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乡镇行政体制改革”——关于乡村中国的(6)
2014-11-30 01:44
导读:我们不可以简单粗暴地指责乡镇政府的“冗员”,说他们只知道找老百姓要钱,没干好事,轻蔑地让他们回家抱小孩。我们的政府应当引导基层政权的公务
我们不可以简单粗暴地指责乡镇政府的“冗员”,说他们只知道找老百姓要钱,没干好事,轻蔑地让他们回家抱小孩。我们的政府应当引导基层政权的公务员们去做该做的事情。做了该做的事情,他们就不再是“冗员”,而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好干部。如果他们做上述事情,乡镇政府还是人满为患,光吃饭,不干活,不做好事吗?
当然会有人指责笔者“倒退”、“反动”,是变相鼓吹复辟毛泽东时代的“伪浪漫主义”。但笔者不这样看。相反,这是“为往圣继绝学”的事,是为那些今天还遍地存在的农村集体主义社区张目,是为八九十年代乡镇的辉煌唱颂歌,是通过复兴共产党组织农民的优秀传统来解决农民面临的新问题。就解决中国的农村问题而言,这种二十年前的传统,比西方来的“普世价值”有用得多,实用得多。曾记否,普世的“共产国际”路线把中国革命领向失败,而土生土长的毛泽东思想给中国革命带向了成功?
三、“海选”的乡镇政府就有“合法性”?
我们在以往四分之一个世纪里反反复复地看到:选举,尤其是较高层次的选举,并没有给发展中国家带来实际的福利和进步。而我们中国没有跟“潮流”,却取得了巨大成就。有些人不看事实,也无意面对现实,一心一意地认定选举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最根本手段,还搬出“世界潮流……逆之者亡”来吓唬向来就拥有独特政治文明的中国人。
世界上选贤任能的方法有很多。从什么时候开始,按照“多数决”原则进行普选就成了选贤任能唯一的“法”?最有诱惑力的断言是:只有“海选”才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和权力。
知识分子说选票“神圣”,可一部分老百姓不觉得手中的票“神圣”。在城里,您连您自己单位的主都做不了,遑论做国家的主!要老百姓相信自己手里的万分之一票“神圣”,就是“自己”在“做主”,需要把这话重复宣传一百万遍。重复宣传一百万遍,老百姓或许就信了,但也未必,尤其在不信神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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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绝无泛泛反对选举的意思。在不同的土壤环境里,选举的功能大不相同。“海选”有优点,也可能招致很高的代价。在一定条件下,选举是决策和选贤任能的方便手段。在另一些条件下,“海选”分裂人民和领袖。
说“海选”能解决中国农村的困境,不符合事实。
为什么很多农民非要“投票误工费”才去投票选举村主任?对一部分选民个人来说,那张选票“权”极小,“利”趋于无。没用的东西就不神圣,把没用的东西说成神圣就是“迷信”。城里的评论家们不屑参加居委会选举,因为选出来的“主任”不管给自己涨工资、分住房、提职称,升调奖惩。所以,选居委会主任的“权利”不“神圣”。同理,村官不能取消计划生育,不决定农产品价格,不能取消农业税和“三提五统”,也不决定农民在城里打工的机会和待遇(若让村官决定这些事,制造的麻烦就大了)。“海选”还不解决农村生老病死、卫生医疗、道路修建、饮水安全、环境保护、社会秩序以及鳏寡孤独废疾者的基本生活供给。一句话,对一部分农村人而言,选谁都差不多,选票不“神圣”。
为什么很多农民非要“投票误工费”才去投票选举村主任?事情还远不止于是否有用。在宗法关系居主导地位的中国农村,在李家村,我不幸姓了张;或者在张家庄,我不幸姓了李,我那张选票就更“没用”了。我的“权利”是给李家或者张家人“锦上添花”,做个“人民授权”的陪衬。然而,村庄里的“小姓”人家当然会问,“凭什么”花我的时间去给他当陪衬?
为什么很多农民非要“投票误工费”才去投票选举村主任?选票的集合才意味着权力,才有更换“主人(任)”的效果。在中国农村,谁有能力“聚集”我们每个农民个体的选票呢?好人有,坏人也有,一般贫苦农民没有。于是,“海选”为“好人”提供机会,却也为宗法势力、投机家、黑社会以及新财主们提供了上好的机会。“海选”的鼓吹者们真的在意农民们的福利?“项庄舞剑,意在沛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