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区域内乡村社会变迁的思考 ——以川陕边苏(2)
2015-04-30 02:50
导读:二、红色苏区治理下的川陕边乡村 社会 “ 苏区 ” ,全称为苏维埃政权统治区域。苏维埃,本意指 “ 会议 ” 或 “ 代表会议 ” ,是产生于 1905 年俄国
二、红色苏区治理下的川陕边乡村 社会
“ 苏区 ” ,全称为苏维埃政权统治区域。苏维埃,本意指 “ 会议 ” 或 “ 代表会议 ” ,是产生于 1905 年俄国革命时期的一种组织形式。 1917 年 2 月革命后,苏维埃开始向政权组织过渡,十月革命之后工兵苏维埃和农民苏维埃合并为工农兵代表苏维埃, 1918 年改称工农红军代表苏维埃,由此成为苏维埃国家的 政治 基础,以及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 1921 年 中国 共产党成立时,基本上以苏维埃作为领导中国革命胜利后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一种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经过 10 年的努力和斗争,于 1931 年 11 月 7 日在瑞金成立 “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 ” (也称中央工农民主政府)。这个政府下设组织、军事、外交、劳动、财政、土地、 教育 、内务、司法、检查、政治保卫局等人民委员会,政权的性质是无产阶级领导的工人、农民和城市小资产阶级联盟的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主要任务是领导各根据地人民进行武装斗争、土地革命和政权建设, 发展 根据地的 经济 和文化教育事业。 (科教作文网 zw.nseac.com整理)
从发生学的角度讲,川陕边根据地可视为鄂豫皖根据地的异地发展。 1932 年冬,红四方面军撤离鄂豫皖根据地,沿鄂豫边境过漫川关进入陕西,随后又越秦岭、过陕南、翻巴山进军川北, 12 月 25 日攻克通江, 1933 年初,旋即又占领巴中和南江,为创建川陕苏区奠定了基础。川陕苏区的范围涉及今四川、陕西两省 27 个县市,川北地区包括巴中、通红、南江等 18 个县市,川东地区包括城口、渠县等 5 县,陕南地区包括宁强、南郑、西乡、镇巴 4 县。其中巴中、通江、南江、旺苍、平昌、达县、城口是全部占领,仪陇、阆中、广元、宣汉、苍溪等 5 县的大部分地区和其余 14 县的部分地区为根据地的范围。整个川陕苏区东西长 250 余公里,南北宽 200 余公里,总面积 5 万多平方公里,人口 400 多万。(注:有关川陕苏区的范围,从有关资料和著述来看,分歧比较大。有些是以初创时期( 1932 年底 —1933 年 2 月)所占地域为准;有些是以鼎盛时期( 1933 年 10 月)为准;有些是以国民党的统计数据为准;有些则是以共产党的统计数据为准。以上各种统计可参见《中国工农红军各革命根据地简介》,解放军出版社, 1987 年版;《川陕革命根据地军事斗争史》,四川大学出版社, 1986 年版;《川陕革命根据地 历史 长篇》,四川人民出版社, 1982 年版;《四川文吸资料选辑》第 21 辑,四川人民出版社, 1980 版;国民党四川省政府统计处编印的《四川统计提要》;《川陕老根据地概述》,《近代史资料》 1958 年,第 3 期;元江《关于川陕革命根据地的几点考订》,《近代史 研究 》 1987 年,第 3 期,等等。笔者在此处提出的数据是根据资料综合 分析 而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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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四方面军进入川北之后,很快建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川陕省治,对川陕边地区旧有的社会秩序进行了彻底的摧毁。 1932 年 12 月 29 日(即占领通江的第四天)成立了以旷继勋为主席的川陕省临时革命委员会。 1933 年 2 月,又先后在通江召开中共川陕省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和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选举成立了以袁克服为书记的中共川陕省委和以熊炳辉为主席的川陕省苏维埃政府,并通过了川陕省苏维埃组织法。