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与德治的调和(5)
2017-03-23 01:03
导读:四、德治应与法治的协调 近年来,由于市场经济的浪潮和西方文化的冲击,以儒家伦理文化为主导的“道德”传统已经崩溃,计划经济的道德体系也由于
四、德治应与法治的协调
近年来,由于市场经济的浪潮和西方文化的冲击,以儒家伦理文化为主导的“道德”传统已经崩溃,计划经济的道德体系也由于不能适应市场经济运行要求而失往其社会约束力和整协力。儒家的以人性论为基础的“德教为先”思想涵盖从到日常生活的基本道德秩序的,是与儒家的“德治”思想及治国方略紧密相联的,儒家的思想道德对上的法律产生了重大,特别是“德主刑辅”、“明刑弼教”和“出礼进刑”的思想。其优点在于夸大人是可以教化而且必须教化的,这种教化,包括家庭道德和社会公德,其缺点在于它的立足点在治民,即教化老百姓对封建统治者循分守己,顺从封建独裁和等级剥削制度。市场经济条件下需要的道德同传统社会是完全不同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德治”的根本目的不在于治民,而在于服务,在于通过道德和法律两种手段调节社会利益关系,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从而实现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道德不是奴化和愚民的教育,而是“以的武装人,以正确的***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所有的人在不损害他人的条件下有权利追求自己生活的满足;道德规范在权利义务同等的基础上规定个人应尽的义务;在日常生活中,人们能够生活在一种实用化和功利化的道德环境和法治环境中。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在健全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同时形成社会主义市场道德。市场经济和依法治国的内容要求我们要发扬和继续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应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构造具有时代特色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和框架,把当前我们已经提倡的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建设抓好。我们应使传统美德和新型规范相互渗透,法制和德治相辅相成,把依法治国不断完善,使以德治国深进人心。为改革发展营造一个人心思进的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