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非正式制度安排与农(3)
2017-09-16 05:23
导读:1.4 意识形态与制度创新 由于社会经济生活的复杂性和人的理性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意识形态的存在就有 其客观必然性。由于当每个人面对错综复杂的大
1.4 意识形态与制度创新
由于社会经济生活的复杂性和人的理性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意识形态的存在就有
其客观必然性。由于当每个人面对错综复杂的大千世界而无法作出正确的判定时,他们
就会借助于意识形态,通过走“捷径”或抄近路来达到预期的目的。
显然,当一个特定的意识形态形成后,它就会帮助人们用既定的证判标准对有关现
象进行评判。当某个领域的社会成员对该制度形成共叫时,人们就会服从并拥护它们,
从而出现一致的意识形态,这种意识形态就能在一定范围内调节、规范人们的行为,并
部分地替换正式制度安排的职能而发挥作用;相反,假如一个人或一群人以为该制度并
不公正或以为该制度是非正义的时候,一方面统治者为维护该制度的运作,就必须加大
意识形态投资以使人们相信该制度是正当的或是公道的,这必然会增加制度的本钱;另
一方面,熟悉到该制度是非正义或不公正的人们至少会不那么服从该制度的规范,有的
甚至会努力地往试图改变这种制度安排,并且他们完全有可能对个人利益尽不计较,从
而成为制度创新的始作俑者。因此,一个成功的制度创新方案应尽可能地与现行的意识
形态要求相吻合。只有如此,才能尽可能多地降低制度创新的本钱。
同样可以理解的是,一个人或一个社会的意识形态一经形成,要改变它们就会十分
困难,而强制人们放弃他们传统的信仰、价值观念、人生态度、习惯和生活方式可能会
引起社会的不安定。中国大陆在经过50年代的宗教改革、60年代的社会主义教育和破四
旧(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等运动,宗庙、寺庙或被拆除,或被改造为仓
库、学校,祖坟被开垦为粮田,一切涉及传统信仰和风俗的实物和标志都在取缔之列,
这也确实取得了一时的成功。然而,随着人民公社的解体和意识形态控制的放松,建庙
宇和神灵牌位,按照风水修造阳宅和阴宅,按部就班地开展年节风俗活动等,所有这些
都充分表明要想改变已有的意识形态决非一件轻易的事。因此,我们在设计制度创新方
案时就必须认真仔细地研究现存于人们心中、仍在发挥作用的意识形态,以尽可能地增
加制度方案的现实可行性。
2 中国农村中一些主要的非正式制度安排与农地制度创新
中国农村社会经济生活中存在众多的非正式制度安排,其涉及范围甚广,本文主要
讨论几种与农村土地制度有密切关系的非正式制度安排,这就是均匀主义、中心集权经
济、家庭和家庭观念、公私观念。
2.1 均匀主义与农地制度创新
中国数千年文明史发展中所形成的均匀主义观念,尽管其本身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产
物,然而,它一经形成,就在潜意识里影响到人们的价值判定,并逐渐渗透到大众的心
理、习俗、道德规范和价值观念,进而影响到社会的正式制度安排,并借助于特定的正
式制度安排而使之得到不同程度的实现。
孔子的“不患寡而患不均”蕴含着“与其如此,不如那样”的选择,显示出均和寡
的内在矛盾,继而使之成为以后历代王朝均匀主义的典型概括。
中国传统文化的各家流派,无论是儒佛道还是后来的宋明理学,固然彼此间分歧很
大,争论不休,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都提倡“制欲、寡欲、禁欲、均产相安”的均平
思想,以均匀、均等、大同作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本。体现在土地制度
上,由于土地是主要的生产和生活资料,因而当社会矛盾不十分尖锐时,统治阶级就进
行内部调节。如西汉末年的王莽改制,下诏公布,“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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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不得买卖。”北宋王安石提出“方田均税法”,明代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更有
维新代表康有为洋洋数万言的《大同书》;而当统治阶级无法进行内部调节时,农民战
争和农民起义就不可避免,而农民战争和农民起义的一个极富号召力的政治口号就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