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地方政府举债
2013-08-15 01:19
导读:国际经济与贸易论文毕业论文,论地方政府举债论文模板,格式要求,科教论文网免费提供指导材料:
关键词:财政政
关键词:财政政策;困境;地方债券;必要性;制度改革 自从上世纪90年代末期我国遭遇通货紧缩以来,今年已是政府第5年使用积极财政政策了。积极财政政策的主要政策措施有:扩大政府开支,实行赤字预算,发行国债筹集资金增加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资规模;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水平,稳定部分群体的收入预期;增大转移支付力度,保障和维持低收入群体的基本消费能力。这些措施的推出无一不是针对增长减速这一严峻的,旨在通过政府支出规模的增加,抑制经济增长速度下滑,适度营造宏观经济景气环境,带动自主投资和消费的增加。然而财政政策的执行效果似乎不尽人意:政府赤字连创新高,而国民经济的运行状态仍在通货紧缩的边缘徘徊。这种状况不禁令人对财政政策的效果产生疑虑。 实际上我国财政政策已经进入困境,政府进行决策时不得不在两难之中小心翼翼的寻找平衡。一方面,4年连续的赤字扩张导致债务累积过快,2001年债务余额已达15608亿元(1)。马约关于债务警戒线的标准,中央财政作为直接债务主体实已不堪重负,客观上要求增加税收或者减少支出,淡化财政政策的积极色彩,向平衡财政回归。然而在当前经济背景下,这种做法无疑将意味着随时面临巨大的社会风险和风险,出于维护社会稳定的维持政府地位的考虑,政府倾向于维持赤字预算;另一方面,国民经济增长依然形势严峻,不得不实行积极的经济政策以增加需求,对于政府而言就是减少税收或增加开支,即增加赤字安排。然而,在经济恢复活力之前赤字的累积效应必将弱化政府信用。一旦受到意外的外部冲击,会面临更大的政府风险,同样为了政府信用和地位,政府应当削减赤字关注债务问题。无论从哪一方面看,政府的选择都处于矛盾之中。
一、目前学术界关于解决财政政策两难问题的几种思路 针对我国财政目前的两难境地,不少学者从不同角度提出了解决思路,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减税减费说。这种观点主张从宏观税负的角度减少政府收入,降低产品成本,提高投资能力;认为当前财政政策的积极性只表现在增加政府支出上,而减税作为很好的积极政策并未被有效使用,并且连续4年维持大规模赤字使增支型的积极财政政策难以为继,从而应当考虑减收型的积极财政政策。 从上看,这种做法具有一定可行性,但在我国当前经济背景下都不可能实行。首先我国税收收入主要以流转税为主,流转税作为能够转嫁的税种,降低其税率在当前形势下只能进一步加剧物价水平的下跌,降低投资与消费预期。其次,虽然所得税税率的下降确实能带给企业自主支配资金的增加,但由于目前我国企业盈利水平普遍较低,小幅的税率下调并不能使企业形成强烈的投资欲求,况且我国供给与需求相比,基本没有供不应求的产品,在没有利润点的情况下,企业即使有盈余资金也不会主动投资。因此减税的做法不太适合我国国情,而且一旦采用减收措施,相应而来的必然是减支。然而除政府可相机支配的小部分资金外,大部分财政支出都具有增长的刚性,即使是目前临时性增加的建设性支出,如大部分国债项目并不能因支出减少就中途废弃,因而减税不可取。 (二)改革收支结构说。这种观点没有表现出明显的扩大或缩小收支规模的意图,倾向于维持总规模的基本不变,通过优化税种税率,调整支出比例,来改变收支结构,利用财政强制性介入国民收入分配的功能,使得更多的资源流向更能推动经济增长的阶层。 在我国,改革收支结构也将是必然之举,不仅具有可行性,还带有一定的紧迫性。但如果单纯进行财政收支改革,不调动其他经济资源、只对既定规模重新划分配置,这一改革将会遇到较大阻力。尤其当财政收支的变动涉及众多经济主体时,利益触动最大的当为目前掌握较多经济资源的集团,没有增量的带动,绝不会得到既得利益集团的合作,从而存量改革无法推行。在税收上由于税收制度改革属系统性工程并受立法制约,且涉及的利益范围最广,缺少配套措施将很难改变既定利益格局,不可能短期内立刻见效;在财政支出上也有同样的问题,虽然与税制改革相比,近几年支出增加较快,相对而言有一些调整空间,但支出调整所关联的群体多数具有社会地位高和掌握资源多的特点,如行政事业机关人员,所以实质上财政支出改革比财政收入改革更难。可见虽然改革收支结构说对于解决目前财政政策的两难有一定作用,然而在维持收支规模不变的基础上对收支结构进行调整,现实中恐怕难以推行,尤其当面对经常性支出的刚性增长和维持一定建设性支出的需要时,显得过于保守。 (三)允许地方举债说。这种观点建议放弃单一由中央举债的做法,改为允许地方政府根据自己的能力和需要发行债券,将中央政府为地方政府承担的风险交还地方,减轻中央财政的压力。根据我国《预算法》的要求,地方政府在进行财政预算时应保持预算平衡,地方政府原则上没有举债权。但是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我国财政收入在中央与地方的分配中,中央政府基本处于劣势,中央政府的债务负担与其税收收入不成比例,从而在以马约标准评价我国债务状况时出现指标间的不协调问题。一方面,国债负担率等关于国债发行空间的指标仍在可接受范围内,2001年我国债务率为16.3%(2),我国仍可发行国债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另一方面,中央财政债务依存度等关于偿债能力的指标已严重过高,中央财政债务依存度1997年已达到55.7%(3),中央政府如不立刻控制国债发行规模和速度,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将面临严重的偿债问题。因而为解决这两方面的矛盾并继续推行积极财政政策就要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合理安排债务负担。 该观点承认目前形势仍需使用积极财政政策,扩大支出规模。其解决思路是将中央的风险转移到地方,由地方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然而简单地由中央转到地方,只能暂时缓解中央压力,长远来看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甚至还可能因为管理不当等因素引起更多的债务问题,若不辅以其他手段,这种只能起到治标不治本的作用,将政府风险推向未来。 上述三种解决思路都有合理的一面,但或多或少也都存在不符合当前形势要求的方面。为此本文试图综合三种观点的长处,并以第三种观点为基础提出以下思路:允许地方举债与推动政府进行相应的制度改革相结合,即通过允许地方举债减轻中央财政压力,继续保持相当规模的预算赤字,以维持一定水平的经济增长率,但在此之前应当首先或同时进行财政、等方面的改革,从而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