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乡镇行政体制改革”——关于乡村中国的(4)
2014-11-30 01:44
导读:今天,有人建议削弱甚至取消农村基层政权,把基层政权的财政收入掏空,让天然的宗法制度复辟,甚至不惜让黑社会控制我国农村。往好处讲,他们是被
今天,有人建议削弱甚至取消农村基层政权,把基层政权的财政收入掏空,让天然的宗法制度复辟,甚至不惜让黑社会控制我国农村。往好处讲,他们是被狭隘的小农心理蒙住了眼睛;往坏处说,是“崽卖爷田不心疼”。对于那些组织农民搞政治的地下“协会”,有人称之为“市民社会”,可没有“市民”哪来的“市民社会”?农村天然的社会是宗法社会。
加强基层政权才是我们努力的方向。基层政权出了问题,解决的方法只能是改善基层政权,目的还是加强基层政权,不是削弱或者取消基层政权。
同时,专业学者们应当理解,现代农村基层政权是在宗法关系居主导地位的大环境里生存的,宗法社会里无法无天的事自古就有,从未断绝。文学家可以义愤填膺,拿城市法治的标尺衡量农村社会;但对专业学者而言,重要的是:现代政权在我国农村已经有了正式的阵地,正在逐渐削弱宗法社会。现代基层政权是我国现代化事业的全部基础,是农村进步的希望,阵地是绝对不能弃守的。
在遍地的悲歌声中,我们需要保持头脑清醒:乡镇政府及其官员不是农民的敌人。农民的敌人、或者说农村的基本矛盾,是人多地少以及市场机制引发的绝对和相对贫困化。西方有“国家—社会”两分的传统,但那不是我们中华文明的传统。中华的传统是乡绅中国,是国家与社会在基层水乳交融。今天,国内外有些知识分子认定,中国农村的问题就是农民与基层政权的矛盾,农民的主要敌人是基层政权。他们宣扬“海选”,鼓吹农民“自发”组织起来与基层政府斗,要求在中国农村建立“独立农会”,为农村退伍军人串联“维权运动”唱赞歌,呼吁使之“合法化”。有人甚至荒唐到把农民共同富裕的成功范例说成是“庄主经济”;更有新闻记者以农民“个人权利”的名义挑动华西村和南街村的村民把集体财产分光吃光。我们的一些知识分子是不是太习惯于“斗争”了?“三农问题”不是基层政权导致的,靠斗争解决不了“三农问题”,会把全中国都斗到地狱里去,断送我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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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遍地的悲歌声中,我们需要保持头脑清醒:不能只看到坏的方面,还要看到问题的另一面。总体上说,我们的乡镇政府,村政权,一如全国其他各级政府,仍在履行着政府的基本职责,即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生产发展。所以,我国仍然继续着举世瞩目的经济奇迹,维持着发展的良好势头。
二、如何改善乡镇政府?
今天,有些乡镇政府已经烂掉了。我国的党风、政风、意识形态和舆论导向,都长期存在,解决这些问题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也并不取决于乡镇这个政府的最低层级。因此,基层政权的问题没有根本的解决,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要有耐心。
如何缓解乡镇政府的冗员及不干正事的问题?笔者已经提到过冗员和胡作非为问题是怎么来的。笔者也已经指出,流行的解决方案牛头不对马嘴,代价高昂,甚至要以中华民族的化事业为代价。
笔者在两个层次上提出替代方案,虽不能让改革家们“过瘾”,但是实用。
第一,乡镇的上级政府该做什么?
在上是大有可为的。尽管中央和省的许多权力已经下放到基层,但我们仍有国法、政纪、党纪。上级政府应当监督乡镇党委和政府恢复党的纪律,恢复人事纪律,恢复财经纪律,责成审计机构严肃对待乡镇财政的审计工作,并执行《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以分权制衡来改善乡镇党委和政府,迫使乡镇党委政府在人事、财政事务上保持透明,制止其横征暴敛、胡作非为。这些措施可以逐渐缓解乡镇政府的冗员,减轻农民负担。
在上也颇有可为之处。笔者认为,“费改税”增加国家农业税,取消基层政府和政权的财务收入,其方向是错的。取消“三提五统”之后,乡镇政府和村政权财务空洞化,基层政权的稳固性受到严重削弱,干部的积极性遭到严重打击。笔者建议,要么中央政府取消农业税,重新划定基层政权的财政来源,要么将征收的农业税返还给基层政权做财务收入,取之于农民,用之于农村管理和建设。同时,国家应当将农村义务完全包下来,按照我国义务教育法的精神,由省政府和教育部把9年义务教育的责任承担起来,按学生人头发放教育经费,彻底取消基层政府的义务教育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