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乡村社会保障事业的新思考(2)
2017-09-12 06:32
导读:是共和国成立不久就提出的,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实质上的进展并不大。因此有不 少人甚至以为“缩小城乡差别”是一个“极左”的口号,这也是熟悉
是共和国成立不久就提出的,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实质上的进展并不大。因此有不
少人甚至以为“缩小城乡差别”是一个“极左”的口号,这也是熟悉上的一大错误。
社会学基本原理以为,一个社会、一个国家要健康发展,就必须城市社区和乡村区同
时协调发展,只要一头(城市)的发展观是行不通的。事实上所有较发达的国家的城
乡差别都不大,基本上是平衡、协调发展。我国要达到小康的水平并进而走进现代化
国家的行列,不可能只靠城市社区的发展,甚至可以说乡村社区的发展更为重要,因
为那里居住着全国70%以上的人口。要缩小城乡差别,除发展乡村经济之外,还必须
建立相应的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制度,使乡村居民实实在在地感觉到他们与城市社区
居民一样生活在同样的社会制度、同一个国度之中。
总之,当今天的城市居民不停地谈论早已在实行的各种福利制度并酝酿加以完善
的时候,万万不可忽视乡村,应该充分熟悉到建立乡村社会保障制度的迫切性。
二、我国目前已具备制订、实施乡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条件
关于现阶段我国事否具备了在乡村社区实施社会保障的条件,持不同观点的人士
都曾提出各种数据说明论点。在这里不必重复。笔者是以为我国现阶段已具备了制订
和实施乡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条件的,除考虑了有关的数据之外,以下两点是最重要的
根据:
1.我国实行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制度,这种制度相对于资本主义制度来说是一
种“均富”制度,因此可以在经济不太发达的情况下实施乡村社会保障。在社会主义
公有制条件下,尽管经济还很不发达,大家的生活水平还不高,但尽大多数人会同意
在相当有限的社会财富中分出一定的数目往投进乡村社会保障——往帮助那些身处困
本文来自中国科教评价网
境、衣食不济的人。假如让公众对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安排发表意见的话,我们有理
由相信,公众对用于扶危济困的社会保障开支肯定会一致支持。公众的支持对实施乡
村社会保障无疑是最重要的条件,它比任何经济数据的支持都更重要。
2.实施乡村社会保障,在国家现阶段的财政条件下是可以承受的。当然,乡村社
会保障包括各项内容,现在还不能全部实施。我们所说的现阶段可以实施的保障项目
主要包括“乡村居民最低保障线制度”、“自然灾难救济线制度”等。另外有一些保
障项目原来就已在实行(如五保制度,伤残军人抚恤制度等),本文不作讨论。至于
实施“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乡村自然灾难分级救济制度”,我们以为
在目前财政条件下是完全可以承受的。下面的实例和数据能够说明这一点:广西壮族
自治区武叫县于1995年12月正式颁布了“武叫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救济暂行办法。
”这是我国第一个县级乡村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的文件,武叫县1994年的人均收进刚
过1000元,而同年全国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进是1223.6元(见国家统计局编《中国
统计摘要》(1995)第52页)。也就是说,这个县的经济状况只是接近全国均匀水平
。武叫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标准及其财政安排方法是:全县农村最低生活保
障线为月40元,五保户月65元。为此全县每年需增加社会救济费121万元,由县、乡(
镇)财政分组负担,县财政负担65%,计70万元,乡(镇)财政负担35%计51万元。
武叫县政府觉得花70万元钱用于具有重要意义的社会保障项目是必要的,值得的,也
是可以承受的。既然处于接近全国均匀水平的武叫县可以实施重要的乡村社会保障项
目,那么全国大部分的县都应该是具备财政能力实施类似项目的。按照武叫县的做法
,以县为单位统筹组织实施,并未增加省级财政和中心财政的负担。笔者以为,省级
财政和中心财政可统筹帮助财政困难的地区解决社会保障资金不足的题目。
上面我们扼要讨论了现阶段可以实施乡村社会保障的两项最重要的依据;社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