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山东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调查(3)
2017-09-14 04:52
导读:了大规模的“百村千户”调查。在深进调查的基础上,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照 建立保障线的要求,在制定和实施保障线过程中认真坚持“三个不宜
了大规模的“百村千户”调查。在深进调查的基础上,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照
建立保障线的要求,在制定和实施保障线过程中认真坚持“三个不宜”:一是保障线
标准不宜高,二是保障面不宜过宽,三是地方财政和集体经济的负担不宜过重。
4.坚持高出发点,加强规范化建设。各地把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作为建立现代
救济制度的重要标志,从一开始就按照现代救济制度的要求,进行规范化治理。此外
,对具体操纵中的重点工作制定了严格的标准和规范的操纵方式,并实行了计算机管
理,进一步进步了治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朝着规范化、科学化管
理的方向发展。
二、存在的题目
浙江、山东两省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工作在探索中前进,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既有不少成功的经验,也存在一些题目。这些题目主要是:
(一)一些地方的领导和民政部分存在畏难思想。有的地方领导缺乏全面深进的
调查研究,片面地以为,农村救济的负担重,需要的资金多,而地方财政紧张,怕保
障资金难以负担。一些地方的民政部分以为,建立最低生活保障线是一项新的工作,
任务重,难度大,又缺乏经验。加之民政部分职员少,工作多,负担重,感到气力不
足,工作难搞。
(二)宏观指导滞后。工作已经开展起来,工作中出现很多新的情况和题目迫切
需要研究和解决。目前对这项工作的宏观指导滞后。
首先是部里综合部分与业务部分的关系没有理顺。第二是缺乏对这项工作的深进
研究。业务部分忙于把握面上的情况,缺少精力往进行深进的调查研究。第三是缺乏
政策指导。对这项工作全国还没有专门的会议和文件进行指导,基层感到没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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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难干。第四是缺少信息交流。这方面信息交流的形式和内容单一,仅靠情况通报
或简报,而且大多是先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缺少业务性的交流。
(三)个别地方的保障资金不能落实。近年来,个别地方由于大力发展经济,摊
子展得过大,造成财政十分紧张,一度影响了保障资金的落实。
(四)保障线标准制定得不够科学公道。有的地方保障线标准偏低,有的地方保
障线标准偏高,不仅使保障面过宽,过多地增加了财政负担,也轻易产生养懒汉的问
题。
(五)与有关法规和政策相衔接的题目。首先是涉及农民负担题目。按照国务院
关于农民负担条例的规定,农村特困户的补助由村公益金解决。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
障线后,贫困对象的补助来源由村公益金扩大到乡镇财政或统筹,与国务院关于农民
负担条例的规定不一致,需要通过法规的调整来解决。其次是涉及计划生养题目。一
些地方将因违反计划生养政策造成生活贫困的对象,排除在最低生活保障之外,这样
固然有利于计划生养工作,但也使最低生活保障线出现了漏洞。
三、几点启示
启示之一:应捉住机遇,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进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工作
的开展。目前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面临着很好的机遇。其一是随着农村经济的发
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进步,集体经济日益发展壮大,地方财政和集体经济实力进一步
增强,为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奠定了经济基础。其二是社会帮扶工程的实施,大
大加快了农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子,使越来越多的农民摆脱了贫困,农村的贫困面
逐步缩小。从调查的这些地区看,需要保障的贫困对象较少,均匀每个村2户左右。保
障资金每个村年均匀1000元左右,村集体经济完全能够承担。其三是很多地方已对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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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贫困对象实行了定期救济和补助,使农村建立最低生活保障线有了一定的基础,不
需要较多的投进。其四是城市建立最低生活保障线工作的发展,为农村开展这项工作
开拓了道路,积累了经验,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其五是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
工作在很多地方已经开展,取得了试点经验,开始进进全面推广阶段。因此,应该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