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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人民***刑事诉讼法律监视机制的思考律毕(7)

2017-11-02 02:27
导读:(四)从内外部制约机制上完善刑事诉讼监视 首先从完善内部制约机制来看,主要是要从强化自侦案件的立案、侦查监视进手,建立公正、有效的内部制

    (四)从内外部制约机制上完善刑事诉讼监视
  首先从完善内部制约机制来看,主要是要从强化自侦案件的立案、侦查监视进手,建立公正、有效的内部制约监视体系。具体来说,一是要改革现行的内部监视制约组织体制,建立专门的监视机构。检察机关当前在内部推行的自侦案件侦、捕、诉分开办理的自我制约机制,固然较以前有所进步,但由于这种机制是批捕、起诉部分的“业余兼职”,实践中难于真正履行好监视职责。要改变这种现状,笔者以为,必须改革现行的内部监视制约组织体制,建立专门的监视机构。具体构想是:由举报中心负责对案件线索的回口治理和分流查办;由侦查部分(两反、渎侦)负责对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的立案侦查,由公诉部分负责案件的审查起诉,决定不诉,出庭支持公诉以及对一审未生效判决、裁定的抗诉;新设立一个刑事诉讼监视部分(建议定名为刑事检察局)负责审查批捕及对所有参与刑事诉讼程序的法定机关的法律监视。这样有助于刑事诉讼法律监视走上正规化、专门化、规范化的轨道。二是要从工作制度上完善内部监视制约机制。具体来说:①建立和完善案件线索集中治理、集体评估、集体决策制度,以解决多头受案、分散治理、个人说了算的题目;②建立和完善立案前检察长审查审批制度,以解决多头办案,办私案,想查谁就查谁的题目;③建立和完善自侦案件立案监视规程,明确规定侦查部分初查后作出的不立案决定书应报本院审查批捕部分备案监视,以解决对自侦立案难于监视的题目;④建立和完善执行强制措施的制约机制,以解决强制措施的使用和变更不规范的题目;⑤建立和完善撤案监视机制,以解决撤案不依法进行的题目;⑥建立和完善办案时效监视机制,以解决超期传唤、超期羁押的题目;⑦建立和完善办案跟踪监视机制,以解决执法违法、徇私舞弊等题目。通过完善上列内部制约机制建设,从而构建一个完整的内部制约监视体系。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其次从完善外部制约机制来看,主要是要强化人大的监视,强化党内执法监视,自觉接受社会监视。(1)强化人大监视。 人大的监视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监视,是从全局上、整体上进行的监视。监视的目的是为了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保证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同一实施,减少检察工作中的失误。人大的监视包括工作监视和个案监视,在司法改革中应突出加强个案监视。所谓个案监视,就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可以就司法机关处理完结的具体案件是否符正当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监视。笔者以为,当前,强化个案监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①只能是司法机关已处理完结的案件,禁止对正在侦查或审理的案件启用“个案监视”;②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具有典型意义的疑难案件;③因徇私枉法等原因可能造成冤案、错案;④对法律的规定看法不一致,需要权力机关进行法律解释的案件;⑤受到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或个人干涉,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案件。(2 )强化党内执法监视。任何国家机关都必须接受党的领导,这是无容置疑的。党内执法监视的重点应是监视检察机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监视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有无违反党的政策、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检察机关应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尽对领导下,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除坚持将日常工作中的重大题目、重要情况及时向同级党委主管领导和党委政法委报告外,建议从制度上增加院党组每年向同级党委常委会议报告一次工作的制度。(3)强化社会监视。 社会对司法权力的监视的内容非常广泛,没有特定的范围,主要包括***党派、社会团体组织,新闻***以及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及其工作职员司法不公、司法***行为的评议、控告、检举、“曝光”等监视活动。特别是***监视在各种监视机制中有着不可替换的作用。一些违法违纪职员宁肯被“内部处理”,也不愿让新闻界“曝光”,由于新闻***传播后社会给予的谴责及给违法者所带来的巨大心理压力,足以让违法者自惭形秽,无地自容。但***监视对司法公正本身具有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的双重性,反映正确了可促进司法公正,妄评错议则可能破坏司法威信,影响司法独立,因此必须加以规范和正确引导。笔者以为,应制订一个《***监视条例》,对***监视权的滥用作适当限制,如对未宣判的案件不得擅自定罪;对尚待审理或正在审理的案件不得作具有明确引导性的评论;对批评报道应严格审核,严防侵犯名誉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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