自此一个新的政权形式出现在川北陕南地区。 应该说,共产党创建的苏维埃政权,在形式上是一种比当时国民政府的 “ 乡村自治 ” 更能体现广大农民参与政治、管理乡村的制度,因为它至少体现了三个方面的进步:第一,改变了乡村的社会结构。中国的 农村 基本上是以 “ 租佃 ” 为核心的经济关系,并由此形成乡村的阶级关系,划分出农村的阶级结构: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而苏维埃政权至少在法令上打破了现存的乡村结构,承认农民阶级是乡村社会的主人或主体。第二,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农民最关心的土地 问题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唯一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鸦片战争以后,尽管中国社会经济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资本主义工商业在城市的出现与发展,但在广大乡村仍然保持着传统的社会经济形态 —— 地主制经济。苏维埃政权用强力手段,把土地从地主豪绅手中夺回来无偿地分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使农民真正享有土地主人的名誉,这本身就具有一定的进步性。第三,苏维埃政权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性质上还体现了一定的人民性。因为农民无论是乡村社会的主体也罢,是乡村土地的主人也罢,都需要一种政权形式来巩固与保卫,否则就会变成空头支票。诚如马克思所说,农民, “ 他们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他们的代表一定要同时是他们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们上面的权威,是不受限制的政府权力,这种权力保护他们不受其他阶级侵犯,并从上面赐给他们雨水和阳光 ”[16] 。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http://www.nseac.com)
但从苏维埃政权组织系统的格局看,它似乎又与中国传统的国家与社会、中央与地方、政府与民众的权利关系并没有多大的差别。从上到下,一以贯之。最高权力机关希望通过这个体系把自己的意志延伸到社会的最低层,以达到牢牢地控制整个社会和民众的目的。然而,这种权力系统和格局有着很大的弊端(一直很少有人注意到这点,不管是学者,还是政治家),即最高层实小而形大,最低层实大而形小,仿佛两个上下对立的形相同而质相反的三角形。这种形式与中国的整个社会结构为相似,处在最上面者,人数少而拥有的权力很大,权力的机构设置也很大;处在最下面者,人数众多而权力极小,权力机构的设置也很小。川陕省苏维埃政权的执行委员会下设有 12 个委员会,然后逐层递减,到村苏维埃政权只剩下一个主席和两个委员,而这最低层的三个权力意志的执行者却面对着成千上万的老百姓,他们同时肩负着两种责任和义务:一是对上,二是对下。 《川陕省苏维埃组织法》对村级苏维埃政权作了明确的规定(注:此处详见红三十军政治部翻印的文件,原件存四川省博物馆。另可详见《川陕革命根据地史料选辑》,人民出版社, 1986 年版,第 176-177 页。),从这些法定条文看,对于最低层的政权来说,考虑是周密的,制定的条文也是详尽的。但细细揣摩,实际上存在着很多问题,主要有几个方面。其一,村级苏维埃政权,似乎只有责任和义务,而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权力,或者说只是一个 “ 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 的管理机构。其二,政权名义上是全村群众大会选举,但由于一般农民对政治的冷漠与文化素质的低下,实际上很难避免传统乡村社会的 “ 绅治 ” 特征。对政治的冷漠,是中国农民特有的社会心理,也是中国政治传统给他们铸就的政治性格。千百年来,政治始终被中国的统治阶级视为自己的专利,农民始终被排斥在国家政治生活之外,从而形成 “ 官民相隔 ” 的政治传统。到了民国时期,农民对政治的冷漠心态不仅没有得到任何改变,反而因为战乱频仍、剥削与压迫的方式和手段更加繁复,使农民进一步远离国家政治。说到文化素质,当时中国的农民可能是世界上受教育程度最低的社会群体之一。