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理革命”与价格卡特尔的法律规制(5)
2014-12-11 01:16
导读:价格领导形成的条件是成员企业领导者的权威。与先前的公然契约及信息交流相比较,价格卡特尔及其变种已经过“***”走向了“独裁”,这和经理革命后
价格领导形成的条件是成员企业领导者的权威。与先前的公然契约及信息交流相比较,价格卡特尔及其变种已经过“***”走向了“独裁”,这和经理革命后形成的经理突出的权力地位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关系转化为公司经理之间的关系。正式价格卡特尔的建立需要双重基础,即公司内部决定和公司之间的共同意思表示;“信息交换”价格卡特尔由于建立的基础不是公司股东大会的决定而简化了正式价格卡特尔建立中的复杂程序,演变成一种决策权的行使——董事会决定执行某种价格;“价格领导”卡特尔形式上缺少契约条件,将价格协调关系隐化为一种单一企业的营销关系,即体现为单独由经理层决定的企业经营权的运用。
相比之下,经理职权运用的灵活性决定了“价格领导”卡特尔关系的稳定性相应减弱。《纽约时报》1963年12月7日报道了这样一类当时十分普遍的现象:该年10月2日美国第二大铝制品生产商雷诺兹公司将每磅铝价进步半美分,尽大部分产业迅速跟进。两个月后,美国铝公司声明它不打算进步它的铝锭价格,12月6日两个公司撤销了它先前铝锭每磅增价1美分的决定。这个案件中,既有价格跟随,也有价格不动,还有价格倒戈。又如在烟草产业,各至公司轮流发动变动价格;在石油产业也存在不同的公司在不同的区域市场及不同的时间“轮流坐庄”的现象。
其次,经理革命使价格卡特尔更加智能化。
卡特尔的成功与否不在于是否建立,而在于建立后能否长久维持。传统的维持价格卡特尔的方法主要有:(1)内部严密的治理和严厉的惩罚,即通过共同协议协会规章、组建执法委员会等维持卡特尔运行。(2)系统内审查,即卡特尔成员安排彼此检查帐册。(3)信息公然,即事先公然公布价格上升与下降,这是使价格信息为所有感爱好的各方所获得的一种方法。
(科教范文网http://fw.ΝsΕΑc.com编辑) 假如没有权力的灵活运用,法律的严格对待会使价格卡特尔迅速销声匿迹。由于不可能铲除价格卡特尔的根基——集中的权力及权力的集中运用,现实中在法律的严厉控制下的价格卡特尔就具有了如蜥蜴般的适应环境、变色避险的本领。走向隐形的价格卡特尔碰到的最大的题目是如何维持长久。传统方式不但本钱高,而且在权力机关的视线中目标太大。于是便出现了更具有掩护性的类型:权力集中运用和分散运用的交错。其中包括:
(1)最惠国待遇条款,即销售商向所有顾客作出承诺,卖方不会以更低的价格销售给其他购买者。假如发现更低的价格,卖方给购买者退还超出的部分。这个有追溯效力的条款保证了现行消费者也可以因期后的价格折扣而获利。这种类型的最惠国待遇条款具有双重效力,首先它类似于约束厂商的一种担保条款——我不会打折扣。同时它强化了对消费者监视的激励,由于消费者一旦发现厂商向别的消费者提供折扣,就有追索的权力。
(2)设立触发价格。所有卡特尔成员达成(口头)协议,假如市场价格降至一定水平(称为触发价格)以下,答应每一厂商将产出扩张至成立卡特尔之前的水平,即所有厂商都将摒弃卡特尔协议。但假如各厂商同意仅在一段时间内进行竞争,随后一定预定期间内仍转向卡特尔行为,价格上的随时波动就不会永久性地毁灭卡特尔。这种方案有吸引力的地方是,即使协议短期内被破坏,也无需进一步会商即可再次建立。固然可能导致价格与卡特尔利润水平周期性的大幅度下降,但当价格的随机下降发生时,相当于卡特尔成员们各安闲惩罚自己,对成员总体都不利,所以进一步协调行动的动机仍然存在。
对这些变幻莫测的价格协同行为的定性是十分复杂的题目,维持手段的多样化增加了认定价格卡特尔的难度和规制卡特尔的复杂性。美国经济学家提供了一些新的经济学认定方法(注:①波斯纳提供了17种分析方法,见[美]波斯纳:《反托拉斯法》(第二版),孙秋宁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81~117页。),值得重视, 但并未固定成执法标准。从美国已有案件的认定上看,定性标准的一个重大的转变是,对事实的夸大代替了对经济后果的夸大,不得已,美国***分在严厉的本身违法原则的条件下变换了说法:已有案件不具有既判力,这类案件需“一事一议”。这一新的指导原则也为其他国家规制价格领导时所采用。这就是经理革命在认定上给价格卡特尔带来的“革命性”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