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乡村社会保障事业的新思考(6)
2017-09-12 06:32
导读:害救济责任表”,明确各级政府部分的救济责任。下表就是“责任表”的框架的表头 : 自然灾难救济责任表(总表) 各级 居民 受灾 直接经济 所需救济
害救济责任表”,明确各级政府部分的救济责任。下表就是“责任表”的框架的表头
:
自然灾难救济责任表(总表)
各级 居民 受灾 直接经济 所需救济总量
政府 损失率 人口 损失总量 (实物,现金)
( 占
村 受 总
乡 居财食 灾 人 具体项目 合计 具体项目 合计 救济责任
县 住 人 口
市 条 口 比
省 件物物 (人)例
中
央
)
上表可反映灾难的程度,明确各级政府责任。比如某村发生了一次自然灾难,居
民受损率符合“救济线”的指标(分别为50%、60%、70%),有二百人受灾,经评
估后以为需要一万元救济财物(现金和实物)。而表中明确规定1万元以内的救济由行
政村解决。这样, 该行政村就必须筹集财物、组织救济,而不得推卸责任。根据表中
的规定,假如灾情严重,需要的救济总量超过万元,行政村就有权利向上级申请救济
,而上级也不得推卸责任。我们根据我国大部分乡村的经济情况,设定村、乡、具三
级的救济责任分别为一万、十万、一百万元以内。这当然只是部分参考数据。因此项
数据事关重大,本文不便具体提出讨论,而应由政府有关部分组织气力进行调查研究
之后提出。当然,实施救济时必须在这个“责任表”(总表)的框架内制订更具体的
实施方案以便实行。
据1994年的统计数字,我国总人口近12亿,其中乡村人口有8.5亿,占70%。据此
,国家的发展、富强和人民生活水平的进步乃至整个社会的发展,其“重头戏”在乡
村。也就是说,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是否成功终极要看占总人口70%的乡村居民的生
活状况是否获得了大的改善。因此,发展乡村社会保障事业确是我国目前现代化建设
中的一项当务之急。在这样的熟悉条件下,笔者提出了制订“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科教作文网http://zw.nseAc.com) 线”,建立“乡村自然灾难分级救济制度”等设想。这些设想涉及到有关的理论题目
和政策题目,笔者非常希看社会学界的同行和从事实际工作的人士,共同来探讨这方
面的题目,以便能够形成一套具有我国特色的,符合我国国情的乡村社会保障理论和
实践对策。
【参考文献】
[1]费孝通:《乡土中国》,三联书店。
[2]社会学概论编写组编:《社会学概论》,天津人民出版社。
[3]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摘要》(1995),中国统计出版社。
[4] 国家统计局国际统计信息中心编:《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社会发展比较统计
资料》(1990),中国统计出版社。
[5]北大社会学系编:《社会学教程》,北大出版社。
【责任编辑】徐杰舜
【校 对 者】黄世杰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为弓右加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