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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农村养老保障的战略意义(9)

2015-01-16 02:17
导读:我国现行农村养老保险状况如表4、表5所示,表中包括原始统计数据和加工之后数据,表中给出了主要的关键数据。本节使用的统计软件是SPSSl0.0版本。 (


  我国现行农村养老保险状况如表4、表5所示,表中包括原始统计数据和加工之后数据,表中给出了主要的关键数据。本节使用的统计软件是SPSSl0.0版本。

  (1)相关性分析:本节主要考察农民参保的积极性与哪些变量相关相关程度,为进一步深入研究选择较为合适的变量。经初步观察,参保积极性应该与CDP 、农民人均纯收入、集体或政府补助以及基金运营等变量应该有一定关系。参保积极性较有代表性的变量包括本年保费收入、个人缴费及本年参保人数和参保总人数,其中参保率反映了参保的综合总体状况,应该是最佳变量。

  经统计分析,有关变量间的相关系数如下表所示。根据相关系数统计结果及相关系数意义作以下分析:个人缴费与人均纯收入相关程度较小,为0.7852;个人缴费与GPD 相关程度很低,为0.6268,农民人均纯收入与GDP 相关系数仅为0.4995,说明农民收入的变化与国内生产总值变化关系较弱,这可能解释为什么农民收入一直处于相对倒退状态。个人缴费与集体补助、本年保费收入和本年保险资金收入相关程度较高,符合通常的逻辑,其中关键的是个人缴费与集体补助相关系数为0.7893,接近0.8,可以认为有一定参考价值。

  可以采取以下两种界定办法:(1)在仍然实行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管理的地方,以有农业户口的农村各类从业人员为保险对象。(2)在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管理的地方,以拥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村各类从业人员为保险对象。

  另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际上走的是一条“保富不保贫”的路子,低收入目标人群的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如果引入政府激励政策和相应资助措施,效果更好。参保年龄。

  《基本方案》规定:“交纳保险年龄不分性职业为20周岁至60周岁。”可以说,对参保年龄的这一规定是较为合理的,也比较符合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但深入分析会发现,采取完全积累型模式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对参保年龄做出的这一规定,使得最大的受益者是现在的年轻人,受益时间是几十年以后,而在制度实行时年龄已经超过60周岁的老年人则成为农村养老保险的“真空”人群,被排斥在该制度之外。所以,参保起点年龄可适当降低为18周岁,并不设上限。可以借鉴青岛市的经验,对60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可以根据个人缴费基数补缴一定期限的养老保险费,从而将其真正纳入养老保险制度之内,避免“保小不保老”情况的发生。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整理)

  受益年龄。《基本方案》规定:“在农民达到一定年龄(一般为60周岁)时,可以领取养老金。”参保人员养老金启领年龄均为60周岁。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由于女性平均预期寿命高于男性,从精算的角度,不宜降低女性的领取年龄。特殊情况要求提前领取的,适当降低领取标准。3.3资金筹集《基本方案》规定的基金筹集模式是:“资金筹集坚持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在个人、集体和国家三者的关系中,以个人缴费为主,个人缴费一般占缴费总额的50%以上。在个人缴费的基础上,参加保险的农民及乡镇职工所在的村或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比例一般不超过50%,集体补助部分在基本权利平等的前提下,可以有差别。《基本方案》在基金筹集模式方面做出的这一规定体现了在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方面国家、集体与个人责任相结合的原则。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我国农村人口绝对数很大,农村老龄人口数量多,老龄化高峰期老龄人数还要成倍增加,养老资金需求非常巨大;而在农村经济基础差,集体经济普遍比较薄弱,国家财政又很困难的条件下,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显然不能由国家和集体包揽,故而特别强调农民个人责任,坚持个人交费为主的原则。可以说,这个原则具有一定的现实合理性,且比较符合我国农村的实际。

  《基本方案》还规定“集体补助主要从乡镇企业利润和集体积累中支付。国家予以政策扶持,主要是通过对乡镇企业支付集体补助予以税前列支体现。”该规定实质上是把乡镇企业作为了农民养老保险金的来源之一。但问题在于,在广大的农村地区,乡镇企业的发展并不平衡。这一规定已从制度上把绝大部分没有乡镇企业的农村地区排除在了集体补助之外。而且乡镇企业本身是否盈利就是一个充满着不确定性的问题,那么农民养老保险基金的集体补助也随之变得不稳定。同时,《基本方案》对集体补助的数额以及不予以集体补助的惩罚都没有做出明确规定,这为当地乡村集体逃避集体补助留下了制度空缺,即使在乡镇企业发展较好的地区,集体补助也没有落到实处。另外,由于未对国家的责任通过约束性规范加以具体规定,造成了对国家供款的软约束,因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政府并未承担直接财政支持的责任。这样,在集体补助未能落实、国家政策扶持未能到位的情况下,农民养老金“以个人交纳为主”则变成“完全由个人缴纳”,社会保险也因此演变为“个人储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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