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正司法职员的遵法观念(5)
2017-02-19 01:01
导读:二是要实行、考核制度。对司法职员的及司法工作,进行定期考试、考核。经考试、考核不称职的,应当下岗培训。经培训分歧格的,一律辞退。以此形成
二是要实行、考核制度。对司法职员的及司法工作,进行定期考试、考核。经考试、考核不称职的,应当下岗培训。经培训分歧格的,一律辞退。以此形成一种强有力的激励机制,促使司法职员增强法治意识。作者在1999年1月2日《法制日报》第6版上看到一报导《法律考试分歧格者,罢官——新泰市依法免除6名审判员职务》,讲的是山东省新泰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在1998年9月,对295名“一府两院”被任命职员进行法律考试,有6名审判员考试分歧格,随后即被市人大常委会免除职务。作者对此举措,深以为然。对考试考核,现已引起最高人民***高度重视,《检察改革三年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自2000年起每五年逐级对检察干警进行一次任职资格考试考核,合格者方能继续从事检察工作。检察官提升、助理检察员拟任检察员,应当进行考试,对考试合格的进行考核,根据考试考核结果决定是否予以晋职晋级。”今年,高检院部署在全体检察干警中进行素质考试,便是对该意见的具体实施。建立、完善并切实执行这一制度,检察官的素质必然会有很大的改进。
三是十分重视法律工作。如同上面所说,司法职员的法治意识、遵法观念,无不与其的法律知识水平有关,而法律知识浩瀚无穷,并且不断更新。因此,对司法职员的法律教育工作,需不断加强。尤其是从司法队伍现状看,更应扎扎实实地抓好这一工作。而且,教育的重点,应当从学历教育为主,转到以素质教育为主上来。浙江省***最近开始实施“‘一五三’人才培养工程”,是一项十分具有战略眼光的重大举措。每位有志于从事司法工作的人,都应当抱有对、对法律、对事实、对他人高度负责的精神,发愤,不断进步法律知识水平,努力增强法治意识,清除不健康、不的执法思想,端正遵法观念,做一名无愧于、无愧于人民、无愧于社会的司法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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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增强司法职员的法治意识,端正遵法观念,是一个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但只要我们重视这一题目,扎实有效地采取各种,做好各项工作,就一定能造就出一支高素质的司法队伍。
注:
①张文明显:《二十世纪西方法思潮》,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611-612、630页。
②卓泽渊《以身作则:法治对官员的要求》,载1999年6月24日《法制日报》第3版。
③焦洪昌《法治与财产权》,载1999年5月27日《法制日报》第7版。
④拉德布鲁赫(德):《法学导论》,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第96页。
⑤参见华东政法学院系列教材《中国法律思想史》,丁凌华主编,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3、6页。
⑥参见蒲坚主编《中国法制史》,光明日报出版社1987年版,第53-54页。
⑦《***文选(1975-1982年)》,第307页。
⑧⑨参见蔡定剑著《与变革》,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91、106-108页。
⑩见《红色风波中的交锋与较量》,曾繁正主编,红旗出版社1999年版,第423页。
⑾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主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第128页。
⑿江礼华主编:《日本检察制度》,中国公安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68-169页。
⒀⒅卓泽渊著:《法的价值论》,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278-279、257页。
⒁聚斌著:《反贪公告——大牢里的100名公安局长》,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9年版,第124页。
⒂⒆贝卡利亚(意):《论犯罪与刑罚》,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第12、11页。
⒃左卫民著:《刑事程序题目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8、31页。
⒄该资料引自《法制日报》1999年5月12日《蛋糕怎么分——与景汉朝关于“程序公正”的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