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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离婚有过错方的精神损害赔偿律毕业论文(7)

2017-11-17 01:10
导读:对“名义上的精神损害”,赔偿额应当比较低,更多具有象征性的安抚性。就的经济状况而言,对“名义上的精神损害”的赔偿额把握在数百元至数千元都

对“名义上的精神损害”,赔偿额应当比较低,更多具有象征性的安抚性。就的经济状况而言,对“名义上的精神损害”的赔偿额把握在数百元至数千元都是适当的,对“证实的精神损害”,“赔偿额应当根据损害的程度等因素确定”。一是受损害程序,二是过错人的过错程序,三是具体的侵权情节,上是其他因素。
六、离婚过错方精神损害赔偿适用的情形
离婚过错方精神赔偿作为一项新型制度,其赔偿依据、过错形式等仍需探讨,为此,笔者略抒已见。
(一)赔偿依据。婚姻法对家庭暴力遗弃侵犯了受害人的人身权规定得较明确,而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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