据 20 年代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的调查,全国不识字的民众约占全国人口总数的 80% ,乡村中的文盲还要高于这个比例。 [17] 川陕边区属于全国最贫穷的地区之一,可以想见那里的农民文化素质之低。有鉴于此,苏维埃不得不把有一定文化程度,并比较得乡村民心的乡绅或乡绅的后代作为村级苏维埃政权的人选。其三,一般农民对新政权的怀疑心理。这种心理大致有三个层面的原因,即债务危机、普遍贫困化和乡规乡俗。前两者决定了川陕边区乡村经济已经衰败不堪,农民很难相信新的政权有能力改变这一现状。此外,传统的乡规乡俗,是广大乡村家族或地缘群体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形成而又代代相袭的风俗与习惯,因此对每一个生活于其中的成员来说,这种乡规乡俗是当然的、不可怀疑的、不可背弃的神圣化了的传统。 [18] 民国以降,家族宗族制度虽然在总体上趋于势微,但在不少地区,尤其在贫困落后地区,仍然保持着相当强劲的态势。所以,无论外在的东西给予这种制度多么大的冲击,乡规乡俗依然是乡村社会秩序的主要维系力量,这种力量对近代以来的什么民权主义、乡村自治,包括苏维埃运动,都有着一种天然的排斥。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根据笔者参阅的大量资料分析,川陕边区的苏维埃政权建设及其发展,并非像以前不少学者研究认为的那样尽善尽美,实际上由于面临的客观环境十分恶劣,加上整个政权机构庞大而臃肿,工作紊乱而无序,人员素质太差而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十分严重。有资料表明, “ 各级苏维埃政府组织机构庞大,省苏维埃政府经常不下 2000 人吃饭(包括各委员会、保卫局等。但保卫部队、工厂、犯人和苏维埃学校学生不包括) ” 。此外 “ 组织机构重叠 ” 如设保卫局、裁判委员会、革命法庭。 “ 保卫局、革命法庭都是审犯人,关犯人,杀犯人,结果裁判委员会无工作做了 ” 。川陕苏区政府组织 “ 在工作方面,是紊乱的,临时的,业务不固定,不 科学 ,分工联系不明确。例如,保卫局、革命法庭,刑事民事混为一谈(保卫局肃反,革命法庭也是如此)。各级苏维埃各委员会都是打土豪,都可以捕捉人,都可以处理所谓犯人;有的委员会有职无权,有的有权无职。没有正常办公手续和制度,办完一件事没有档案可查;各部工作乱抓一把;各部没有专门业务 学习 研究,个人各做各的事,有的整天工作忙得很,有的整天无事可做。从省政府到 20 多个县政府和 160 多个区政府,吃粮、穿衣、办公等都从没有预决算,自抓自用,所有的账目都没有审查制度 ”[19] 。这样的政权组织恐怕也只有在那种 “ 一切服从战争,一切为了战争 ” 的形势下,在一种高压强制的条件下,才有可能运转吧。正因如此,张国焘这位川陕边苏区实际上的最高领导,才能肆无忌惮地 “ 不是用工农民主主义精神和 方法 来解决人民问题,而使用军阀主义来压迫人民为战争服务 ”[20] 。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发布) 领导和实施土地革命与经济建设,是苏维埃政权的首要任务之一。从川陕苏区存在短短两年多时间来看,取得的成效是显著的。苏维埃政府在自己的区域内,基本上没收了国民党军阀地主的一切土地,没收了富农的好土地,并将这些土地绝大部分分给了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如前所述,在川陕边区进行土地革命前,大量的土地集中在地主手中,土地的高度集中与农村土地关系的极不平衡,是造成这一地区农民极度贫穷的根本原因。川陕苏维埃建立后,于 1932 年 12 月、 1933 年 2 月先后公布了《关于土地问题的布告》和《川陕省苏维埃政府关于土地改革的布告》,两个文件基本 内容 是一致的,政策的核心就是 “ 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 ” 。根据这两个文件所规定的政策,川陕苏区开始了大规模的土地革命运动,其土地的分配步骤和方法大致有六个方面: 1. 划阶级。一般分五种成份,即地主、富农、中农、贫农、雇农。但实际上各地划分成份的标准大有不同。有的地方只划了地主、富农、穷人三类;有的地方只划了富人、穷人两种;还有的地方只划了富农、地主,而不在穷人中划成份;甚至少数地方什么成份也没划。划分的类别标准不同, 自然 划分的方法也就各不相同。有的地方是先查土地面积,再郑重讨论划分;有的地方只是开个群众大会,大家简单说一说,就把成份定了;有的地方由上级派人和苏维埃干部商量确定成份;有的地方是以红军来时跑没跑定成份,跑了就是地主豪绅,没跑的就是一般农民。 