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职能的界限(7)
2017-08-13 01:53
导读:〔29〕我国已有不少法律规定了行政计划和行政征用。前者如《城市规划法》第二章城市规划的制定详细规定了城市总体规划与详细规划、长期规划与近期
〔29〕我国已有不少法律规定了行政计划和行政征用。前者如《城市规划法》第二章“城市规划的制定”详细规定了城市总体规划与详细规划、长期规划与近期规划的制定程序,又如《水土保护法》规定了水土保护规划(第7条),《水法》规定了江河流域的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第11条),《森林法》规定了植树造林规划(第22条),后者如《土地管理法》第四章“国家建设用地”规定的征收土地所有权的程序和补偿标准,经常看到的掘开已经铺好的马路是行政计划不当所致,而因“钉子户”拖延工期则是行政征用程序法和实体法规定不完善所致。
〔30〕HarmutMaurer,ALLGEMEINESVERWALTUNGSRECHT,S. 33,C.H.BECKVerlag1994.
〔31〕伯纳德·施瓦茨著、徐炳译《行政法》,群众出版社1986年10月版,第22页。
〔32〕在国营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和行政收费过程中,行政机关所进行的活动仍然属于管理活动的范畴,其代表国家和公共利益的主权者身份并没有丧失,但是管理方式发生了变化:以民法上的平等协商或对等给付的方式取代传统行政上的单纯的命令服从方式,行政法与民法在这里以特有的方式结合在一起,对行政机关来说,在签订合同或收费时,一方面要遵守行政法有关自身职权职责和执法程序的特殊规定,另一方面又要考虑或适用民事实体法律的有关规定。对人民法院来说,应当将这类案件定性为行政案件,按行政诉讼程序审理;但在作出实体判决时应当全面适用行政法和民法的有关规定。
〔33〕例如,行乞者有损市容和国家尊严(公共利益),人民政府有义务帮助他们摆脱生计困难,并使之成为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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