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犯罪人的社会化缺陷与重新社会化律毕业论(4)
2017-10-24 06:05
导读:要重建罪犯的社会性,必须以往除其***性为条件。***性是一种社会心理缺陷,是人格偏离的表现。国内有的学者以为,***性是指个人的行为、思想所显现的
要重建罪犯的社会性,必须以往除其***性为条件。***性是一种社会心理缺陷,是人格偏离的表现。国内有的学者以为,***性是指个人的行为、思想所显现的蔑视、否定或反抗现行社会所普遍承认的法律、道德、习惯等行为规范体系和价值观念体系的人格倾向。(注:张绍彦.监狱法基础理论[M].重庆:
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4.164.)罪犯的***性不仅是他们产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心理基础,也是阻碍其重新社会化进程的不良心理因素。***性一旦形成,就具有很强的顽劣性,很难通过罪犯自身的觉悟或一般的教育改造措施得以矫正,必须综合运用包括心理矫治在内的多种手段和方法。蔡墩铭以为,***性的形成,与犯人的人格失调有关,只有运用各种检查、测验、咨询、治疗等心理学技术对他们进行心理矫治,才可消除其***性,重建社会性。
2.健全人格之重塑
如前所述,不健全人格是形成违法犯罪的心理基础。那么,罪犯要重新社会化,要适应社会生活,不再违法犯罪,必须矫正不健全人格,重塑健全人格。
人格是个人相对稳定的心理特点的组合,体现了一个人完整的精神面貌。那么,什么样的人格才算是健全人格呢?由于不同的学派有不同的人格理论,关于健全人格的内涵的熟悉也不尽相同。
——精神分析学派的代表人物弗罗伊德(S.Freud)以为,健全人格应当是“本我”、“自我”、“超我”三个层次均衡协调发展,相互制约,不至于发生困难的人。人格健全的人,“本我”需求适度,“超我”与“自我”稍占上风,三者均衡发展,在内部心理矛盾中,终极能取得平衡,达到***同一,不至于产生焦虑乃至神经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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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性能人格理论的代表人物培因(A.Bain)和瑞波(T.Ribot)以为,健全人格者应当是理智占上风,或者是理智——意志型的,而不是情绪型。他们在处理个人与外界的关系时,固然免不了受到某些情绪的影响和干扰,但情绪的强度不至于使人丧失理智,经过内部心理冲突,终极应是理智占上风,意志起决定作用,而不致听任消极情感的发展和宣泄,采取非理性的方式,做出错误的行为。
——人格认知理论的代表人物凯利(G.Kelley)以为,健全人格的主要表征是对事物有良好而正确的认知,并有气力用这一认知往构建人格,支配行为。
——社会学习理论的代表人物班杜拉(A.Bandura)以为,健全人格者应当受到较好的环境与教育的陶冶,养成良好的对事物的反应与行为习惯,善于处理人际关系,对社会与他人有同情心、责任感,具有良好的社会态度。
——人本主义人格理论的代表人物马斯洛(A.Maslow)坚持一种精英思路,以为真正的健全人格要从那些在全人口中只占少数,但达到了“自我实现的人”身上往寻找,健全人格者应该是高层次的自我实现与自尊需要占上风的人。
——从精神医学角度看,健全人格应当表现出稳定的心理健康状态,他们经常具有良好的心境,身心协调一致,精神愉快,不至于因环境变迁和人际冲突发生任何人格障碍,出现***的***心理。
——在我国社会心理学界,有学者把健全人格概括为“三良”,即良好的性格;良好的处世能力;良好的人际关系。(注:罗大华,作甚民,解玉敏.司法心理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37,59,51,55,54.)
综合各个学派的理论观点,我们会发现,关于健全人格,有一些被众多研究者共同关注的特征,这是一些最基本的、核心的特征,我们不妨根据这些特征来确定健全人格的标准。
(1)客观的自我熟悉和积极的自我态度。人格健全者应该有现实、正确的自我知觉,并有这种知觉的敏感性。尽管熟悉到自己有长有短,有好有坏,但仍然从总体上认可自己,接纳自己,对自己抱有希看。
(2)客观的社会知觉和建立适宜的人际关系的能力。人格健全者能正确地从别人的言语、行为中体察别人的思想、愿看和感受,了解别人对自己的看法和态度。而且,他对别人的了解是建立在事实依据上,而不是主观臆测。他对人的态度特征和人际交往技能应有助于建立适宜的人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