2. 清田亩。划分阶级以后,不少地方很快组织了查田队(有的地方也叫踩田队)清查田亩以确定分配方案。也有一些乡、村由于苏维埃干部、农户对本乡村田地都非常熟悉,或者由于刚占领一个新区就要准备反敌人围攻,因而没有清田亩就直接分配土地。也有一些地方是先清田,后划阶级。 3. 留公田。苏维埃在把土地分给农民之前,一般都要留红军公田,其目的是 “ 使非苏区来当红军的、白色军队哗变来当红军的,或者由火线上过来当红军的红色战士,都要分得好的土地,都得着土地革命的利益,坚决地为土地革命斗争,并使广大白色军队兵士接受革命 影响 ,大批哗变到红军中来参加土地革命 ”[21] 。红军公田一般都要留 “ 活水田 ” ,即有水源保证的上等好田。或者在原有学产、庙产中抽留,或在全乡范围内抽留好田,留多留少,依各乡土地多少而定。红军公田一般由代耕队代耕;也有确定劳强贫困户(注:劳强贫困户,指那些家中有青壮年劳动力而无地、少地的农民家庭。)耕种,收成对半(或者四六、三七)分成交公的。 4. 插签分田。查清田亩、留足公田后,由乡村主席、土地委员带领 10 家代表,根据本乡田地多寡插签分田。田多的地方人均平分 5 背或更多,田少的地方人均平分 3-4 背。也有的地方由穷人各自去抽签子后再由干部逐田复查认可。一般签子上都要写明户主、田亩、四至界(注:四至界,指田亩四边的界限。标明此界,目的在于避免纠纷。)。 5. 发证。土地分配结束后即颁发土地使用证,农民简称为土地证或田证。也有一些地方没来得及颁发土地使用证。不仅那些红军几进几出的地方没颁发,即使在苏区最巩固的区域,也有不少地方没有颁发。 6. 查田。由于有些地方土地分配中存在不少问题,如分配得不公平、不彻底,川陕省苏维埃提出 “ 实行查田运动 ” 。查田队有由县、区、乡组织的,也有各村查各村的;有常设的,也有查过后就解散的;而在苏区巩固区域,土地分配又搞得细的地方,一般没有组织查田队。 您可以访问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查看更多相关的文章。 土地革命,的确在某种程度上给川陕边区广大的乡村带来了巨大的变化。在这块土地上,曾经长期忍受着残酷剥削的农民获得了他们祖祖辈辈从未有过的很大利益。地租消灭了,租户成了自由民,旧的契约被烧毁,地租关系、高利贷关系被法令取消,农民还从地主豪绅手中夺回了救命口粮和许多财物,千百年来第一次在属于自己的土地上播种收获。 [22] 农民分得了土地,极大地激发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据一些对当地农民的调查资料记载, “ 通江、南江一带,土地革命前,每亩收粮食约 100 斤左右,而分土地后的 1933 年和 1934 年,每亩就收到 200 斤至 300 斤粮食,增产 1-2 倍。那几年是大丰收,吃干饭也吃不完,自己也可以杀猪过年。 ”[23]
然而,由于这种土地革命是在战争环境以及突变性很强的情况下进行的,因此,尽管乡村形势的变化巨大,仍没有从根本上消除旧有的农村土地关系和经济关系。据一些资料表明,在川陕苏区土地革命过程中,既存在不少政策上的错误,同时在实际运作中又面临着很多困难和不好解决的问题。如: 1. 租户获得所分的土地,但又暗地里给地主交租。由于封建传统的主客关系情面,还有一些租户袒护地主。一些区乡干部讲情面包庇地主,暗藏土地不分,也有给自己和亲戚朋友多分或分好田的现象。 2. 由于苏区不断地打仗,形势变化既快又复杂,使本来对社会应变能力就很差的农民更是无所适从。主要表现一是土豪劣绅的反攻倒算,与农民抢夺粮食,农民对苏区的巩固产生怀疑(特别是边缘地区),导致农民对已得到的土地缺乏拥有的信心;二是不少的贫农团员和租户被惨杀,引起得到土地的农民产生恐惧心理;三是农民看到红军的反复征粮(几万军队的粮食不是小数),使得农民对土地的热望大大降低。 3. 苏维埃土地政策的极端化,使一些还算本分的大户人家对新政权的做法产生仇视心理。比如肉体上消灭地主、把富农当做韭菜(意即要经常割)、任意把中农划为地主富农,导致地主、富农、中农三者结合,造成苏区反动如毛。 4. 苏区的肃反扩大化,见到稍有疑点的人就捕就杀,以至于造成红色恐怖,使一些基本群众都对苏维埃产生动摇。(注:有关这方面的材料不算少,可参见《红四方面军和鄂豫皖边区、川陕边区史料》、《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长编》、《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 文献 选编》、《川陕革命根据地史料选辑》等。) 共3页: 2
论文出处(作者):佚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