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宪法对刑事被告人权利的保护(4)
2016-10-09 01:10
导读:我们认为,无罪推定原则入宪,对改变关于该原则的诸多错误观念,将具有积极意义。 第二,有利于完善关于被告人权利的规定 由于无罪推定原则的实质
我们认为,无罪推定原则入宪,对改变关于该原则的诸多错误观念,将具有积极意义。
第二,有利于完善关于被告人权利的规定
由于无罪推定原则的实质就在于对刑事被告人权利的充分肯定,因此,在宪法中规定无罪推定原则,将有助于使无罪推定原则所包含的被告人权利的系统化发展。这一点,对我国而言,具有更加明显的现实意义。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虽然体现了无罪推定原则注重保障被告人权利的实质精神,但并未明确规定这一原则,也未在条文中系统规定其有关的内容。我们认为,刑事诉讼法对被告人权利的设计多有缺漏,许多方面的重要内容未予规定,[26]保障更是不够充分。[27]更有甚者,刑事诉讼法的某些规定甚至与无罪推定原则的基本要求背道而驰。例如,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有如实陈述的义务,这不仅直接与无罪推定原则所要保护的沉默权截然相反,而且,现实中屡禁不止的严重侵犯被告人权利的刑讯逼供现象,与其也不无关系。
第三,有利于宪法规范实现机制的完善。
我国宪法规范难以直接被司法机关引用,宪法规范实现机制需要完善,已是一个被广泛关注的问题。[28]就公民的一些宪法性基本权利而言,实现机制的完善更是个应当的重要问题。我们认为,宪法规范实现机制不够完善的原因虽然很多,但宪法规范与相关部门法律的规定存在某种程度的脱节应是其中的原因之一。因此,使宪法规范与相关部门法律的规定更大程度上紧密配合,对宪法规范实现机制的完善将具有积极意义。而无罪推定原则的入宪就具有这个价值。例如,根据无罪推定原则的要求,刑事羁押不应是等候审判的常态,对刑事被告人应尽可能采用诸如取保候审等非羁押的措施。因此,如果无罪推定原则不仅在宪法中明确规定,而且在刑事诉讼法关于刑事强制措施制度的规定中得到贯彻落实,则将对宪法所规定的公民人身自由权利具有极大的积极意义。
(科教作文网http://zw.nseAc.com) 综上所述,无罪推定原则在宪法中明确规定实具重大意义。在我国宪法中规定无罪推定原则,这在一定意义上标志着宪法理念的转变,是国家注重保障人权的具体化,而且,无罪推定的宪法规范对于宪法权利与诉讼权利之间的传承融合以致宪法规范的实现机制的完善,也具有特别重要的价值。
三、无罪推定及刑事被告人权利之宪法规定的实现机制
在我国长期的诉讼实践和宪法中,刑事诉讼中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并不被视为宪法权利,加之我国宪法权利的实践模式,这种认识和做法切断了宪法权利与诉讼权利之间的天然联系,也使得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相关权利在刑事诉讼中易于被束之高阁。根据这一特点,如要在我国贯彻保障人权的原则,就当然需要在宪法中明文规定无罪推定这一原则以及被告人的有关具体权利,然而,应当看到,宪法关于无罪推定原则所作出的规定,虽然意义重大,但对实现保障人权的原则来说,效用却很可能十分有限:它仅提供了有关刑事被告人权利保护的原则,其实现尚需相应的诉讼法机制。因此,进一步无罪推定原则在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中的实现机制,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认为,宪法关于无罪推定原则的规定之实现,所需解决的机制问题主要集中在对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完善工作中。就此而言,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完善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刑事被告人权利规定的明确性、系统性;二是对刑事诉讼中的职权机关的有效制约。以下思路约略可以为这两个问题的解决提供一些基本的:
其一,明确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无罪推定原则。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第12条的规定明显地吸收了无罪推定的内涵,有学者认为这一表述更为强调法院定罪的垄断权,而没有直接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的人”的主体地位,而后者才是无罪推定原则的核心,因此不能认为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无罪推定原则。[29]笔者认为表述的差别不应成为问题,这种表述是从贝卡利亚的论述而来的否定性阐述,也有先例可循,[30]而且,该条文既然规定在法律上不能确定未受有罪判决的被告人有罪,则当然可以推定其在法律上无罪。在宪法有了无罪推定的相关规定之后,这一条文所包含的无罪推定内涵就有了最高效力渊源,其所表达的无罪推定原则将更加明确、确定。然而,我国刑事诉讼法对无罪推定原则的进一步明确规定,仍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