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置改革业务会计题目的探索务管理毕业(5)
2016-03-30 01:04
导读:上述我们讨论了非流通股股东的会计处理,其中,支付对价资本化是一个“多赢”的选择。 4、流通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会计处理 流通股股东是对价的接受
上述我们讨论了非流通股股东的会计处理,其中,支付对价资本化是一个“多赢”的选择。
4、流通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会计处理
流通股股东是对价的接受者,按证券交易规则规定,在股改方案实施日用自然除权原则处理,即股改方案实施日与其前一个交易日的市值相等。也就是说,流通股股东一方面获得新增股份、现金、权证;另一方面,损失原有股份的市值。其结果是既不受益也不受损。送股在备查帐簿或表外科目记录;缩股不做记录;付现冲投资本钱。认购权证在股改实施日的价格无法确定,是一项或有资产,持有期间在备查帐簿或表外科目记录;若在行权日之前转让,其收益冲投资本钱,核销记录;行权之日,股票市价小于或即是行权价格,则认购权证的价值为零,核销记录;行权之日,股票市价大于行权价格,则认购权证的价值为市价与行权价格之差,其收益冲投资本钱,核销记录。认沽权证是一种保底卖出价格承诺,持有期间在备查帐簿或表外科目记录;行权之日,股票市价小于行权价格,则认沽权证的价值为市价与行权价格之差,其收益冲投资本钱,核销记录;行权之日,股票市价大于行权价格,则认沽权证的价值为零,核销记录。 股权分置改革涉及上市公司股本的变化。具体表现为:对价采取送股则总股本不变,股本明细变化,则在股本账户内调整;对价采取缩股则总股本减少,股本明细变化,则将减少股本金额转进资本公积;认股权证发行股份按增发处理;付现、认购权证、认沽权证则不涉及上市公司。
总之,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是特定条件下的特殊经济事项,会计制度没有明确的规范。笔者对此进行了初步的探索和思考,供同行专家批评指正。
: 1、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 2、尚福林.就股权分置改革答记者问,2005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整理) 3、陈奕蔚.股权分置改革中涉及会计处理题目的探讨[J].财务与会计2005.9
4、项剑.关于完善股权分置改革制度若干重大题目的思考与建议(内部稿),2005
5、周代春,李敏,张韶华.股权分置改革"对价"的分析,2005 6、王啸. 股权分置改革的五大会计与财务题目,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