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村居民的收进差异(4)
2017-09-17 03:16
导读:进差异的影响。 首先,将农民全年总收进分解成以下六部分:①i[,1] :从乡镇企业得到的劳动报 酬收进;②i[,2] :从乡镇企业以外得到的劳动报酬收进。
进差异的影响。
首先,将农民全年总收进分解成以下六部分:①i[,1] :从乡镇企业得到的劳动报
酬收进;②i[,2] :从乡镇企业以外得到的劳动报酬收进。包括从集体经济组织中劳动
得到的报酬收进,从其他单位劳动得到的报酬收进等;③i[,3]:农户家庭经营第一产业
收进,即种植业、 林业、牧业、渔业、手产业及采集捕猎收进;④i[,4] :农户家庭经
营第二产业收进,即产业、建筑业收进;⑤i[,5] :农户家庭经营第三产业收进。包括
运输业、贸易、饮食业、服务业等收进;⑥i[,6] :转移性收进和财产性收进。具体包
括在外人口寄回和带回、调查补贴、救济金、利息、股息等收进。
以上分解用公式可以表示为:总收进(i)=i[,1]+i[,2]+i[,3]+i[,4]+i[,5]
+i[,6]
其次,由于基尼系数是线性形式的收进函数,适合于因素分解。因此,可以采用费
景汉—兰尼斯收进差别分解的方法,按收进来源对基尼系数进行分解,这种方法通过分
析不同的收进来源对总收进分配的影响,研究收进分配差异产生的具体原因。
基尼系数按收进来源分解的公式,设有k种不同的收进来源,y k=∑y[,k]
k=1
_ k
g=2cov(y,f(y)/n)/y=∑ s[,k]r[,k]g[,k]
_ _ k=1
其中,s[,k]=y[,k]y为来自于k的收进在总收进中所占的份额;
r[,k]=cov(y[,k],f(y)/n)/ cov(y[,k],f(y[,k])/n
_
)=g[,k]/g[,k]为第k种收进与总收进之间的相关系数;g[,k]为第k
_
种收进分配的基尼系数,g[,k]为伪基尼系数。
依据以上方法,通过对1996年江苏省农村居民六项收进的分解,数据计算结果如表
2。
表2 总收进基尼系数按收进来源的分解效应
s[,k] r[,k] g[,k]
江苏省:i1 0.23 0.535126 0.681544
i2 0.05 0.326854 0.669274
i3 0.55 0.601454 0.332330
大学排名 i4 0.06 0.609322 0.756838
i5 0.07 0.574816 0.714646
i6 0.04 0.301228 0.599643
苏南* :i1 0.46 0.552195 0.429226
i2 0.05 0.318540 0.656740
i3 0.32 0.464989 0.415359
i4 0.06 0.770523 0.439490
i5 0.07 0.637933 0.275172
i6 0.05 0.392766 0.660363
苏中:i1 0.22 0.283258 0.575564
i2 0.05 0.279220 0.695978
i3 0.53 0.783551 0.301923
i4 0.08 0.350381 0.765812
i5 0.08 0.478507 0.683854
i6 0.04 0.196615 0.551654
苏北* :i1 0.07 0.317594 0.694576
i2 0.04 0.146687 0.605643
i3 0.74 0.775277 0.274022
i4 0.03 0.283573 0.673143
i5 0.07 0.575450 0.377340
i6 0.04 0.277213 0.574297
s[,k]*r[,k]*g[,k] 解释力
0.083884 0.3125
0.010938 0.0408
0.109935 0.4096
0.027669 0.1031
0.028755 0.1071
0.007225 0.0269
0.019028 0.4806
0.010460 0.0461
0.061804 0.2724
0.020318 0.0896
0.012288 0.0542
0.012968 0.0572
0.035867 0.1609
0.009717 0.0436
0.125383 0.5624
0.021466 0.0963
0.026178 0.1174
0.004339 0.0195
0.015442 0.0759
0.003554 0.0175
0.157208 0.7725
0.005727 0.0281
0.015200 0.0747
0.006368 0.0313
*江苏省经过1996年的区划调整后,苏南地区包括苏州、无锡、 常州三市及所辖县
;苏中地区包括南京、镇江、扬州、南通、泰州五市及所辖县;苏北地区包括徐州、淮
阴、盐城、连云港、宿迁五市及所辖县。
1996年,苏南农民人均纯收进4745.0元,苏中人均纯收进3159.1元,苏中人均纯收
进2162.4元。表中分项收进不同等解释力为s[,k]*r[,k]*g[,k]除以总收进基尼系数。即
:
分项收进不同等解释力=s[,k][*]r[,k][*]g[,k]/∑s[,k][*]r[,k][*]g[,k]
从数据计算结果可以得出以下几个结论:一是来自乡镇企业的劳动报酬收进及其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