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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从非农产业的角度看,非农产业有待升级。结果显示,农民非农产业的收入来源主要是打工所得和从事个体经营的收入,两者占农民收入来源的61%。但目前两者都受到了制约。一是农民进城打工困难重重。长期以来,在同于缺乏资金、技术、致富信息等,多数农民无力发展非农产业,农村非农劳动力的就业难度很大,绝大多数因此选择进城打工。但进城打工依然受到城乡二元体制、劳动力供过于求、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体系不健全等因素的制约,不仅农民工没有切实保障.而且经常面临工资被拖欠、克扣甚至拿不到工资的风险。因此农民依仗打工增加收人困难重重。二是和服务缺失,非农产业有待升级。农民增收的另一个重要途径就是经营非农产业。目前农村非农产业很大一部分是个体经营的形式,而由于国家和社会针对农村非农产业提供的相关服务的长期缺失,农村非农产业有待升级。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者中有超过半数的农民认为,主要困难在于缺乏致富途径、信息来源少、投入过高以及水平低。
2。层面上:农村基层不科学,服务意识淡薄 村级组织是农村发展的组织者和带头人,农村基层政府为农村社会管理的主体,但有些基层政府管理不科学,扮演的是控制者而非管理者的角色,过分强调农民对自己的服从,忽视对农民的关心和服务。不仅服务意识差,还插手不该插手的事务,常常越位、错位和缺位,该管的没有管或没管好,却管了不该管的事。重视发展,忽视社会进步,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许多农民的民生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的解决。比如农村社会治安状况较差,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在于农村基层管理不到位。一是乡镇警力配备不足,个别公安司法人员素质不高,不作为的现象普遍存在,个别内外勾结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二是一些村支部和村干部对社会治安不重视,过分倚重公安系统,村保安措施不到位,体制不健全,村一级的治保会有名无实。再如农村生态遭破坏.原因之一也是农村社会管理的缺失,长期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忽视治污、排污的规划和管理。农村基础建设缺乏科学合理规划和管理,过多占用土地、耕地、林地,砍伐森林,人为地破坏生态环境,过多和滥用农、化肥以及其他化学制品、药品,污染空气、土地以及农副产品。
另外,村级基层组织班子工作作风差也是社会矛盾激化的重要原因。如有的村级组织班子的素质不高,文化水平低、能力弱、思想保守、缺乏创新意识,对于如何致富没有明确的思路和目标,不能真正成为农民致富的带头人;村级组织班子的作风差,脱离群众,优亲厚友,廉洁程度遭到老百姓的质疑;“两委”之间的关系不顺,都试图强化自己的权利和利益.主要领导之间拉山头、搞帮派、好事争着抢、难事靠边站等等,这些都影响了农村发展的进程。
3.文化层面上:农村文化体制建设薄弱 长期以来,我国的农村建设一直侧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文化体制的建设相对滞后。如由于投入不足,广播村村通工程还没有完全实现,致使农民接受外界信息的渠道窄;缺乏文化设施建设,农村除党支部活动室、茶馆外,基本上没有文化活动场所:缺乏反映农村生活的文化项目,农民长期没有自己喜闻乐见的文化内容。
4.社会层面上:农民组织化程度低,缺乏参与意识 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等方面的原因,农民是我国最大的弱势群体,缺乏自己的利益代言人,虽然不乏有代表农民的声音,但有时并不能真正及时地反映农民的迫切需要和利益。加之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低,没有自己的健全的组织来表达自己的合理要求。“工人有工会,妇女有妇联,知识分子有文联、科协和社联,个体户有个体劳动者协会,企业家有企业家协会唯独九亿农民没有这种政治或经济组织”。尽管个别地区,成立了农民自己的组织,但受制于规模小和博弈能力低,难以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此外,受政治体制的限制及落后等因素的制约,大多数农民意识淡薄,缺乏应有的参与能力,不能正确有效地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 您可以访问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查看更多相关的文章。
5.层面上:农村法律制度不完备,农制观念淡薄 (1)农村法律制度不完备。普法教育虽然进行了几十年,但是目前农村的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备,一方面是由于针对农村的一些法律规定过于笼统,过于原则化,不切合农村的实际。有关农村的立法更多侧重于管理法,而忽视对农民利益的保护。比如当前的农村土地制度就大大落后于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另一方面则是法律只能规定一个大的范围和幅度,现行法不能适用于具体的案件。此外,农村的司法机构设置还不能满足农民的要求,法院太远,每个乡镇一个司法所,司法所工作人员配备又严重不足,一起小纠纷,农民要跑很多趟也不一定能妥善解决,这使得农民对法律的信心大打折扣。
(2)农民法制观念淡薄。农村社会一直是熟人的乡土社会,朝夕相处的农村环境让人们更乐于遵从基础上形成的习惯行为规则,以调解的方式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虽然在农民利益受到重大损失时,农民宁愿以法律来解决,但是在处理家庭和其他社会纠纷上,习惯规则还是比法律来的更有价值。因此,在我国农村,农民行为的准则主要不是律,而是农民生活中形成的,普遍被人们认同的非正式的习惯行为规则。法律在农村很难内化为农民的知识并自觉地指导他们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