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思考学毕业论文
2016-11-08 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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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义市场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是一项巨大宏伟的系统工程,客观上
主义市场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是一项巨大宏伟的
系统工程,客观上要求构筑一系列与之相适应的制度体系,而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又是该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当前的社会保障立法尚处于低级阶段,加强该的,对更好地指导立法具有重要意义。
一、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功能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具有以下功能:
(一)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有利于克服市场经济的竞争性和风险性带来的弊端。
市场经济是作为通过市场机制实现社会资源分配的主要方式,其明显特征之一在于其竞争性,并且其竞争性具有两面性:一方面,竞争性是市场经济内在本质要求的必然体现,是市场主体追求自身独立利益最大化的手段,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另一方面,市场经济的竞争性又始终伴随着风险性。由于市场竞争遵循着优越劣汰的法则,因此,市场竞争的结果往往是经营治理不善、经济效益不好的那些市场主体面临着破产、倒闭、遭淘汰的危险和后果,处于不利的境地。而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则能够使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的市场主体内的劳动者在工伤、失业等不幸状况下获得必要的物质帮助,为他们度过难关创造条件。
(二)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有利于国有建立企业制度。
企业是市场经济中最主要的微观主体。而国有企业又是我国企业的主力军。在企业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是要建立与社会化大生产和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企业制度。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在于通过对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在质是促使国有企业“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成为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法人”[1].但是,我国国有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面临着诸如如何解决富余、退休、失业的企业职工的分流和安置等很多难于解决的题目和困难。假如单靠企业自身气力,不仅难以彻底解决这些题目和困难,而且势必会加重企业负担。而建立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则有利于帮助企业解决上述题目,为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创造有利条件。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http://www.nseac.com) (三)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社会成员和劳动者的年老退休、患病、工伤、失业、生养、富余职员的分流安置等题目,与社会成员和劳动者的生存和利益密切相关,直接关系到能否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建立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有利于维护和改善他们的经济生活条件,保护劳动力资源,维护和安定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从而维护和巩固社会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四)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有利于保护人权和劳动者权益。
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极其重视对人权和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人权作为人所应享有的基本权利,包括丰富的,既包括生存权、人身权,也包括权利、经济权利、文化权利和社会各方面的权利等,同时,我国《宪法》、《劳动法》等法律对保护劳动者各项权益都做了明确、具体规定。而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所要解决的社会成员和劳动者的年老退休、患病、工伤、失业、生养、富余职员的分流安置等题目,均是保护人权和劳动者权益的直接体现和基本保障,对保护人权和劳动者权益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五)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有利于保持社会收进公平、防止两极分化。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产物,它一方面尊重和保护市场主体的同等性、自主性,为市场主体通过正当行为实现自己独立利益最大化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另一方面,对于处于年老退休、患病、工伤、失业等不利状况下的社会成员和劳动者,国家通过建立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使他们获得各种帮助和资助,为他们的生存和生活提供物质保障,并实现对社会收进分配的再调节,尽量缩小社会收进的差距,防止两极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