发展
从系统的角度考察,农业生产既是经济系统,又是技术系统,同时还是生态系统,是三个系统的重合。这三个系统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促进。正因为如此,所以,农业现代化过程中的任何经济的或技术因素的作用,最终都不能不受到生态因素的制约。比如,我们前面提到的化肥、农以及生长激素等化学物质的应用,曾被看作是农业的一次巨大革命。但由于这些化学物质在应用过程中,造成了诸如土壤板结、污染以及农产品本身污染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这些化学物质的应用最终受到了很大的限制。现在人们已认识到,应有控制地应用这些化学物质,在有机农业的场合,则已不再使用这些化学物质。再比如,许多发展中国家为了增加粮食产量,通过毁林开荒、毁草开荒增加粮食的播种面积,虽然在短时期内粮食产量上去了,但终因生态环境恶化而导致农业生产条件的恶化,粮食产量反而下降,人类自身生存环境也随之恶化。相反,一些致力于保护生态环境而林茂草丰的地区,却获得了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正反两方面的经验,使人们最终清楚地认识到,农业现代化在注重经济和技术变革的同时,必须十分重视保护生态环境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 江西传统农业改造的两个阶段和今后改造的目标
1、 传统农业改造的两个阶段
在新中国成立之前,江西传统农业中虽然已有若干现代农业因素的萌芽,如上世纪30年代,江西就设立农业院,进行良种的引进、培育和推广,并取得了较好的增产效果(2)。但真正对传统农业的改造还是在建国之后开始的,至今已有50年的。这50年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自土地改革至1978年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第二阶段自农业家庭实行联产承包制至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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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一阶段,江西传统农业改造主要表现为运用传统技术改善农业的生产条件。在政府的领导下,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大规模的农田基本建设,如疏浚河道,修建圩堤、水库,开挖水渠,修筑梯田等。同时开始引入现代生产因素,如引进优良的种籽、种畜,应用化肥、农药,并开始在灌溉、耕作和农产品和加工等领域应用。
在农业生产的组织方面,经历了由农户个体经营到集体经营的变革。1950年冬至1951年春,全省范围内进行了土地改革,从根本上消灭了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使无田和少田的农民获得了均等的土地。但这时农户在占有生产工具,尤其是大型农具以及劳动力多寡和强弱方面仍存在着差别,一些农户因缺少农具或劳动力少、弱等原因,经营发生困难。因此,在完成土地改革之后不久,在政府的推动下,全省普遍建立了以换工为主要特征的互助组。这种组织形式,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1953年在互助组的基础上,开始建立称之谓半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6年又将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升级为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1958年又在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基础上,推行人民公社制度。从土地改革后一家一户单干到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到人民公社一系列变革的实质是逐步消灭农业中生产资料私有制,并扩大农业中集体经营范围,提高农业的公有化程度。
上述农业中新的生产力要素的引入,以及生产组织形式由一家一户转向集体经营,都在不同程度上,改善了农业的生产条件,改进了农业生产资源的配置,提高了农业生产的效率。就粮食生产而言,江西粮食总产1949年为387.65万吨,1978年增至1125.74万吨,增长1.9倍。但从总体上说,这一阶段对传统农业的改造还是非常粗放的,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主要依赖的是传统技术,而不是现代技术,如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所采取的一些措施就属于常规的传统技术。至于农业的集体化经营,虽然包含了一定的规模经营因素,如在一个集体单位里统一调度生产资料的使用,克服了一家一户经营条件下,某些贫困家庭缺乏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缺陷;大型农具及耕牛的统一使用,提高了大型农具和耕牛的使用效率,等等。但由于人民公社不是一个纯粹的经济组织,而是一个政社合一的组织,因而它不可能完全按照经济组织的原则运行,它还要按照组织的原则运行。在经济原则与
政治原则发生冲突时,经济原则服从于政治原则几乎是不容置疑的。比如一个地区在种植什么作物的问题上,经济原则要求因地制宜,但当按因地制宜确定的作物与上级指令或政治需要不相符合时,则必须选择服从行政指令或政治需要。因此,集体经营这种形式所具有的一些积极因素,如规模经济因素,就不能真正产生促进生产率的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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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在这一阶段,国家实行优先发展重工业,加速国家工业化的战略。在这一战略之下,农业成为为工业化提供积累的主要源泉,大量的农业剩余通过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下的价格"剪刀差"流入工业。由此造成农业内部的自我积累能力低下,严重不足,这也极大地限制了这一阶段对传统农业的改造。
在第二阶段,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加快,传统农业的改造也有了更多现代技术因素的介入。
(1) 农业的生产条件由于现代技术因素的介入,而得到了显著的改善
在这一阶段,农田水利设施作为农业生产的基础性条件仍然是江西传统农业改造的主要方面。其中,以山、江、湖综合治理为目标的"山江湖工程"是这一阶段的最重要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